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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12838 ■ 主动终止 · 申办方研究策略调整

SHR1701联合SOX化疗的胃癌围手术期研究

分期II/III期临床研究分类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有效性和药代动力学: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厦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北京普康瑞仁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天津诺禾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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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09-27 → 首次公示 11-10 → 首例入组 03-30(入组 81/896 例)
日期事件说明来源
2021-09-27伦理批准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1-11-10首次公示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库
2022-01-26首例知情同意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登记库
2022-03-10伦理批准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2-03-30首例入组国内首例受试者入组登记库
2022-11-28伦理批准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3-09-19伦理批准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12838
首次公示
2021-11-10
方案版本号
3.0
版本日期
2022-11-11
试验状态
主动终止
状态详情
主动终止(申办方研究策略调整)

药物信息

药物名称
SHR-1701注射液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批件/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复方
是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专业题目
PD-L1/TGF-βRII抗体(SHR-1701)联合替吉奥和奥沙利铂对比安慰剂联合替吉奥和奥沙利铂用于可切除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癌围手术期治疗的随机、双盲、多中心II/III期临床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SHR1701联合SOX化疗的胃癌围手术期研究
适应症
可切除的局部进展期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癌的围手术期治疗
方案编号
SHR-1701-III-308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有效性和药代动力学: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厦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北京普康瑞仁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天津诺禾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试验分期
II/III期临床研究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主要目的
评价SHR-1701联合替吉奥和奥沙利铂对比安慰剂联合替吉奥和奥沙利铂用于可切除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癌围手术期治疗的有效性及安全性,评价SHR-1701的药代动力学、免疫原性特征及生物标志物与临床疗效之间的关系。

受试者与入组

最小年龄
18岁
最大年龄
无上限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目标入组(国内)
896
已入组(国内)
81
实际入组(国内)
81

关键日期

首例知情(国内)
2022-01-26
首例入组(国内)
2022-03-30

监查与保险

数据监查委员会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联系信息

申办方联系人
赵梦波
联系人
赵梦波
电话
0518-82342973
邮箱
mengbo.zhao@hengrui.com
省份
北京市
城市
北京市
地址
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雍贵中心C座10层
邮编
100062

试验用药

角色中文名英文名商品名 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用药时程
试验药SHR-1701注射液SHR-1701 InjectionNA注射剂6 ml : 0.3 g剂量30mg/kg,静脉输注,每3周1次直至达到疾病进展或复发, 毒性不可耐受、受试者主动要求终止研究治疗或退出研究,或者研究者判定受试者需要退出研究等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SHR-1701/安慰剂自首次用药起,最长治疗时间不超过1年。
试验药替吉奥胶囊Tegafur, Gimeracil and Oteracil Potassium Capsules艾奕胶囊剂25mg/粒、20mg/粒根据体表面积决定首次剂量(<1.25 m2 40 mg/次;≥1.25 m2 - <1.5 m2 50 mg/次;≥ 1.5 m2 60 mg/次), 每日2次,早晚餐后口服,连续给药14天,休息7天,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术前3周期,术后3周期
试验药奥沙利铂注射液Oxaliplatin Injection艾恒注射剂10ml/50mg ;20ml/100mg130 mg/m2,加入250 – 500 ml 5%葡萄糖溶液中(达到0.2mg/ml及以上浓度),持续静脉滴注2 - 6小时,每个治疗周期的第1天给药1次,每3周重复1次术前3周期,术后3周期
对照药SHR-1701注射液安慰剂Placebo of SHR-1701 InjectionNA注射剂6 ml : 0.3 g剂量30mg/kg,静脉输注,每3周1次直至达到疾病进展或复发, 毒性不可耐受、受试者主动要求终止研究治疗或退出研究,或者研究者判定受试者需要退出研究等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SHR-1701/安慰剂自首次用药起,最长治疗时间不超过1年。

