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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181190 ■ 主动终止 · 由于商业的原因,不涉及安全性原因。

达格列净添加至二甲双胍和沙格列汀的安全有效性评估

分期III期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范围国际多中心试验首次公示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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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11-05 → 首次公示 01-04(目标 274 例)
日期事件说明来源
2018-11-05伦理批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19-01-04首次公示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库
2019-02-27首例知情同意(国际)国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登记库
2019-02-27首例入组(国际)国际首例受试者入组登记库
2019-06-06伦理批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181190
相关登记号
CTR20181187,CTR20181188,CTR20181189
首次公示
2019-01-04
方案版本号
5.0
版本日期
2019-02-14
试验状态
主动终止
状态详情
主动终止(由于商业的原因,不涉及安全性原因。 )

药物信息

药物名称
达格列净片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批件/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复方
企业选择不公示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专业题目
在二甲双胍和沙格列汀联合治疗血糖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受试者中评估添加达格列净治疗的安全和有效性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达格列净添加至二甲双胍和沙格列汀的安全有效性评估
适应症
2型糖尿病
方案编号
D1683C00008;版本3.0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主要目的
比较24周双盲治疗后,达格列净5 mg或达格列净10 mg+沙格列汀5 mg+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组与安慰剂+沙格列汀5 mg+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组中糖化血红蛋白(HbA1c)相对基线的平均变化

受试者与入组

最小年龄
18岁
最大年龄
无岁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目标入组(国内)
274
目标入组(国际)
342
已入组(国际)
41
实际入组(国际)
41

关键日期

首例知情(国际)
2019-02-27
首例入组(国际)
2019-02-27

监查与保险

数据监查委员会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联系信息

申办方联系人
贾洪岩
联系人
贾洪岩
电话
021-60302288
手机
13520751670
邮箱
hongyan.jia@astrazeneca.com
省份
上海市
城市
上海市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亮景路199号,阿斯利康
邮编
201203

试验用药

角色中文名英文名商品名 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用药时程
试验药达格列净5mg————片剂,5mg。口服,每日一次,每次一片。持续24周—
试验药达格列净10mg————片剂,10mg。口服,每日一次,每次一片,持续24周—
对照药达格列净5mg匹配安慰剂————片剂,5mg。口服,每日一次,每次一片。持续24周—
对照药达格列净10mg匹配安慰剂————片剂,10mg。口服,每日一次,每次一片,持续24周—

终点指标

类型指标评价时间 指标类型
主要比较24周双盲治疗后,达格列净5 mg或达格列净10 mg+沙格列汀5 mg+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组与安慰剂+沙格列汀5 mg+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组中糖化血红蛋白(HbA1c)相对基线的平均变化第24周有效性指标
次要比较24周双盲治疗后,达格列净5mg或达格列净10mg+沙格列汀5mg+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组与安慰剂+沙格列汀5mg+二甲双胍治疗组中空腹血糖、膳食耐量试验中的餐后2小时血糖、总体重相对基线的平均变化第24周有效性指标
次要比较24周双盲治疗后,达格列净5mg 或达格列净10mg+沙格列汀5mg+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组与安慰剂 +沙格列汀5mg+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组中达到血糖控制目标(定义为HbA1c<7.0%)的受试者比例第24周有效性指标
次要比较24周双盲治疗后,达格列净5 mg 或 达格列净10mg+沙格列汀5 mg+二甲双 胍联合治疗组与安慰剂+沙格列汀5 mg+ 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组的安全性与耐受性签署知情到第24周安全性指标

