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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11130 ✓ 已完成

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粉雾剂(II)的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分期生物等效性试验分类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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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03-23 → 首次公示 05-19 → 首例入组 05-22 → 试验完成 06-28(入组 30/30 例)
日期事件说明来源
2021-03-23伦理批准无锡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1-05-17伦理批准无锡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1-05-19首次公示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库
2021-05-19首例知情同意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登记库
2021-05-22首例入组国内首例受试者入组登记库
2021-06-28试验完成实际入组 30 例登记库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11130
首次公示
2021-05-19
方案版本号
1.1
版本日期
2021-05-13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状态详情
已完成

药物信息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批件/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复方
否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专业题目
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粉雾剂(II)的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粉雾剂(II)的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适应症
哮喘
方案编号
HR-SFC-BE-01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主要目的
考察经口吸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粉雾剂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并以原研公司生产的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粉雾剂作为参比制剂,评价两制剂间的生物等效性;考察健康受试者经口吸入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粉雾剂的安全性。

受试者与入组

最小年龄
18岁
最大年龄
无上限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有
目标入组(国内)
30
已入组(国内)
30
实际入组(国内)
30

关键日期

首例知情(国内)
2021-05-19
首例入组(国内)
2021-05-22
完成日期(国内)
2021-06-28

监查与保险

数据监查委员会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联系信息

申办方联系人
黄原原
联系人
黄原原
电话
0518-82342973
手机
18036618522
邮箱
huangyuanyuan@hrglobe.cn
省份
江苏省
城市
连云港市
地址
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7号
邮编
222047

试验用药

角色中文名英文名商品名 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用药时程
试验药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粉雾剂Salmeterol Xinafoate and Fluticasone Propionate Powder for InhalationNA粉雾剂50μg/250μg/泡空腹口服,每日一次,每次吸入2泡(相当于沙美特罗100 μg,丙酸氟替卡松500 μg)单次给药,每周期给药1次,共给药两周期
对照药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粉雾剂Salmeterol Xinafoate and Fluticasone Propionate Powder for Inhalation舒利迭®粉雾剂50μg/250μg/泡空腹口服,每日一次,每次吸入2泡(相当于沙美特罗100 μg,丙酸氟替卡松500 μg)单次给药,每周期给药1次,共给药两周期

终点指标

类型指标评价时间 指标类型
主要指标:药代动力学参数Cmax 、AUC0-t 、AUC0-∞给药前0小时至给药后48小时有效性指标
次要指标:药代动力学参数Tmax、t1/2z、λz、AUC_%Extrap给药前0小时至给药后48小时有效性指标
次要指标:不良事件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访视安全性指标

主要研究者

姓名学位职称单位地区电话邮箱
贺晴药学学士主任药师无锡市人民医院江苏省 无锡市0510-85350349heqing0510@163.com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目标入组
国内 30 / 国际 —
已入组
国内 30 / 国际 —
实际入组
国内 30 / 国际 —
开始时间
2021-05-19
完成时间
2021-06-28
⬡ 切换为等大蜂窝图参加机构数:123-56-910+★ 申办方(按联系地址省份)悬停看名单 · 单击省份置顶该省机构 · 双击看市级分布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 1 家:无锡市人民医院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南海诸岛江苏 1江苏 1 家★申办方·江苏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所在省)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1 · 研究者 1)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国家地区机构名称研究者专业
1中国江苏省 无锡市无锡市人民医院贺晴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Ⅰ期药物临床试验

伦理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审查结论批准日期
无锡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2021-03-23
无锡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2021-05-17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年龄≥18周岁(包括边界值),男女均可;
  • 男性受试者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 受试者在筛选至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捐献精子或卵子计划,且同意在试验期间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
  •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经培训能正确的使用粉雾剂装置,能够按照研究者的要求完成研究;
  • 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排除
  • 既往或目前患有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经研究者判定可能影响试验用药品药动学特征或安全性评价者;
  • 受试者正经历或曾患有以下疾病: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病、哮喘,或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呼吸系统疾病;
  •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者;
  • 接受了可能显著影响试验用药品药动学特征或安全性评价的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 已知对试验用药品过敏或不耐受者,或有特定变态反应疾病者(如过敏性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者 (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
  • 试验前1个月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 受试者在试验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补充剂或中草药)、保健品或疫苗者;
  • 受试者在试验前3个月内服用过其他临床研究药物或使用试验器械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 受试者在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 (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献血者;
  • 妊娠期或妊娠检查呈阳性,或哺乳期女性;
  • 试验前3个月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西柚汁、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每天8杯以上,每杯200 mL)者;
  • 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如西柚、西柚汁或含西柚汁的食物/饮料、巧克力、烟草、酒精类、含咖啡因类等食物或饮料)者;
  • 受试者在试验前6个月内有酒精滥用史,即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酒者;
  • 受试者酒精呼气结果为阳性者;
  • 受试者在试验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尼古丁检测为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
  • 受试者在试验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药物滥用筛查结果为阳性者;
  • 受试者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呈阳性者;
  • 筛选期各项检查(包括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胸片、腹部B超)结果经临床医生判定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肺功能检查:FEV1实测值/FEV1预计值≤80%或FVC≤预计值的80%;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静脉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 有晕针或晕血史者;
  • 其他原因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