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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20425 ▶ 进行中 · 招募中

注射用维迪西妥单抗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围术期治疗肌层浸润性膀胱癌的Ⅱ期临床研究

分期II期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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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01-17 → 首次公示 02-25 → 首例入组 05-26(入组 1/40 例)
日期事件说明来源
2022-01-17伦理批准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2-02-25首次公示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库
2022-05-18首例知情同意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登记库
2022-05-26首例入组国内首例受试者入组登记库
2022-12-22伦理批准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20425
首次公示
2022-02-25
方案版本号
V2.0
版本日期
2022-10-21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状态详情
进行中(招募中)

药物信息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批件/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复方
是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注射用维迪西妥单抗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围手术期治疗肌层浸润性膀胱癌(MIBC)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单臂、多中心Ⅱ期临床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注射用维迪西妥单抗联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围术期治疗肌层浸润性膀胱癌的Ⅱ期临床研究
适应症
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 2 (HER2) 表达为1+、2+、3+的肌层浸润性膀胱癌
方案编号
RC48-C017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主要目的
评价维迪西妥单抗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围手术期治疗MIBC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受试者与入组

最小年龄
18岁
最大年龄
无上限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目标入组(国内)
40
已入组(国内)
1

关键日期

首例知情(国内)
2022-05-18
首例入组(国内)
2022-05-26

监查与保险

数据监查委员会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联系信息

申办方联系人
苏晓红
联系人
苏晓红
电话
010-65018841
邮箱
xiaohong.su@remegen.cn
省份
北京市
城市
北京市
地址
北京市
邮编
100020

试验用药

角色中文名英文名商品名 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用药时程
试验药注射用维迪西妥单抗Disitamab Vedotin For Injection爱地希粉针剂60 mg/支2mg/kg,静脉滴注,每2周给药一次在新辅助治疗期给药,每2周一次(Q2W)为1个给药周期,共进行6个周期。
试验药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Toripalimab Injection拓益注射剂240 mg (6ml)/瓶3mg/kg,静脉滴注,每2周给药一次每2周一次(Q2W)为1个给药周期。在新辅助治疗期,共进行6个周期;辅助治疗期,共进行20个周期。

终点指标

类型指标评价时间 指标类型
主要病理完全缓解率(pCR率)手术后评价有效性指标
次要病理缓解率手术后评价有效性指标
次要1年无病生存率(1年DFS率)手术后1年有效性指标
次要临床客观缓解率(ORR)手术前有效性指标
次要总生存期(OS)试验结束有效性指标
次要不良事件;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试验结束安全性指标

主要研究者

姓名学位职称单位地区电话邮箱
郭军医学博士教授、主任医师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 北京肿瘤医院北京市 北京市13911233048guoj307@126.com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目标入组
国内 40 / 国际 —
已入组
国内 1 / 国际 —
实际入组
—
开始时间
2022-05-18
完成时间
—
⬡ 切换为等大蜂窝图参加机构数:123-56-910+★ 申办方(按联系地址省份)悬停看名单 · 单击省份置顶该省机构 · 双击看市级分布
北京 3 家: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 1 家: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 2 家:山东省肿瘤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南海诸岛北京 3北京 3 家山东 2山东 2 家浙江 1浙江 1 家★申办方·北京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所在省)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6 · 研究者 6)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参与研究者 5 人:此前与组长PI 共同做过试验 4 人(80%);此前做过同类疾病试验 3 人(60%);此前参加过本申办方试验 1 人(20%);首次出现 0 人(0%)。同归类(II–III期)试验的全库对照(2021 年以来):55% / 59% / 28% / 13%。

#国家地区机构名称研究者与组长PI 既往共同试验与其他成员既往合作(人)同类疾病既往试验同申办方既往试验既往试验总数身份专业
1中国北京市 北京市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 北京肿瘤医院郭军—413490组长PI肿瘤科
2中国北京市 北京市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何志嵩11215330参与外科-泌尿外科
3中国北京市 北京市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 北京肿瘤医院杨勇139034参与肿瘤科
4中国山东省 济南市山东省肿瘤医院边家盛01001参与肿瘤科
5中国浙江省 温州市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余志贤235011参与外科-泌尿外科
6中国山东省 青岛市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牛海涛130012参与外科-泌尿外科