主要研究者

姓名学位职称单位地区电话邮箱
纪立农医学博士主任医师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市 北京市010-88324108jilinong@gmail.com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目标入组
国内 274 / 国际 342
已入组
国内 — / 国际 41
实际入组
国内 — / 国际 41
开始时间
—
完成时间
—
⬡ 切换为等大蜂窝图参加机构数:123-56-910+★ 申办方(按联系地址省份)悬停看名单 · 单击省份置顶该省机构 · 双击看市级分布
北京 4 家: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市平谷区医院;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武警总医院天津 2 家: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河北 1 家:唐山工人医院山西省内蒙古 2 家:内蒙古包钢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辽宁 2 家:大连中心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滑翔院区)吉林 2 家: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黑龙江 1 家: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上海 2 家: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江苏 5 家: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浙江省安徽 3 家: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福建 1 家: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00医院江西省山东 3 家:济南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河南 1 家: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湖北 1 家:亚洲心脏病医院湖南 4 家:株洲市中心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 2 家: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 1 家: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重庆 1 家:重庆红十字会医院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 1 家: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 1 家: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南海诸岛黑龙江 1黑龙江 1 家内蒙古 2内蒙古 2 家吉林 2吉林 2 家辽宁 2辽宁 2 家新疆 1新疆 1 家北京 4北京 4 家河北 1河北 1 家天津 2天津 2 家山东 3山东 3 家陕西 1陕西 1 家河南 1河南 1 家江苏 5江苏 5 家安徽 3安徽 3 家上海 2上海 2 家湖北 1湖北 1 家重庆 1重庆 1 家湖南 4湖南 4 家福建 1福建 1 家广东 2广东 2 家海南 1海南 1 家★申办方·上海AstraZeneca AB/Bristol-Myers Squibb Manufacturing Company/阿斯利康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所在省)

海外站点 5 家(泰国 3、越南 2)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45 · 研究者 40)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参与研究者 39 人:此前与组长PI 共同做过试验 31 人(79%);此前做过同类疾病试验 34 人(87%);此前参加过本申办方试验 3 人(8%);首次出现 4 人(10%)。同归类(II–III期)试验的全库对照(2021 年以来):55% / 59% / 28% / 13%。

#国家地区机构名称研究者与组长PI 既往共同试验与其他成员既往合作(人)同类疾病既往试验同申办方既往试验既往试验总数身份专业
1中国北京市 北京市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纪立农—3125027组长PI内科-内分泌
2中国北京市 北京市北京市平谷区医院李玉凤425808参与内科-内分泌
3中国天津市 天津市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郭剑超316606参与内科-内分泌
4中国上海市 上海市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周尊海423909参与内科-内分泌
5中国山东省 济南市济南市中心医院董晓林52816016参与内科-内分泌
6中国海南省 三亚市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黎宗保013202参与—
7中国湖南省 株洲市株洲市中心医院刘红04001参与内科-内分泌
8中国吉林省 长春市吉林省人民医院张英115303参与内科-内分泌
9中国吉林省 长春市吉林大学第二医院蔡寒青73212016参与内科-内分泌
10中国江苏省 南京市南京市第一医院马建华123140145参与内科-内分泌
11中国安徽省 合肥市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胡红琳0000首次出现参与内科-内分泌
12中国上海市 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刘军22414015参与内科-内分泌
13中国北京市 北京市北京大学首钢医院王闻博52617021参与内科-内分泌
14中国北京市 北京市武警总医院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三医学中心徐春42822022参与内科-内分泌
15中国山东省 青岛市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吕文山318404参与内科-内分泌
16中国山东省 济宁市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李峰220505参与内科-内分泌
17中国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内蒙古包钢医院李子玲22310010参与内科-内分泌
18中国江苏省 南京市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鲁一兵53217021参与内科-内分泌
19中国福建省 福州市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00医院 →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徐向进72829029参与内科-内分泌
20中国湖南省 株洲市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宋卫红42513016参与内科-内分泌
21中国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成志锋220606参与内科-内分泌
22中国广东省 广州市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薛耀明42822125参与内科-内分泌
23中国天津市 天津市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刘铭53017118参与内科-内分泌
24中国江苏省 盐城市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刘艳梅419505参与内科-内分泌
25中国江苏省 南京市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杨涛63028032参与内科-内分泌
26中国河北省 唐山市唐山工人医院 → 唐山市工人医院房辉72614014参与内科-内分泌
27中国陕西省 西安市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施秉银72629031参与内科-内分泌
28中国湖南省 岳阳市岳阳市一人民医院 → 岳阳市中心医院孙清元321607参与全科医疗科
29中国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李冬梅325707参与内科-内分泌
30中国安徽省 合肥市安徽省立医院叶山东53135038参与内科-内分泌
31中国安徽省 合肥市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戴武04101参与内科-内分泌
32中国河南省 洛阳市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马瑜瑾17304参与内科-内分泌
33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蒋升05101参与内科-内分泌
34中国辽宁省 大连市大连中心医院 → 大连理工大学附属中心医院李欣宇0000首次出现参与内科-内分泌
35中国辽宁省 沈阳市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滑翔院区)何冰114101参与内科-内分泌
36中国广东省 汕头市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陈立曙27204参与内科-内分泌
37中国江苏省 南通市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崔世维0000首次出现参与内科-内分泌
38中国湖北省 武汉市亚洲心脏病医院 → 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饶丹0000首次出现参与外科-心脏大血管外科
39中国湖南省 衡阳市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肖新华215303参与内科-内分泌
40中国重庆市 重庆市重庆红十字会医院 → 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梁泽容117404参与内科-内分泌
41泰国Bangkok ThailandRajavithi HospitalDr Chaicharn Deerochanawong———————
42泰国Bangkok ThailandPhramongkutklao HospitalDr Apussanee Boonyavarakul———————
43泰国Bangkok ThailandKing Chulalongkorn Memorial HospitalDr. Patinut Buranasupkajorn———————
44越南Vietnam Ho Chi Minhhennepin county medical centerDr Nam Quang Tran———————
45越南Vietnam Ho Chi MinhThu Duc hospitalDr Nam Quang Tran———————

