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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11289 ■ 主动终止 · 整体项目进度缓慢,结合公司项目情况及战略发展方向后决定终止

TQ05105片治疗糖皮质激素耐药的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的临床研究

分期I期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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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01-06 → 首次公示 06-21 → 首例入组 06-10(入组 13/102 例)
日期事件说明来源
2021-01-06伦理批准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1-06-21首次公示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库
2022-06-10首例知情同意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登记库
2022-06-10首例入组国内首例受试者入组登记库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11289
相关登记号
CTR20182521,CTR20211190
首次公示
2021-06-21
方案版本号
1.0
版本日期
2020-10-18
试验状态
主动终止
状态详情
主动终止(整体项目进度缓慢,结合公司项目情况及战略发展方向后决定终止)

药物信息

药物名称
TQ05105片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批件/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复方
否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专业题目
TQ05105片治疗糖皮质激素耐药的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aGVHD)单臂、开放、多中心Ib期临床试验
试验通俗题目
TQ05105片治疗糖皮质激素耐药的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的临床研究
适应症
糖皮质激素耐药的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
方案编号
TQ05105-Ib-01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主要目的
评价TQ05105片在糖皮质激素耐药的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及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价TQ05105片在糖皮质激素耐药的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受试者中的初步疗效、药代动力学特征、与疗效和作用机制等相关的生物标志物的研究。

受试者与入组

最小年龄
12岁
最大年龄
75岁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目标入组(国内)
102
已入组(国内)
13
实际入组(国内)
13

关键日期

首例知情(国内)
2022-06-10
首例入组(国内)
2022-06-10

监查与保险

数据监查委员会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联系信息

申办方联系人
李琨
联系人
李琨
电话
025-69927883
邮箱
LIKUN@CTTQ.COM
省份
江苏省
城市
南京市
地址
江宁区福英路1099号
邮编
211000

试验用药

角色中文名英文名商品名 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用药时程
试验药TQ05105片TQ05105 TabletsNA片剂5mg/片口服,一天两次,每次5mg连续用药,共计12周
试验药TQ05105片TQ05105 TabletsNA片剂5mg/片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0mg连续用药,共计12周
试验药TQ05105片TQ05105 TabletsNA片剂5mg/片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5mg连续用药,共计12周
试验药TQ05105片TQ05105 TabletsNA片剂5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0mg连续用药,共计12周
试验药TQ05105片TQ05105 TabletsNA片剂5mg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5mg连续用药,共计12周

终点指标

类型指标评价时间 指标类型
主要第一周期的耐受性(第一阶段)第一周期28天作为耐受性观察期安全性指标
次要第28天的完全缓解率(CR)受试者入组至给药第28天有效性指标
次要第28天、56天的客观缓解率(ORR)第28天、56天的客观缓解率(ORR)有效性指标
次要缓解持续时间(DOR)试验期间有效性指标
次要第56天激素的累积剂量受试者入组至给药第56天有效性指标
次要无事件生存率(EFS)试验期间有效性指标
次要总生存期(OS)试验期间有效性指标
次要原疾病复发/进展率,非复发死亡等试验期间有效性指标
次要药代动力学参数单次给药期+连续用药第一周期有效性指标
次要不良事件(AE)和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率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给药后30天或开始新的治疗(以先出现者计)安全性指标

主要研究者

姓名学位职称单位地区电话邮箱
吴德沛医学博士主任医师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江苏省 苏州市0512-67781856drwudepei@163.com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目标入组
国内 102 / 国际 —
已入组
国内 13 / 国际 —
实际入组
国内 13 / 国际 —
开始时间
2022-06-10
完成时间
—
⬡ 切换为等大蜂窝图参加机构数:123-56-910+★ 申办方(按联系地址省份)悬停看名单 · 单击省份置顶该省机构 · 双击看市级分布
北京 1 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天津 1 家: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河北 1 家: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 2 家: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江苏 1 家: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 1 家: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 1 家: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湖北省湖南省广东 2 家: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西 1 家: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海南省重庆 3 家: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南海诸岛北京 1北京 1 家河北 1河北 1 家天津 1天津 1 家河南 1河南 1 家江苏 1江苏 1 家上海 2上海 2 家重庆 3重庆 3 家浙江 1浙江 1 家广西 1广西 1 家广东 2广东 2 家★申办方·江苏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所在省)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14 · 研究者 14)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参与研究者 13 人:此前与组长PI 共同做过试验 12 人(92%);此前做过同类疾病试验 11 人(85%);此前参加过本申办方试验 10 人(77%);首次出现 0 人(0%)。同归类(I期)试验的全库对照(2021 年以来):54% / 71% / 24% / 8%。

#国家地区机构名称研究者与组长PI 既往共同试验与其他成员既往合作(人)同类疾病既往试验同申办方既往试验既往试验总数身份专业
1中国江苏省 苏州市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吴德沛—123154组长PI内科-血液内科
2中国浙江省 杭州市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黄河5102119参与内科-血液内科
3中国重庆市 重庆市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高蕾13104参与内科-血液内科
4中国天津市 天津市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姜尔烈29112参与内科-血液内科-干细胞移植中心
5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章忠明19111参与内科-血液内科
6中国北京市 北京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王昭491345参与内科-血液内科
7中国上海市 上海市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宋献民02008参与内科-血液内科
8中国重庆市 重庆市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娄世锋29127参与内科-血液内科
9中国河北省 石家庄市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张学军1101210参与内科-血液内科
10中国重庆市 重庆市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刘林2111214参与内科-血液内科
11中国广东省 广州市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金华19111参与内科-血液内科
12中国广东省 广州市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许重远120039参与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
13中国河南省 郑州市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万鼎铭29115参与内科-血液内科
14中国上海市 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张苏江110116参与内科-血液内科

"此前" = 首次公示日早于本试验(2021-06-21)的登记;研究者按"人"绑定(姓名 + 机构,同名不同机构视为不同人),换过单位的研究者此前记录可能被低估。

地域与规模 国内机构 13 家 · 覆盖 5/7 大区 · 试行,点开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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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审查结论批准日期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2021-01-06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 年龄12-75周岁,性别不限;
  • 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
  • 根据MAGIC指南临床诊断为II度至IV度aGVHD;
  • 经糖皮质激素治疗耐药;
  • 研究治疗开始前48h内,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109/L,血小板(PLT)≥20×109/L
  • 育龄女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受试者;男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
排除
  • 既往患有进行性多灶性脑白质病;
  •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
  • 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等;
  • 严重呼吸系统疾病(需要机械通气或O2饱和度<90%)、活动性结核、肺动脉高压及肺栓塞等;
  •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 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受试者
  • 原发疾病存在复发证据,或在进行了allo-HSCT治疗后已复发的受试者;
  • 存在先前接受allo-HSCT治疗导致的未缓解的2级以上的毒性(aGVHD除外);
  • 存在先前接受allo-HSCT治疗导致的未缓解的2级以上的毒性(aGVHD除外);
  • 研究治疗前接受过>1种针对糖皮质激素耐药的aGVHD的系统性治疗;
  • 临床表现为新发慢性GVHD或同时具有急性和慢性GVHD特征的GVHD重叠综合征;
  • 对研究药物或其成分过敏者;
  • 接受allo-HSCT后使用过JAK抑制剂者;
  • 用药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者,或认为存在其他原因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