"此前" = 首次公示日早于本试验(2022-02-25)的登记;研究者按"人"绑定(姓名 + 机构,同名不同机构视为不同人),换过单位的研究者此前记录可能被低估。

地域与规模 国内机构 5 家 · 覆盖 2/7 大区 · 试行,点开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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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审查结论批准日期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2022-01-17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2022-12-22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自愿同意参与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男性或女性,年龄≥18岁;
  • 预期生存期≥12周;
  • 组织病理学确诊为尿路上皮癌;
  • 既往病史及现阶段不合并上尿路上皮癌;
  • 经组织病理学或影像学评估为肌层浸润性膀胱癌,可有区域淋巴结转移,但未见远处转移(临床分期 cT2-4aN0-1M0);
  • 经泌尿外科医生评估,受试者可耐受并计划进行膀胱根治性切除术;受试者既往未接受过任何针对 MIBC 的抗肿瘤系统治疗或放疗;
  • 研究者确认的 HER2 表达:IHC 1+,2+ 或 3+;
  • ECOG 体力状况 0 或 1 分;
  • 足够的心、骨髓、肝、肾功能,在研究给药前 7 天内应满足以下标准(正常值以临床试验中心为准):左室射血分数 ≥ 50%;血红蛋白 ≥ 9g/dL;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5×109/L;血小板 ≥ 100 ×109/L;血清总胆红素 ≤ 1.5 倍正常值上限(ULN);ALT 和 AST ≤ 2.5 × ULN;血肌酐 ≤ 1.5×ULN 或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法计算肌酐清除率(CrCl)≥ 50 mL/min。
  • 女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或绝经后的患者,或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 6 个月内至少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 7 天内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或经研究者排除的假阳性血妊娠试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男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 6 个月内至少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
  • 愿意且能够遵从试验和随访程序安排。
排除
  • 研究给药开始前接受过治疗 MIBC 的系统治疗(包括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以及临床研究抗肿瘤药物治疗,不包括既往治疗 NMIBC 的卡介苗/化疗膀胱灌注)或放疗;
  • 研究给药开始前4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
  • 血清病毒学检查(以研究中心正常值为准):HBsAg 或 HBcAb检测结果阳性,同时检测到 HBV DNA 拷贝数阳性;HCVAb 检测结果阳性(仅当 HCV RNA 的 PCR 检测结果为阴性时,方可入选本研究);HIVAb检测结果阳性。
  • 研究给药开始前 4 周内接种过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任何疫苗(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除外);
  •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 3 级及以上的心力衰竭;
  • 研究给药前 1 年内发生过严重的动/静脉血栓事件或心脑血管意外事件,如深静脉血栓、肺栓塞、脑梗死、脑出血、心肌梗塞等,无症状且不需要临床干预的腔隙性脑梗除外;
  • 存在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或进展期感染,如活动性肺结核;
  • 存在经研究者判断未经稳定控制的系统性疾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压、肝硬化、间质性肺炎、阻塞性肺病等;
  • 研究给药开始前存在需要系统治疗(如使用免疫调节药、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允许相关的替代治疗(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肾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
  • 研究给药开始前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但以下情况除外:经治疗后可预期痊愈的恶性肿瘤(包括但不限定于经充分治疗的甲状腺癌、宫颈原位癌、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根治性手术治疗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 既往接受过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病史;
  • 既往接受过 PD-(L)1 抑制剂及其他抗体偶联药物治疗;
  • 已知对重组人源化抗 HER2 单抗-MMAE 偶联剂药物及其组分过敏者;
  •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 患有任何其它疾病,代谢异常,体格检查异常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根据研究者判断,有理由怀疑患者具有不适合使用研究药物的某种疾病或状态,或者将会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者使患者处于高风险的情况;
  • 估计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