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alMap梯图
登录
CTR20190401 ✓ 已完成

格列美脲分散片在空腹/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分期其它分类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19-04-12
本站标注 在研判断、所属产品项目、开展专业、试验归类、疾病分类、变更历史 · 点开加载

加载中…

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03-05 → 首次公示 04-12 → 试验完成 07-03(入组 72/72 例)
日期事件说明来源
2019-03-05伦理批准武汉市传染病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19-03-19伦理批准武汉市传染病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19-04-02首例知情同意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登记库
2019-04-12首次公示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库
2019-07-03试验完成实际入组 72 例登记库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190401
首次公示
2019-04-12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状态详情
已完成

药物信息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批件/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复方
企业选择不公示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专业题目
格列美脲分散片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两制剂、单次给药、两周期、交叉空腹/餐后状态下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通俗题目
格列美脲分散片在空腹/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适应症
适用于控制饮食、运动疗法及减轻体重均不能充分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格列美脲分散片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例如,有酮症酸中毒病史的糖尿病患者的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糖尿病前驱昏迷的治疗。
方案编号
SYOELC-YZX-19002;1.1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主要目的
以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格列美脲分散片为受试制剂,按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有关规定,与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格列美脲片(参比制剂)对比在健康人体内的吸收速度及吸收程度,考察两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 观察受试制剂格列美脲分散片和参比制剂格列美脲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受试者与入组

最小年龄
18岁
最大年龄
无岁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有
目标入组(国内)
72
实际入组(国内)
72

关键日期

首例知情(国内)
2019-04-02
完成日期(国内)
2019-07-03

监查与保险

数据监查委员会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联系信息

申办方联系人
周杰
联系人
周杰
电话
0311-67808820
邮箱
zhoujie@mail.ecspc.com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黄河大道226号
邮编
050051

试验用药

角色中文名英文名商品名 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用药时程
试验药格列美脲分散片————分散片;规格2mg/片;口服;空腹餐后各给药一次;每次一片;两周期给要间隔为7天—
对照药格列美脲片Glimepiride Tablets亚莫利——片剂;规格2mg/片;口服;空腹餐后各给药一次;每次一片;两周期给药间隔为7天—

终点指标

类型指标评价时间 指标类型
主要格列美脲的Cmax、AUC0-t、AUC0-∞给药后36小时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格列美脲的Tmax、t1/2等给药后36小时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主要研究者

姓名学位职称单位地区电话邮箱
黄朝林医学学士主任医师武汉市传染病医院(武汉市金银潭医院)—1530717318988071718@qq.com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目标入组
国内 72 / 国际 —
已入组
—
实际入组
国内 72 / 国际 —
开始时间
2019-04-02
完成时间
2019-07-03
⬡ 切换为等大蜂窝图参加机构数:123-56-910+★ 申办方(按联系地址省份)悬停看名单 · 单击省份置顶该省机构 · 双击看市级分布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 1 家:武汉市传染病医院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南海诸岛湖北 1湖北 1 家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1 · 研究者 1)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国家地区机构名称研究者专业
1中国湖北 武汉武汉市传染病医院黄朝林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生物等效性试验

伦理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审查结论批准日期
武汉市传染病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2019-03-05
武汉市传染病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2019-03-19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的健康受试者,性别比例适当;
  • 男性体重不低于50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kg,体重指数(BMI)在19~26范围内(BMI=体重(kg)/身高2(m2),包括临界值);
  •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乙丙肝艾滋梅毒检查、凝血功能、糖化血红蛋白等)、妊娠检查(仅女性)、尿液药物筛查、12导联心电图及酒精呼气检查,结果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愿意自研究给药前2周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具体避孕措施,详见附录2;
  • 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 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
  • 生命体征检查(坐位,参考正常值范围(包括临界值):收缩压90~139mmHg,舒张压60-89mmHg,脉搏50-100次/分,耳温35.4-37.7℃)、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结果显示异常且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
  • 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或其它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 乙肝五项、丙型肝炎抗体、HIV病毒抗体及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有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 毒品筛查阳性或在过去三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
  • 给药前24h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检查呈阳性者;
  •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 筛选前3个月每日吸烟数量≥5支;
  • 筛选前3个月内服用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女性正常生理期失血除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 ml)者;
  •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 17.7 mL 乙醇,即 1 单位 = 357 mL酒精量为 5% 的啤酒或 43 mL酒精量为 40% 的白酒或 147 mL酒精量为 12% 的葡萄酒);
  • 筛选前28天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或与格列美脲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胰岛素、口服降糖药物、克拉霉素、磺胺类抗生素、喹诺酮类抗生素、咪康唑、利尿药、泻药、巴比妥类、抗交感神经药物等);
  • 筛选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产品或草药;
  • 筛选前3天内食用过火龙果、芒果、柚子、葡萄柚等可能影响酶代谢的水果或相关产品;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取了任何含咖啡因或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
  • 有药物(如:磺脲类、磺胺类或赋形剂等)过敏史、食物过敏史、过敏性疾病其中之一情况者;
  • 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疾病史,尤其是心血管系统、血液系统、肝脏疾病、肾脏疾病史等,特别是溶血性贫血、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病史者;
  •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 有癫痫或精神病史;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妊娠检查结果阳性或处在哺乳期者;
  •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
  •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