终点指标

类型指标评价时间 指标类型
主要II期研究阶段:由独立的病理评审委员会(IPRC)评估的pCR率术后有效性指标
主要III期研究阶段:由IRC评估的EFS筛选期,新辅助治疗末次给药后3-4周内,辅助治疗首次治疗前2周内(术后)和辅助治疗阶段第第一年每9周,第二年每12周,第三年开始每24周进行一次影像学检查有效性指标
次要由IRC评价的DFS、术前ORR筛选期,新辅助治疗末次给药后3-4周内,辅助治疗首次治疗前2周内(术后)和辅助治疗阶段第第一年每9周,第二年每12周,第三年开始每24周进行一次影像学检查有效性指标
次要由IPRC评价的MPR率、pCR率术后有效性指标
次要由研究者评价的EFS、DFS、术前ORR、R0切除率筛选期,新辅助治疗末次给药后3-4周内,辅助治疗首次治疗前2周内(术后)和辅助治疗阶段第第一年每9周,第二年每12周,第三年开始每24周进行一次影像学检。 手术期间有效性指标
次要OS生存随访期结束有效性指标
次要按照NCI-CTC AE 5.0评估的AE及S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以及生命体征、心电图和实验室检查异常等安全性指标从受试者接受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开始,直至安全性随访期结束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以先达到者为准)。安全性指标
次要手术相关安全性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术后30天死亡率等术后安全性指标

主要研究者

姓名学位职称单位地区电话邮箱
季加孚医学博士主任医师北京肿瘤医院北京市 北京市010-88196358jijiafu@hsc.pku.edu.cn
沈琳医学硕士主任医师北京肿瘤医院北京市 北京市010-88196358doctorshenlin@sina.cn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目标入组
国内 896 / 国际 —
已入组
国内 81 / 国际 —
实际入组
国内 81 / 国际 —
开始时间
2022-01-26
完成时间
—
⬡ 切换为等大蜂窝图参加机构数:123-56-910+★ 申办方(按联系地址省份)悬停看名单 · 单击省份置顶该省机构 · 双击看市级分布
北京 2 家:北京肿瘤医院;北京肿瘤医院天津 1 家:天津市肿瘤医院河北 2 家: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邢台市人民医院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 1 家:辽宁省肿瘤医院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 1 家: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江苏 1 家:苏北人民医院浙江省安徽 2 家: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福建 1 家: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江西省山东省河南 5 家: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阳市肿瘤医院湖北 1 家:湖北省肿瘤医院湖南省广东 2 家: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 2 家: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 2 家: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南海诸岛辽宁 1辽宁 1 家北京 2北京 2 家河北 2河北 2 家天津 1天津 1 家陕西 2陕西 2 家河南 5河南 5 家江苏 1江苏 1 家安徽 2安徽 2 家上海 1上海 1 家湖北 1湖北 1 家四川 2四川 2 家福建 1福建 1 家广东 2广东 2 家★申办方·北京苏州盛迪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所在省)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23 · 研究者 23)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参与研究者 21 人:此前与组长PI 共同做过试验 16 人(76%);此前做过同类疾病试验 16 人(76%);此前参加过本申办方试验 5 人(24%);首次出现 4 人(19%)。同归类(II–III期)试验的全库对照(2021 年以来):55% / 59% / 28% / 13%。

#国家地区机构名称研究者与组长PI 既往共同试验与其他成员既往合作(人)同类疾病既往试验同申办方既往试验既往试验总数身份专业
1中国北京市 北京市北京肿瘤医院季加孚39405组长PI肿瘤科
2中国北京市 北京市北京肿瘤医院沈琳316402196组长PI肿瘤科
3中国天津市 天津市天津市肿瘤医院梁寒25206参与肿瘤科-胃部肿瘤科
4中国上海市 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孙益红13203参与外科-普通外科
5中国辽宁省 沈阳市辽宁省肿瘤医院郑志超44204参与肿瘤科
6中国河北省 石家庄市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赵群479111参与外科-普通外科
7中国河北省 邢台市邢台市人民医院霍志斌27303参与外科-普通外科-胃肠肿瘤外科
8中国河南省 郑州市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符洋13101参与外科-胃肠外科
9中国河南省 郑州市河南省肿瘤医院李智0000首次出现参与肿瘤科
10中国河南省 郑州市河南省肿瘤医院王居峰21618261参与肿瘤科
11中国河南省 洛阳市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陈晔4108113参与肿瘤科
12中国河南省 安阳市安阳市肿瘤医院李保中0000首次出现参与肿瘤科
13中国陕西省 西安市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党诚学13105参与外科-肿瘤外科
14中国陕西省 西安市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王楠0000首次出现参与外科-普通外科
15中国四川省 成都市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曹丹42106参与肿瘤科-腹部肿瘤科
16中国四川省 成都市四川省肿瘤医院赵平38505参与肿瘤科
17中国湖北省 武汉市湖北省肿瘤医院谢敏15101参与肿瘤科-肿瘤内科,肿瘤外科,肿瘤妇科,肿瘤放疗科
18中国安徽省 合肥市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周连帮0000首次出现参与外科-普通外科
19中国安徽省 蚌埠市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刘牧林25316参与外科-普通外科-胃肠
20中国福建省 福州市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周永健12001参与—
21中国广东省 广州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蔡世荣121113223参与外科-普通外科-胃肠外科
22中国广东省 广州市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李国新27204参与外科-普通外科-普通外科
23中国江苏省 扬州市苏北人民医院王道荣02101参与外科-普通外科

