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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02610 ✓ 已完成

SHR6390 在肝功能损害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分期I期分类其他其他说明:药代动力学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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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11-02 → 首次公示 12-28 → 首例入组 12-31 → 试验完成 03-03 · 招募 1 次(入组 25/30 例)
日期事件说明来源
2020-11-02伦理批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生命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0-12-16伦理批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生命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0-12-28首次公示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库
2021-08-10伦理批准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1-09-16伦理批准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临床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1-12-14首例知情同意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登记库
2021-12-31首例入组国内首例受试者入组登记库
第 1 次招募 · 2024-12-23 ~ 2025-01-09 · 来源 第三方招募平台(多平台互证)
2024-12-23受试者体检/筛选长沙、补贴 6000 元、长沙
2024-12-25住院入住
2025-01-03出院
2025-01-09回访 · 本批末次随访该批受试者最后一次回访
2025-03-03试验完成实际入组 25 例登记库

受试者招募(按招募事件)(转载自 第三方招募平台,机器匹配挂载)

体检/筛选来源出组/末日期组别住院回访补贴地点/机构(帖写法)状态匹配
2024-12-23第三方招募平台(2 个平台互证)2025-01-09—9 天1 次6000 元长沙
长沙
招募结束AI 仲裁匹配 95%
逐期时间表(#10012332:体检 1 次 · 住院 1 次 · 随访 1 次;AI 从帖文整理)
批次组别阶段日期
#10012332知情体检2024-12-23 ~ 2024-12-24
#10012332住院2024-12-25
#10012332出院2025-01-03
#10012332回访2025-01-09

一行=一次招募(招募事件):同一次招募在多个平台的转载帖(药物、地点、体检与周期安排一致)合为一行,多个平台转载的即多平台互证。组别与出组/末日期由本站从帖文抽取(AI 整理,规则兜底末日期),末日期=时间表最后一次出组或随访。体检/出组/住院/补贴均为招募方表述,与登记库公示口径无关;匹配方式与置信见「匹配」列,待定匹配不上屏。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以及第三方试药员招募平台的招募帖(本站按药名、城市、公示—体检间隔等线索机器匹配挂载)。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02610
相关登记号
CTR20190619,CTR20190962,CTR20191217,CTR20191262,CTR20201144,CTR20201240
首次公示
2020-12-28
方案版本号
2.0
版本日期
2021-07-06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状态详情
已完成

药物信息

药物名称
SHR6390片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批件/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复方
否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专业题目
SHR6390 在肝功能损害受试者中的单剂量、平行、开放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SHR6390 在肝功能损害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适应症
乳腺癌
方案编号
SHR6390-I-109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其他其他说明:药代动力学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主要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评价并比较 SHR6390 在轻度、中度肝功能损害受试者和健康受试者中 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为肝功能损害患者的临床用药提供依据。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轻度、中度肝功能损害受试者以及健康受试者服用 SHR6390 的安全性。

受试者与入组

最小年龄
18岁
最大年龄
65岁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有
目标入组(国内)
30
已入组(国内)
25
实际入组(国内)
25

关键日期

首例知情(国内)
2021-12-14
首例入组(国内)
2021-12-31
完成日期(国内)
2025-03-03

监查与保险

数据监查委员会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联系信息

申办方联系人
李一凡
联系人
李一凡
电话
0518-82342973
手机
18896621338
邮箱
yifan.li@hengrui.com
省份
江苏省
城市
南京市
地址
鼓楼区中央路19号金峰大厦2302
邮编
210008

试验用药

角色中文名英文名商品名 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用药时程
试验药SHR6390片SHR6390 TabletsNA片剂50 mg口服;用量:100 mg;用法:D1单次用药单次用药
试验药SHR6390片SHR6390 TabletsNA片剂50 mg口服;用量:100 mg;用法:D1单次用药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类型指标评价时间 指标类型
主要指标: SHR6390 的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C max 、AUC 0-t 、AUC 0-∞ 。给药后192 小时有效性指标
次要指标:SHR6390 的次要药代动力学参数:T max 、t 1/2 、CL/F、V z /F;给药后192 小时有效性指标
次要指标:SHR6390 在血浆中的游离分数(F u )及游离型 SHR6390 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如 C max,u 、AUC 0-t,u 、AUC 0-∞,u 、CL u /F 等;给药后192 小时有效性指标
次要指标: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以及严重程度(基于 CTCAE v5.0 进行评级):通过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和 12-导联心电图等进行评价。签署知情同意书至安全性随访结束安全性指标

