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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03-28 → 首次公示 05-21 → 首例入组 06-15 → 试验完成 01-30(入组 22/58 例)
| 日期 | 事件 | 说明 | 来源 |
|---|---|---|---|
| 2018-03-28 | 伦理批准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伦理委员会 |
| 2018-05-21 | 首次公示 | 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 | 登记库 |
| 2018-06-11 | 首例知情同意 | 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 登记库 |
| 2018-06-15 | 首例入组 | 国内首例受试者入组 | 登记库 |
| 2019-01-30 | 伦理批准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伦理委员会 |
| 2019-01-30 | 试验完成 | 实际入组 22 例 | 登记库 |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药物信息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设计
受试者与入组
关键日期
监查与保险
试验用药
| 角色 | 中文名 | 英文名 | 商品名 | 剂型 | 规格 | 用法用量 | 用药时程 |
|---|---|---|---|---|---|---|---|
| 试验药 | 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rhTPO)注射液 | — | — | — | — | 无色澄明液体,受试者按照不同剂量(150U/kg、300U/kg、450U/kg),根据受试者体重,皮下注射,单次给药。 | — |
| 对照药 | 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rhTPO)注射液安慰剂 | — | — | — | — | 无色澄明液体,受试者按照不同剂量(150U/kg、300U/kg、450U/kg),根据受试者体重,皮下注射,单次给药。 | — |
终点指标
| 类型 | 指标 | 评价时间 | 指标类型 |
|---|---|---|---|
| 主要 | 安全性和耐受性 | 28天 | 安全性指标 |
| 主要 | PK | 28天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 次要 | PD | 28天 | 有效性指标 |
| 次要 | 免疫原性:抗rhTPO抗体及中和性抗体产生情况 | 28天 | 安全性指标 |
主要研究者
|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单位 | 地区 | 电话 | 邮箱 |
|---|---|---|---|---|---|---|
| 胡瑾华 | 博士 | 主任医师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二医院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 | 北京市 北京市 | 13910020608 | 13910020608@163.com |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1 · 研究者 1)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 # | 国家 | 地区 | 机构名称 | 研究者 | 专业 |
|---|---|---|---|---|---|
| 1 | 中国 | 北京 北京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二医院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 | 胡瑾华 | 传染科-肝病 |
地域与规模 国内机构 1 家 · 同类通常 1–4 家(偏少) · 试行,点开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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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 委员会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 |
|---|---|---|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8-03-28 |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01-30 |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性别:男女不限;
- 年龄:≥18岁,且≤70岁
- 慢性肝病导致的通过活检/影像学确诊的肝硬化患者,Child-Pugh系统评估为A级、B级或C级;
- 预计生存期≥3个月;
- 血小板计数≤80×109/ L;
-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进行血妊娠试验阴性,并且同意在试验期间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 能够理解并遵守临床试验方案要求,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
- 已知对本品任一组分过敏者;
- 药物性肝损害所致的肝硬化患者;
- 脾脏切除者或肝移植病史者;
- 肝硬化合并严重并发症者,包括:肝性脑病、顽固性腹水、上消化道出血等;
- 明确诊断为肝功能衰竭者,诊断标准参见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肝衰竭与人工肝学组《肝衰竭诊治指南(2012年版)》中的肝功能衰竭诊断标准;
- 筛选开始前3个月内多普勒超声或CT或MRI等影像学检查提示存在门静脉血栓或瘤栓者;
- 既往有动脉或静脉血栓栓塞病史,或现患有血栓栓塞性疾病,或有其他血栓形成高风险因素者,包括布加综合征、深静脉血栓形成、脑梗塞、肺梗塞、DIC、血管成形术或其他栓塞疾病,或存在遗传性血栓倾向,包括抗凝血酶III缺陷等;
- 既往患有或目前患有除慢性肝病肝硬化外任何可能导致血小板数目降低和/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疾病者,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骨髓纤维化等;
- 有高出血风险的疾病:如凝血因子缺乏症或血管性假血友病因子缺乏症;
- 合并未能有效控制的严重感染者;
- 既往或目前患有任何除肝脏外其他器官或系统严重疾病,包括:心脏或血管疾病(如心绞痛、严重心律失常、心肌梗死、心力衰竭、体位性低血压等)、脑部疾病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如脑出血、脑梗塞、颅内感染等)、呼吸系统、肾脏或泌尿系统(如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CrCl)≤50 mL/min)等,以及任何被研究者判断为不适于参加本试验的其他疾病等;
- 既往行经颈静脉肝内门体分流术(TIPS)者;
- 艾滋病毒抗体(Anti-HIV)或梅毒螺旋体抗体(anti-TPHA)阳性者;
- 随机前3周内接受过任何升血小板治疗者或2周内接受过血小板输注者;
- 进行其他研究药物治疗后未超过30天或5个药物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 明确诊断为原发性肝癌者,或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者;
- 目前存在WHO ≥2级活动性出血者,或近2周内出现活动性出血者;
-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在3个月内有怀孕计划者;
- 入组前6个月内吸毒或酗酒史者;
- 受试者理解、交流和合作不够,不能保证按方案进行研究者;
- 研究者认为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