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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22944 ✓ 已完成

评价LW402片在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IIa期临床研究

分期II期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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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10-12 → 首次公示 11-18 → 首例入组 02-27 → 试验完成 03-06(入组 72/72 例)
日期事件说明来源
2022-10-12伦理批准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2-10-31伦理批准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2-11-18首次公示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库
2023-02-20首例知情同意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登记库
2023-02-27首例入组国内首例受试者入组登记库
2024-03-06试验完成实际入组 72 例登记库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22944
相关登记号
CTR20201897,CTR20212338,CTR20230544,CTR20242462
首次公示
2022-11-18
方案版本号
V1.0
版本日期
2022-08-29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状态详情
已完成

药物信息

药物名称
LW402片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批件/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复方
否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LW402片在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中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初步疗效、安全性和耐受性的IIa期临床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LW402片在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IIa期临床研究
适应症
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
方案编号
LW402-II-01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主要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LW402片在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RA)患者中的初步疗效。 次要目的 评价LW402片在中、重度活动性RA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特征。

受试者与入组

最小年龄
18岁
最大年龄
75岁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目标入组(国内)
72
已入组(国内)
72
实际入组(国内)
72

关键日期

首例知情(国内)
2023-02-20
首例入组(国内)
2023-02-27
完成日期(国内)
2024-03-06

监查与保险

数据监查委员会
有
是否购买保险
有

联系信息

申办方联系人
陈秋萍
联系人
陈秋萍
电话
021-63634910
手机
13764303946
邮箱
barbara@lwbiopharma.com
省份
上海市
城市
上海市
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289号
邮编
201108

试验用药

角色中文名英文名商品名 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用药时程
试验药LW402片NANA片剂25mg受试者将按 1:1:1的比例随机分配至 LW402 50mg组、LW402 125mg 组或安慰剂组。 50mg BID:25mg/片,2片/次;连续用药共计12周
对照药LW402片安慰剂NANA片剂25mg(不含活性成分)受试者将按 1:1:1的比例随机分配至 LW402 50mg组、LW402 125mg 组或安慰剂组。连续用药共计12周

终点指标

类型指标评价时间 指标类型
主要12 周时 DAS28-CRP 较基线变化值。第12周有效性指标
次要2、4 和 8 周时 DAS28-CRP 较基线变化值;第2、4、8周有效性指标
次要2、4、8 和 12 周时达到 ACR20、ACR50 和 ACR70 的受试者比例;第2、4、8 和 12 周有效性指标
次要2、4、8 和 12 周时 DAS28-ESR 较基线变化值;第2、4、8 和 12 周有效性指标
次要2、4、8 和 12 周时 DAS28-CRP≤3.2 的受试者比例;第2、4、8 和 12 周有效性指标
次要2、4、8 和 12 周时 HAQ-DI 评分较基线的变化;第2、4、8 和 12 周有效性指标
次要2、4、8 和 12 周时 CDAI 评分较基线的变化;第2、4、8 和 12 周有效性指标
次要2、4、8 和 12 周时 SDAI 评分较基线的变化;第2、4、8 和 12 周有效性指标
次要不良事件、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检查、体格检查等。研究期间安全性指标

主要研究者

姓名学位职称单位地区电话邮箱
曾小峰医学学士主任医师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市 北京市010-69156114zengxfpumc@163.com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目标入组
国内 72 / 国际 —
已入组
国内 72 / 国际 —
实际入组
国内 72 / 国际 —
开始时间
2023-02-20
完成时间
2024-03-06
⬡ 切换为等大蜂窝图参加机构数:123-56-910+★ 申办方(按联系地址省份)悬停看名单 · 单击省份置顶该省机构 · 双击看市级分布
北京 1 家: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天津市河北省山西 1 家: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 4 家:上海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海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长海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上海市同济医院江苏 2 家: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浙江省安徽 1 家: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福建省江西 1 家:萍乡市人民医院山东 1 家: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河南 1 家: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湖北 1 家: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湖南省广东 2 家: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揭阳市人民医院广西 1 家: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 1 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南海诸岛新疆 1新疆 1 家北京 1北京 1 家山西 1山西 1 家山东 1山东 1 家河南 1河南 1 家江苏 2江苏 2 家安徽 1安徽 1 家上海 4上海 4 家湖北 1湖北 1 家江西 1江西 1 家广西 1广西 1 家广东 2广东 2 家★申办方·上海上海长森药业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所在省)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17 · 研究者 17)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参与研究者 16 人:此前与组长PI 共同做过试验 15 人(94%);此前做过同类疾病试验 13 人(81%);此前参加过本申办方试验 0 人(0%);首次出现 0 人(0%)。同归类(II–III期)试验的全库对照(2021 年以来):55% / 59% / 28% / 13%。