主要研究者

姓名学位职称单位地区电话邮箱
黄燕医学博士主任医师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湖南省 长沙市0731-84327221drhyan@163.com
徐平声药学硕士主任药师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湖南省 长沙市0731-84327458xups2004@126.com
任红医学硕士主任医师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庆市 重庆市023-63693213renhong0531@vip.sina.com.cn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目标入组
国内 30 / 国际 —
已入组
国内 25 / 国际 —
实际入组
国内 25 / 国际 —
开始时间
2021-12-14
完成时间
2025-03-03
⬡ 切换为等大蜂窝图参加机构数:123-56-910+★ 申办方(按联系地址省份)悬停看名单 · 单击省份置顶该省机构 · 双击看市级分布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 2 家: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 1 家: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南海诸岛重庆 1重庆 1 家湖南 2湖南 2 家★申办方·江苏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所在省)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3 · 研究者 3)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参与研究者 1 人:此前与组长PI 共同做过试验 0 人(0%);此前做过同类疾病试验 0 人(0%);此前参加过本申办方试验 1 人(100%);首次出现 0 人(0%)。同归类(I期)试验的全库对照(2021 年以来):54% / 71% / 24% / 8%。

#国家地区机构名称研究者与组长PI 既往共同试验与其他成员既往合作(人)同类疾病既往试验同申办方既往试验既往试验总数身份专业
1中国湖南省 长沙市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黄燕100119组长PI传染科-肝炎
2中国湖南省 长沙市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徐平声101474组长PI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Ⅰ期药物临床试验
3中国重庆市 重庆市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任红000518参与传染科-肝炎

"此前" = 首次公示日早于本试验(2020-12-28)的登记;研究者按"人"绑定(姓名 + 机构,同名不同机构视为不同人),换过单位的研究者此前记录可能被低估。