"此前" = 首次公示日早于本试验(2021-11-10)的登记;研究者按"人"绑定(姓名 + 机构,同名不同机构视为不同人),换过单位的研究者此前记录可能被低估。

地域与规模 国内机构 21 家 · 覆盖 7/7 大区 · 试行,点开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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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审查结论批准日期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2021-09-27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2022-03-10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2022-11-28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2023-09-19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病理学确诊的胃癌(GC)或胃食管结合部癌(GEJC)的患者,组织学检查证实为腺癌,且未接受过针对胃癌和胃食管结合部癌的抗肿瘤治疗
  • 年龄:18岁及以上,男女均可
  • 进入研究前,经研究者评估确定受试者适合并计划进行新辅助治疗+以治愈为目的的根治性手术治疗
  • 研究者确认的局部进展期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癌
  • 可以提供肿瘤标本切片
  •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为0 - 1
  • 预期生存期≥6个月
  • 有充足的器官和骨髓功能
  • 不具生育能力是女性定义为已达到绝经后状态,或已进行过有医疗记录的双侧卵巢切除术。男性受试者及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试验药物(SHR-1701)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或化疗药物(替吉奥和奥沙利铂)末次给药后9个月内(以后达到者为准)采用1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开始研究用药前3天内血清妊娠试验必须是阴性,且不在哺乳期。
  • 经本人同意并已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并有能力遵从计划的访视、研究治疗、实验室检查及其他试验程序
排除
  • 已知为鳞癌、未分化癌或其他组织类型的胃癌,或者为腺癌混合其他组织类型的胃癌
  • 存在不可切除因素,包括因为肿瘤原因导致不可切除或存在手术禁忌症或受试者拒绝手术
  • 受试者体重在入组或随机前2个月内下降超过20%
  • 既往接受过一些手术或药物治疗(包括抗肿瘤治疗)
  • 进入研究前5年内曾诊断为任何其他恶性肿瘤
  • 存在任何活动性,已知或可疑的自身免疫病
  • 入组或随机前3个月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入组或随机前6个月内出现过胃肠道穿孔和/或胃肠道瘘;入组或随机前6个月内发生的动/静脉血栓事件
  • 入组或随机前6个月内出现重大血管疾病
  • 严重、未愈合或裂开的伤口以及活动期溃疡或未经治疗的骨折
  • 入组或随机之前6个月内曾患肠梗阻和/或曾有胃肠道梗阻临床体征或症状
  • 存在间质性肺病、非感染性肺炎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性疾病
  •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或者对其他单克隆抗体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已知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未经治疗的活动性肝炎或合并乙肝和丙肝共同感染
  • 存在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
  • 入组或随机前4周内全身性使用抗生素≥ 7天,或在筛选期间/首次给药前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38.5°C
  •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 曾参与其他临床研究筛选,且因PD-L1表达情况不符合其他临床研究入组标准或符合排除标准而筛选失败;既往参与过任何其他药物临床研究,且末次研究用药距离入组/随机不超过4周或5个药物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
  • 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或吸毒史
  • 存在其他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增加参与研究的风险,或干扰研究结果,以及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