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咯替尼与多西他赛联合曲妥珠单抗治疗乳腺癌患者研究
申办者: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药物: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分期I期分类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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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04-01 → 首次公示 05-19 → 首例入组 07-07 → 试验完成 05-24(入组 97/94 例)
| 日期 | 事件 | 说明 | 来源 |
|---|---|---|---|
| 2020-04-01 | 伦理批准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伦理委员会 |
| 2020-04-30 | 伦理批准 | 天津市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伦理委员会 |
| 2020-05-15 | 伦理批准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伦理委员会 |
| 2020-05-19 | 首次公示 | 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 | 登记库 |
| 2020-05-28 | 首例知情同意 | 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 登记库 |
| 2020-06-19 | 伦理批准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伦理委员会 |
| 2020-07-07 | 首例入组 | 国内首例受试者入组 | 登记库 |
| 2020-09-17 | 伦理批准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伦理委员会 |
| 2020-11-05 | 伦理批准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伦理委员会 |
| 2021-02-03 | 伦理批准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伦理委员会 |
| 2021-06-25 | 伦理批准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伦理委员会 |
| 2023-05-24 | 试验完成 | 实际入组 97 例 | 登记库 |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药物信息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设计
受试者与入组
关键日期
监查与保险
试验用药
| 角色 | 中文名 | 英文名 | 商品名 | 剂型 | 规格 | 用法用量 | 用药时程 |
|---|---|---|---|---|---|---|---|
| 试验药 |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 Pyrotinib Maleate Tablets | 艾瑞妮 | — | — | 片剂,规格80mg,口服,每次服药剂量为400mg,用药时程:第一周期第七天开始服用马来酸吡咯替尼片400mg(160mg 2片,80mg 1片),每日1次,以约240 mL左右温水送服,21天为一个周期,给药至研究者评估为疾病进展、出现不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 第一周期第七天开始服用马来酸吡咯替尼片400mg(160mg 2片,80mg 1片),每日1次,以约240 mL左右温水送服,21天为一个周期,给药至研究者评估为疾病进展、出现不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
| 试验药 |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 Pyrotinib Maleate Tablets | 艾瑞妮 | — | — | 片剂,规格160mg,口服,每次服药剂量为400mg,用药时程:第一周期第七天开始服用马来酸吡咯替尼片400mg(160mg 2片,80mg 1片),每日1次,以约240 mL左右温水送服,21天为一个周期,给药至研究者评估为疾病进展、出现不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 第一周期第七天开始服用马来酸吡咯替尼片400mg(160mg 2片,80mg 1片),每日1次,以约240 mL左右温水送服,21天为一个周期,给药至研究者评估为疾病进展、出现不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
| 试验药 |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 Pyrotinib Maleate Tablets | 艾瑞妮 | 片剂 | 160mg | 口服,每次服药剂量为320mg | 第一周期第七天开始服用马来酸吡咯替尼片320mg(160mg 2片),每日1次,以约240 mL左右温水送服,21天为一个周期,给药至研究者评估为疾病进展、出现不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
| 对照药 | 注射用多西他赛 | Docetaxel for Injection | 艾素 | — | 0.5ml,静脉输注。第一周期第一天开始静脉输注多西他赛,给药剂量为75 mg/m2,每3周使用一次,给药至研究者评估为疾病进展、出现不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如未出现上述情况,建议多西他赛至少使用6个周期。 | 注射剂,规格:0.5ml,静脉输注。第一周期第一天开始静脉输注多西他赛,给药剂量为75 mg/m2,每3周使用一次,给药至研究者评估为疾病进展、出现不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如未出现上述情况,建议多西他赛至少使用6个周期。 | — |
| 对照药 | 注射用多西他赛 | Docetaxel for Injection | 艾素 | — | 1.5ml,静脉输注。第一周期第一天开始静脉输注多西他赛,给药剂量为75 mg/m2,每3周使用一次,给药至研究者评估为疾病进展、出现不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如未出现上述情况,建议多西他赛至少使用6个周期。 | 注射剂,规格:1.5ml,静脉输注。第一周期第一天开始静脉输注多西他赛,给药剂量为75 mg/m2,每3周使用一次,给药至研究者评估为疾病进展、出现不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如未出现上述情况,建议多西他赛至少使用6个周期。 | — |
