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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160474 ✓ 已完成

艾瑞昔布与利福平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

分期I期分类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1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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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10-27 → 试验完成 07-26 → 首次公示 08-30(入组 12/12 例)
日期事件说明来源
2015-10-27伦理批准成都军区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16-07-08首例知情同意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登记库
2016-07-26试验完成实际入组 12 例登记库
2016-08-30首次公示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库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160474
相关登记号
CTR20132086;CTR20150188;CTR20150190;CTR20150192;CTR20160049;
首次公示
2016-08-30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状态详情
已完成

药物信息

药物名称
艾瑞昔布片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批件/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复方
企业选择不公示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专业题目
健康受试者利福平对艾瑞昔布片药代动力学的影响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艾瑞昔布与利福平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
适应症
骨关节炎
方案编号
ARXBDDI-3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主要目的
在健康受试者中研究利福平对艾瑞昔布的药代动力学、安全性和耐受性的影响。

受试者与入组

最小年龄
18岁
最大年龄
45岁
性别
男
健康受试者
有
目标入组(国内)
12
实际入组(国内)
12

关键日期

首例知情(国内)
2016-07-08
完成日期(国内)
2016-07-26

监查与保险

数据监查委员会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无

联系信息

申办方联系人
项安波
联系人
项安波
电话
18036618657
邮箱
xiangab@shhrp.com
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7号
邮编
222047

试验用药

角色中文名英文名商品名 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用药时程
试验药艾瑞昔布片————片剂;规格0.1g;于试验第1天及试验第15天服用,每天1次,每次1片。—
试验药利福平胶囊Rifampicin Capsules无——片剂:0.15g;于试验第5~11天服用,每天1次,每次4片。—
对照药无————无—

终点指标

类型指标评价时间 指标类型
主要两次给药艾瑞昔布后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试验1-14天有效性指标
次要受试者在临床研究期间发生的任何不良事件,包括临床症状及生命体征异常、实验室检查中出现的异常试验1-14天安全性指标

主要研究者

姓名学位职称单位地区电话邮箱
雍小兰学士主任药师 教授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总医院 →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总医院—13568843829yongxlan@126.com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目标入组
国内 12 / 国际 —
已入组
—
实际入组
国内 12 / 国际 —
开始时间
2016-07-08
完成时间
2016-07-26
⬡ 切换为等大蜂窝图参加机构数:123-56-910+★ 申办方(按联系地址省份)悬停看名单 · 单击省份置顶该省机构 · 双击看市级分布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 1 家: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总医院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南海诸岛四川 1四川 1 家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1 · 研究者 1)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国家地区机构名称研究者专业
1中国四川 成都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总医院 →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总医院雍小兰—
地域与规模 国内机构 1 家 · 同类通常 1 家(在常见范围内) · 试行,点开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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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审查结论批准日期
成都军区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2015-10-27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性别:男性;
  • 受试者年龄≥18周岁,且≤ 45周岁。
  • 体重:不低于50kg;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2)] ≥19,且≤26。
  • 全面体格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常规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等)、12导联心电图、X-胸片(正位)、腹部B超等检查正常或异常且无临床意义者。
  • 理解研究程序和方法,自愿参加本试验,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排除
  • 已知或怀疑对磺胺类药物、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
  • 筛选期血压高于140/90mmHg,心率高于100bpm。
  • 筛选前2周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或非处方药者(包括中草药制剂)。
  •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任何手术者。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献血且献血量≥400mL,或接受输血。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含安慰剂组)。
  • 筛选前1个月内发生过任何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的急性疾病者。
  • 筛选前12个月内有消化性溃疡或消化道出血史的患者。
  • 在最近的12个月内发生心血管疾病,包括NHYA分级III/IV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需要药物治疗的心律失常、心肌梗死、重度或不稳定的冠脉疾病、脑卒中等;或患者的校正QT间期(QTc)>450msec。
  • 入组前2天饮用含咖啡因、酒精的饮料,食用西柚等柑橘类水果或果汁,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HIV、梅毒抗体检查阳性者。
  •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或可使依从性降低的疾病(心血管、肝脏、肾脏、消化道、免疫、血液、内分泌、代谢、癌症、精神神经等)。
  • 三个月内平均每天吸烟≥5支;一周内平均每天摄入的酒精量超过15g(15g酒精相当于450mL啤酒、150mL葡萄酒或50mL低度白酒);经研究者判定为药物滥用者。
  • 不愿或不能在试验期间及完成试验后6个月采取避孕措施者。
  • 研究者认为具有任何可能导致受试者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给受试者带来明显风险的任何情况或具有降低入组可能性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