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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180502 ✓ 已完成

阿莫西林胶囊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分期I期分类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1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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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03-14 → 首次公示 05-30 → 试验完成 07-06(入组 56/56 例)
日期事件说明来源
2018-03-14伦理批准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 逸夫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18-03-30伦理批准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 逸夫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18-04-24首例知情同意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登记库
2018-05-30首次公示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库
2018-07-06试验完成实际入组 56 例登记库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180502
首次公示
2018-05-30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状态详情
已完成

药物信息

药物名称
阿莫西林胶囊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批件/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复方
企业选择不公示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专业题目
健康受试者空腹和餐后口服阿莫西林胶囊的随机、开放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阿莫西林胶囊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适应症
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5、急性单纯性淋病。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方案编号
HQ-BE-17002-CP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主要目的
在空腹和餐后两种状态下的中国健康受试者中,以原研Beecham Group plc 公司的阿莫西林胶囊作为参比制剂(规格 250mg,商品名 Amoxil®),研究单剂量口服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阿莫西林胶囊(规格 0.25g)后阿莫西林的体内经时过程,比较两者的人体相对生物利用度以评价生物等效性,为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的阿莫西林胶囊一致性评价研究提供依据。

受试者与入组

最小年龄
18岁
最大年龄
无岁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有
目标入组(国内)
56
实际入组(国内)
56

关键日期

首例知情(国内)
2018-04-24
完成日期(国内)
2018-07-06

监查与保险

数据监查委员会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无

联系信息

申办方联系人
王小明
联系人
王小明
电话
13566993309
邮箱
xiaoming.wang@apeloa.com
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东港一路51号
邮编
324022

试验用药

角色中文名英文名商品名 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用药时程
试验药阿莫西林胶囊———0.25g。口服,每周期一次,每次0.25g。用药时程:空腹2周期,餐后2周期。胶囊剂;规格:0.25g。口服,每周期一次,每次0.25g。用药时程:空腹2周期,餐后2周期。空腹2周期,餐后2周期。
对照药阿莫西林胶囊Amoxicillin CapsulesAmoxil—250mg。口服,每周期一次,每次250mg。用药时程:空腹2周期,餐后2周期。胶囊剂;规格:250mg。口服,每周期一次,每次250mg。用药时程:空腹2周期,餐后2周期。空腹2周期,餐后2周期。

终点指标

类型指标评价时间 指标类型
主要Cmax、AUC0-t、AUC0-∞给药前及给药后10小时有效性指标
次要Tmax、λz、T1/2给药后10小时有效性指标
次要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不良事件等给药后至试验结束安全性指标

主要研究者

姓名学位职称单位地区电话邮箱
俞云松医学博士正高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0571-86006987yvys119@163.com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目标入组
国内 56 / 国际 —
已入组
—
实际入组
国内 56 / 国际 —
开始时间
2018-04-24
完成时间
2018-07-06
⬡ 切换为等大蜂窝图参加机构数:123-56-910+★ 申办方(按联系地址省份)悬停看名单 · 单击省份置顶该省机构 · 双击看市级分布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 5 家: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海沁企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天堃医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嘉兴太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南海诸岛浙江 5浙江 5 家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5 · 研究者 5)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国家地区机构名称研究者专业
1中国浙江省 杭州市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俞云松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生物等效性试验
2中国浙江省 衢州市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王小明—
3中国浙江省 杭州市海沁企业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张婷婷—
4中国浙江省 杭州市天堃医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周春芳—
5中国浙江省 嘉兴市嘉兴太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厉建萍—

伦理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审查结论批准日期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 逸夫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2018-03-14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 逸夫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2018-03-30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年龄 18 周岁以上(含 18 周岁),男女均可;
  • 男性受试者体重 50kg 以上(含 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 45kg 以上(含 45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 2]在 19~26 kg/m2范围内,包含 临界值;
  • 根据既往病史、生命体征测量、全面的体格检查和规定实验室检查,经 研究者判定为健康受试者;
  • 女性受试者妊娠试验阴性并在给药前14天到研究结束后6个月采取有效 的恰当的避孕措施;
  • 男性受试者必须在给药前 14 天直到研究结束后 6 个月,采取有效的恰当 的避孕措施,并且同意从给药直到研究结束后 6 个月内不进行捐精;
  • 充分了解试验目的、试验性质、研究程序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 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 GCP 规定)。
排除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尤其是不能耐受高脂餐者);
  • 对阿莫西林胶囊组分或同类品种有过敏史,或对两种或两种以上其他类 药物过敏史及对食物、环境物质高度敏感者,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 疾病史者,有青霉素过敏史者;
  • 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消化系统、心血管系统、呼吸系 统、泌尿系统、肌肉骨骼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精神系统、血液系统、 免疫系统疾病及代谢异常等病史者;
  • 哺乳期的女性;
  • 青霉素皮试阳性者;
  • 精神或法律上的残疾者;
  • 给药前 6 个月内有处方药物滥用史和/或非法药物滥用史者;
  • 给药前 6 个月内有酒精滥用史者,即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 =12 盎司或 360mL 啤酒,1.5 盎司或 45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5 盎司 或 150mL 葡萄酒);
  • 给药前 6 个月内每天吸烟大于 5 支者;
  • 药物滥用尿液筛查或酒精测试阳性者;
  • 给药前 3 个月内有住院史或手术史者;
  • 给药前 3 个月内参加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者;
  • 给药前 3 个月内有献血或病理性失血者(≥400mL)或试验结束后 1 个月 内打算献血者;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以及保 健品类;
  • 每天饮用浓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超过 1L 者,在服用研究药物 前 48h 内摄取了巧克力、或任何含咖啡因食物或饮料者;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72h 内食用过葡萄柚(西柚)水果或含有葡萄柚(西 柚)成分的产品;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