地域与规模 国内机构 2 家 · 同类通常 1–3 家(在常见范围内) · 试行,点开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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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审查结论批准日期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生命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2020-11-0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生命伦理委员会同意2020-12-16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2021-08-10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临床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2021-09-16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愿意严格遵守试验方案要求完成本研究;
  • 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年龄 18 至 65 岁(包括两端值),男女均可;
  • 男性体重≥ 50 kg,女性体重≥ 45 kg,体重指数(BMI)在 18.5 kg/m 2 ~30kg/m 2 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慢性(≥ 6 个月)稳定的(经研究者判断在服用研究药物前至少 28 天内疾病状态未发生具有临床意义的改变,对于无法判断者,受试者应于筛选期进行 2 次检查,且间隔至少 14 天以证明稳定),由原发性肝病(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酒精性肝病等)引起的肝功能损害,于服用研究药物前72h内根据 Child-Pugh 分级评分(附件三)评估为A 级/轻度(Child-Pugh 评分:5-6 分)或 B 级/中度(Child-Pugh 评分:7-9 分)者;其中,研究者采用标准诊疗手段,结合患者既往病史、实验室检查、肝活检或影像学检查等文件确诊为慢性肝功能损害者,再根据Child-Pugh分级评估;
  • 服用研究药物前至少 14 天内有稳定的治疗肝功能损害、并发症及其他伴随疾病的用药方案者,且用药不需要调整(包括用药种类、剂量或服药频率);或未用药者;
  • 重要器官功能符合以下标准: - 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 9 /L(1,500/mm 3 ); - 血小板≥50.0×10 9 /L(50,000/mm 3 ); - 血红蛋白(Hgb)≥9.0 g/dL(90 g/L); - 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5 倍正常值上限(ULN); - 肌酐清除率(CL cr ,以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附件四)> 60 mL/min; - 按 Fridericia’s 标准校正的 QTc 间期(QTcF)男性≤450 msec,女性 ≤470 msec;
  • 研究者根据受试者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等)、12-导联心电图、脑电图等判断身体状态可接受者;
  • 男性及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愿意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研究期间和服用研究药物后 6 个月内采取充分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在研究用药前24h内血清妊娠检测须为阴性。(序号1-序号8入组标准适用于肝功能损害受试者)
  • 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愿意严格遵守试验方案要求完成本研究;
  • 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年龄 18 至 65 岁(包括两端值)(与肝功能损害组进行年龄匹配,均值±10 岁),男女均可(与肝功能损害组进行性别匹配,均值±1 例);
  • 男性体重≥ 50 kg,女性体重≥ 45 kg,体重指数(BMI)在 18.5 kg/m 2 ~30kg/m 2 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与肝功能损害组进行体重匹配,均值±10%);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酶功能等)、12-导联心电图、腹部 B 超等检查正常或异常但经研究者判断无临床意义者;
  • 男性及育龄期女性受试者愿意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研究期间和服用研究药物后 6 个月内采取充分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在研究用药前24h内血清妊娠检测须为阴性。(序号9-序号13入组标准适用于健康受试者)
排除
  • 受试者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药物性肝损伤;有肝移植史;肝衰竭,或合并 3/4 级肝性脑病、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等研究者认为不合适的并发症的肝硬化患者;严重/晚期腹腔积液或胸腔积液需要穿刺引流及补充白蛋白者;肝肾综合征患者;
  • 有胆汁性肝硬化,胆道梗阻,胆汁淤积性肝病等影响胆汁排泄的疾病;
  • 有严重门静脉高压或既往接受过门体分流术者,包括经颈静脉肝内门体分流术;
  • 除肝脏原发疾病外,既往患有严重的其他重要脏器原发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精神、消化道、呼吸系统、泌尿、内分泌、血液、免疫等疾病,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
  • 进入研究前的 6 个月内,出现以下情况:心肌梗死、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II-IV 级)、有临床意义且需治疗或干预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 ;
  • 既往 5 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 筛选前 4 周内有严重感染、外伤、胃肠道手术或其它外科大手术者;
  • 筛选前 1个月内失血量或献血量≥400 mL,或接受输注红细胞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服用过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
  • 过敏体质,包括严重药物过敏或药物变态反应史者;已知对 SHR6390 片或其辅料过敏者;
  • 筛选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每周饮用≥14 个单位的酒精:1 单位=啤酒 360 mL,或酒精含量为 40%的烈酒 45 mL,或葡萄酒 150 mL);筛选前 3 个月内每日吸烟≥5 支者;酒精筛查阳性者;在试验期间不能禁烟和禁酒者;
  • 有吸毒史,或过去 5 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毒品筛查阳性者(因伴随用药导致的毒品筛查阳性者除外);
  • HIV 抗体阳性、梅毒抗体阳性者;
  • 怀孕或者哺乳期女性;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服用过 CYP3A4、CYP2C9 或 CYP2C8 的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附件一),或除治疗肝功能损害及其他伴随疾病的药物以外的其他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食物补充剂者;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72 小时内摄取了葡萄柚或含葡萄柚的产品、果汁,含有甲基黄嘌呤(如茶、咖啡、可乐、巧克力、功能饮料)或酒精的食物或饮料;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存在其他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检查异常,及其他可能增加参与研究的风险,或干扰研究结果的因素;以及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本研究 的其他任何情况。
  • 筛选前14天内或者计划在试验过程中接种活(减毒)疫苗者(流感疫苗除外);(序号1-序号17排除标准适用于肝功能损害受试者)
  • 既往患有重要脏器原发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精神、心血管、消化道、呼吸系统、泌尿、内分泌、血液、免疫等疾病,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试验者;
  • 筛选前 4 周内有严重感染、外伤、胃肠道手术或其它外科大手术者;
  • 筛选前 3 个月内失血量或献血量≥400 mL,或接受输血者;或服用过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
  • 过敏体质,包括严重药物过敏或药物变态反应史者;已知对 SHR6390 片或其辅料过敏者;
  • 筛选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每周饮用≥14 个单位的酒精:1 单位=啤酒360 mL,或酒精含量为 40%的烈酒 45 mL,或葡萄酒 150 mL);筛选前 3个月内每日吸烟≥5 支者;酒精筛查阳性者;在试验期间不能禁烟和禁酒者;
  • 有吸毒史,或过去 5 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毒品筛查阳性者;
  •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丙肝(HCV)抗体阳性、HIV 抗体阳性、梅毒抗体阳性者;
  • 按 Fridericia’s 标准校正的 QTc 间期(QTcF)男性>450 msec,女性>470msec 者;
  • 怀孕或者哺乳期女性;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服用过 CYP3A4、CYP2C9 或 CYP2C8 的诱导剂或抑制剂(附件一),或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食物补充剂者;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72 小时内摄取了葡萄柚或含葡萄柚的产品、果汁,含有甲基黄嘌呤(如茶、咖啡、可乐、巧克力、功能饮料)或酒精的食物或饮料;剧烈运动;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存在其他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检查异常,及其他可能增加参与研究的风险,或干扰研究结果的因素;以及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其他任何情况。(序号17-序号29排除标准适用于健康受试者)
  • 既往有肝功能损伤病史,或筛选时体格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提示存在或可能存在肝功能损伤者;
  • 筛选前14天内或者计划在试验过程中接种活(减毒)疫苗者(流感疫苗除外);(序号18-序号31排除标准适用于健康受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