| 对照药 | 注射用曲妥珠单抗 | Trastuzumab for Injection | 赫赛汀 | — | — | 注射剂,规格440mg/20ml,静脉输注,第一周期第一天开始静脉滴注,第1疗程为8 mg/kg负荷剂量,后续疗程为6 mg/kg。每周期第1天(D1)静脉注射,每3周使用一次。给药至研究者评估为疾病进展、出现不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同意书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如未出现上述情况,建议多西他赛至少使用6个周期。 | — |
终点指标
| 类型 | 指标 | 评价时间 | 指标类型 |
|---|---|---|---|
| 主要 | 马来酸吡咯替尼和多西他赛的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Cmax、AUC0-t、AUC0-∞(如适用) | 整个试验周期 | 有效性指标 |
| 次要 | 马来酸吡咯替尼和多西他赛的次要药代动力学参数:Tmax、λz、t1/2、CL/F、Vz/F等 | 整个试验周期 | 有效性指标 |
| 次要 | ORR | 整个试验周期 | 有效性指标 |
| 次要 | 安全性终点: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发生率和级别, AE根据NCI-CTCAE 5.0标准判断;以下指标与基线对比的变化情况:ECOG评分、生命指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指标(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血生化)、12导联心电图(ECG)、超声心动图等 | 整个试验周期 | 安全性指标 |
主要研究者
|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单位 | 地区 | 电话 | 邮箱 |
|---|---|---|---|---|---|---|
| 姚和瑞 | 医学博士 | 主任医师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 广东省 广州市 | 15692005904 | yaoherui@163.com |
| 姚燕丹 | 医学博士 | 主任医师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 广东省 广州市 | 15692005904 | YaoYand@mail.sysu.edu.cn |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18 · 研究者 18)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参与研究者 16 人:此前与组长PI 共同做过试验 8 人(50%);此前做过同类疾病试验 9 人(56%);此前参加过本申办方试验 12 人(75%);首次出现 0 人(0%)。同归类(I期)试验的全库对照(2021 年以来):54% / 71% / 24% / 8%。
| # | 国家 | 地区 | 机构名称 | 研究者 | 与组长PI 既往共同试验 | 与其他成员既往合作(人) | 同类疾病既往试验 | 同申办方既往试验 | 既往试验总数 | 身份 | 专业 |
|---|---|---|---|---|---|---|---|---|---|---|---|
| 1 | 中国 | 广东省 广州市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 姚和瑞 | 0 | 8 | 18 | 2 | 28 | 组长PI | 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Ⅰ期药物临床试验 |
| 2 | 中国 | 广东省 广州市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 姚燕丹 | 0 | 0 | 0 | 0 | 首次出现 | 组长PI | — |
| 3 | 中国 | 河北省 石家庄市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 耿翠芝 | 3 | 9 | 29 | 4 | 44 | 参与 | 外科-乳腺疾病诊疗 |
| 4 | 中国 | 河北省 石家庄市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 王明霞 | 1 | 7 | 8 | 2 | 32 | 参与 | 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Ⅰ期药物临床试验 |
| 5 | 中国 | 天津市 天津市 | 天津市肿瘤医院 | 史业辉 | 1 | 7 | 0 | 1 | 16 | 参与 | 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Ⅰ期药物临床试验 |
| 6 | 中国 | 河南省 洛阳市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王新帅 | 3 | 4 | 9 | 7 | 15 | 参与 | 肿瘤科 |
| 7 | 中国 | 安徽省 蚌埠市 | 蚌埠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李洪涛 | 0 | 3 | 1 | 0 | 2 | 参与 | 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Ⅰ期药物临床试验 |
| 8 | 中国 | 安徽省 蚌埠市 | 蚌埠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周焕 | 0 | 11 | 2 | 0 | 57 | 参与 | 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Ⅰ期药物临床试验 |
| 9 | 中国 | 湖南省 长沙市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王守满 | 2 | 4 | 7 | 3 | 7 | 参与 | 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Ⅰ期药物临床试验 |
| 10 | 中国 | 湖南省 长沙市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秦群 | 0 | 2 | 0 | 1 | 14 | 参与 | 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Ⅰ期药物临床试验 |
| 11 | 中国 | 广东省 深圳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 | 杜彩文 | 0 | 0 | 0 | 0 | 1 | 参与 | 肿瘤科 |
| 12 | 中国 | 北京市 北京市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 吴世凯 | 0 | 5 | 0 | 3 | 7 | 参与 | 肿瘤科 |
| 13 | 中国 | 北京市 北京市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 崔一民 | 0 | 4 | 0 | 0 | 58 | 参与 | 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Ⅰ期药物临床试验 |
| 14 | 中国 | 江苏省 徐州市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章龙珍 | 1 | 4 | 3 | 2 | 41 | 参与 | 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Ⅰ期药物临床试验 |