"此前" = 首次公示日早于本试验(2019-01-04)的登记;研究者按"人"绑定(姓名 + 机构,同名不同机构视为不同人),换过单位的研究者此前记录可能被低估。

地域与规模 国内机构 40 家 · 覆盖 7/7 大区 · 试行,点开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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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审查结论批准日期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2018-11-05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2019-06-06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已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受试者须自愿且能够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
  • 目标人群 a. 入选分层A 开放治疗期:筛选前接受稳定剂量的二甲双胍(≥1500 mg/天或最大耐受剂量)单 药治疗至少8周且血糖控制不佳(定义为第-18周筛选访视时获得的中心实验室HbA1c≥8.0%且≤11.5%)的T2DM 患者 b. 入选分层B 开放治疗期:筛选前接受稳定剂量的二甲双胍(≥1500 mg/天或最大耐受剂量)联 合最大批准剂量的DPP4 抑制剂(单药组合,非复方)治疗至少8 周且血糖控制不佳(定义为第-10 周筛选访视时获得的中心实验室HbA1c≥7.5%且≤10.5%)的T2DM 患者 c.对于分层A和分层B双盲治疗期的入选:血糖控制不佳(定义为开放性治疗期第-2周访视时获得的中心实验室HbA1c≥7.0 且≤10.5%)的T2DM 受试者 d. 筛选访视时BMI≤40.0 kg/m2
  • 年龄和生育情况 a. 男性或女性,筛选访视时年龄≥18 岁 b.育龄期女性(WOCBP)血清妊娠试验在开始IP治疗前24小时内必须为阴性整个研究期间,WOCBP必须采用可接受的避孕方法避孕,为尽可能降低怀孕风险,持续避孕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4 周。
排除
  • 有尿崩症病史和1 型糖尿病病史
  • 具有无法参与本项临床研究的血糖控制不佳症状,包括但不限于在筛选期前3个月内出现显著的多尿、多饮并伴有体重下降超过10%
  • 有高渗性非酮症性昏迷病史
  • 具有在筛选期前1 个月内需要医疗干预(如急诊就诊和/或住院)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DKA)病史
  • GAD 抗体阳性。仅年龄<40 岁的受试者需检测。
  • 筛选前12 个月内有减肥手术或胃束带手术史
  • 经研究者判断的任何不稳定性内分泌疾病、精神疾病或风湿性疾病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因存在脱水或血容量不足风险而可能影响疗效或安全性数据解读的受试者
  • 目前有酗酒或其他药物滥用或筛选前6 个月内发生过这些行为的受试者
  • 高血压控制不佳,定义为收缩压(SBP)≥160 mmHg 和/或舒张压(DBP)≥100 mmHg
  • 筛选前3个月内,经研究者评估发生下列CV/血管疾病:心肌梗死、冠状动脉血管重建术(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或冠状动脉搭桥术[CABG])、不稳定型心绞痛、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为Ⅲ-Ⅳ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见附录C)、血管成形术、心脏瓣膜病或瓣膜修复、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或显著的脑血管疾病、不稳定或先前未确诊的心律失常;或预计需要在研究过程中接受PCI/CABG 或血管成形术的受试者。不排除稳定性心脏疾病受试者。