| 15 | 中国 | 山东省 青岛市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 曹玉 | 0 | 8 | 2 | 9 | 85 | 参与 | 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Ⅰ期药物临床试验 |
| 16 | 中国 | 山东省 青岛市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 于壮 | 1 | 7 | 0 | 2 | 27 | 参与 | 肿瘤科 |
| 17 | 中国 | 山东省 济南市 |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赵维 | 0 | 5 | 0 | 1 | 3 | 参与 | 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Ⅰ期药物临床试验 |
| 18 | 中国 | 吉林省 长春市 | 吉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李薇 | 7 | 10 | 40 | 14 | 195 | 参与 | 肿瘤科 |
"此前" = 首次公示日早于本试验(2020-05-19)的登记;研究者按"人"绑定(姓名 + 机构,同名不同机构视为不同人),换过单位的研究者此前记录可能被低估。
地域与规模 国内机构 12 家 · 覆盖 5/7 大区 · 试行,点开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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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 委员会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 |
|---|---|---|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4-01 |
| 天津市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4-30 |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20-05-15 |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6-19 |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9-17 |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11-05 |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2-03 |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6-25 |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年龄≥ 18 周岁,≤75周岁的女性
- 病理检测证实的HER2阳性浸润性乳腺癌
- 预期生存期不少于12周
- ECOG评分为 0~1分
- 主要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要求
- 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有良好的依从性并愿意配合随访
排除
- 复发/转移阶段接受超过1线化疗,或免疫疗法,以及其他研究者认为需排除的抗肿瘤治疗。
- 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化疗者;入组前6周内接受过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化疗。
- 入组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 在乳腺癌任何阶段使用过针对HER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制剂或大分子抗体,除外(新)辅助阶段使用过曲妥珠单抗。
- 在乳腺癌(新)辅助治疗阶段,从曲妥珠单抗结束到发现复发/转移的时间间隔<12个月。
- 根据CTCAE 5.0标准判断的≥3级外周神经病变。
- 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接受系统化疗者。
-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使用过抗肿瘤内分泌治疗药物。
-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服用了任何中药、中药制剂或保健品。
-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服用过P-gp抑制剂/诱导剂或CYP3A4抑制剂/诱导剂。
-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摄取了葡萄柚或含葡萄柚的产品、含黄嘌呤或酒精的食物或饮料;剧烈运动。
- 既往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不包括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癌(对于距筛选5年以上的时间内发生其他恶性肿瘤,如仅通过手术治愈者允许入选)。
- 脑转移患者。
- 仅有骨或皮肤作为唯一靶病灶的患者。
- 既往接受过超过要求的累积剂量的蒽环类药物治疗:
- 在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操作或明显的创伤,或预计患者将要接受重大手术治疗。
- 严重心脏疾病或不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 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梗阻或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其他因素。
- 已知对本方案药物组分有过敏史者。
-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感染,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 存在无法通过引流或其他方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胸水和腹水)。
-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受试者,或在整个试验期间及末次研究用药后7个月内不愿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期受试者。
- 患有严重的伴随疾病或其他会干扰计划治疗的合并疾病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任何情况,如活动性乙型肝炎、需要治疗的肺部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