  • 中度或重度肾功能损害[定义为eGFR<60mL/min/1.73m2(采用MDRD公式),或男性血清肌酐(Scr)≥1.5 mg/dL 或女性血清肌酐≥1.4 mg/dL]或终末期肾病(ESRD)受试者
  • 不稳定或急性进展性肾脏疾病
  • 先天性肾性糖尿
  • 重大肝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慢性活动性肝炎和/或重度肝功能不全和/或肝功能显著异常,包括ALT 和/或AST>3 倍正常值上限(ULN),和/或总胆红素>2 倍ULN 的受试者
  • 严重肝损伤患者(Child-Pugh C 级)
  • 具有当前传染性肝病的阳性血清学证据,包括已知甲型肝炎病毒(HAV)抗体IgM、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和丙型肝炎病毒 (HCV)抗体检测呈阳性的受试者。
  • 血红蛋白病病史,如镰状细胞性贫血(SA)、地中海贫血、慢性或复发性溶血等
  • 筛选前5 年内恶性肿瘤病史(除外已经治疗过的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
  • 免疫力低下的受试者,包括但不限于接受过器官移植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的受试者
  • 筛选前6 个月内捐献过血液或血液制品>400mL,或参与过需要抽取?400mL 血液的临床研究
  • 筛选前8 周内使用任何降糖药物(二甲双胍或DPP-4 抑制剂除外,如适用)达14 天以上(连续或不连续)。
  • 筛选前8 周内使用任何SGLT2 抑制剂
  • 筛选前3 个月内使用处方和非处方减肥药
  • 正在使用强效细胞色素P450 3A4/5 抑制剂进行治疗(在沙格列汀说明书要求进行剂量调整的国家)。
  • 筛选前30天内,服用其他任何试验用药品或参与其他任何干预性临床研究。
  • 男性受试者的血红蛋白(Hb)≤11.0g/dL(≤110g/L),女性受试者的血红蛋白≤10.0g/dL(≤100g/L)。
  • 筛选时镜下血尿检查阳性并且被研究者判定为具有临床意义的男性受试者将被排除,但允许依照研究者意见在治愈后重新检测一次。
  • 游离T4值异常。筛选时促甲状腺激素(TSH)值异常的受试者,将进一步评估游离T4 值。游离T4 值异常的受试者将被排除。
  • 随机化之前的各项实验室检查和ECG 任何临床显著异常,研究者认为不能随机的情况。
  • 对达格列净、沙格列汀或任何辅料有严重过敏/超敏反应史,包括暴露于任何DPP-4 抑制剂后出现的过敏反应或血管性水肿。
  • 性别和生育情况: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女性
  • 其他排除标准 a. 囚犯或者非自愿被监禁的受试者 b. 强制隔离以接受精神或生理(如,传染性疾病)疾病治疗的受试者 c. 正在参加商业减重项目且有持续的体重下降,或正在参加高强度运动项目的受试者 d. 阿斯利康员工或其亲属 e. 经研究者判断,病情可能使其无法完成研究或给其带来重大风险的受试者 f. 受试者本人是参与研究的研究者、研究协调者、研究者的雇员或以上任何人员的直系亲属
  • 开放性治疗期的排除标准 分层A 的受试者:将在第-10周和第-2周进行FPG合格性确认。中心实验室FPG数值>270mg/dL的 受试者将按计划进行随访访视(接收到中心实验室的FPG 值后3-5天内),以获得第二次中心实验室FPG值。 如果计划访视获得的中心实验室FPG值和重复测量的中心实验室FPG值的平均值>270mg/dL,则受试者不能随机且必须中止研究 分层B 的受试者:将在第-2 周进行FPG 合格性确认。中心实验室FPG 数值>270mg/dL 的受试者将按计划进行随访访视(接收到中心实验室的FPG值后3-5 天内),以获得第二次中心实验室FPG 值。如果计划访视获得的FPG 值和重复测量的中心实验室FPG 值的平均值>270mg/dL,则受试者不能随机且必须中止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