#国家地区机构名称研究者与组长PI 既往共同试验与其他成员既往合作(人)同类疾病既往试验同申办方既往试验既往试验总数身份专业
1中国北京市 北京市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曾小峰—1523077组长PI内科-免疫学
2中国安徽省 蚌埠市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李志军221526073参与内科-免疫学
3中国江苏省 南京市江苏省人民医院王艳艳37206参与内科-免疫学-风湿免疫科
4中国江苏省 南京市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孙凌云281414058参与内科-免疫学
5中国江西省 萍乡市萍乡市人民医院胡健康 → 胡建康291321063参与内科-免疫学
6中国山东省 济南市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刘花香191218045参与内科-免疫学
7中国山西省 太原市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王晓霞161316046参与内科-免疫学
8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武丽君221010044参与内科-免疫学
9中国河南省 郑州市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刘升云291416059参与内科-免疫学-风湿免疫
10中国湖北省 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涂胜豪27205参与中医科-风湿
11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雷玲16002参与内科-免疫学-风湿免疫
12中国广东省 广州市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古洁若141113046参与内科-免疫学
13中国上海市 上海市上海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 → 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朱琦07105参与中西医结合科-风湿
14中国上海市 上海市海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长海医院) → 上海长海医院高洁13002参与内科-免疫学
15中国上海市 上海市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苏励11004参与内科-免疫学
16中国上海市 上海市上海市同济医院汤建平17103参与内科-免疫学
17中国广东省 揭阳市揭阳市人民医院许百洁484012参与内科-免疫学

"此前" = 首次公示日早于本试验(2022-11-18)的登记;研究者按"人"绑定(姓名 + 机构,同名不同机构视为不同人),换过单位的研究者此前记录可能被低估。

地域与规模 国内机构 17 家 · 覆盖 5/7 大区 · 试行,点开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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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审查结论批准日期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2022-10-1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2022-10-31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能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
  • 自愿接受并能完成研究流程包括用药及随访检查;
  • 年龄在 18~75 岁(含临界值),男女不限;
  • 根据 2010 年美国风湿病学会(ACR)/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分类标准诊断为 RA;
  • 确诊为中、重度活动性 RA,定义为筛选时,有≥6个压痛关节(TJC)(基于 68个关节计数)和≥6 个肿胀关节(SJC)(基于 66 个关节计数),红细胞沉降率(ESR)>28mm/h 或 C 反应蛋白(CRP)>10mg/L,且 DAS28-CRP>3.2;
  • 随机前连续使用甲氨蝶呤(MTX)≥12 周且口服稳定剂量(7.5~25mg/周)≥4周,且研究期间能够继续使用稳定剂量的甲氨蝶呤;
排除
  • 怀疑或确认对试验用药品(含辅料、同类药物)过敏,以及其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使受试者安全受到损害的严重过敏性疾病(本疾病除外);
  • 筛选时或既往患有除 RA 外的其他炎性关节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痛风,反应性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脊柱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疾病等);
  • 经询问有淋巴增生性疾病病史;或目前患有恶性肿瘤或者有恶性肿瘤史(经根治后获得完全缓解后超过 5 年且没有任何复发迹象的的皮肤原位鳞癌,基底细胞癌和原位宫颈癌除外);
  • 有重要器官移植(如:心、肺、肾、肝)或造血干细胞/骨髓移植史;
  • 筛选时有活动性结核需排除;潜伏性结核感染经异烟肼 0.3g qd(或其他预防性抗结核治疗)至少 4 周后,研究人员再次评估风险可控后可以考虑继续筛选入组;
  • 存在活动性感染,或病史: 1) 随机前 4 周内进行过全身系统性抗感染治疗; 2)随机前 2 周内有咽痛,鼻塞,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或全身急性感染; 3) 筛选时存在复发性、慢性或其他活动性感染,经研究者评估判断可能会增加受试者风险;
  • 有反复发作的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或播散性单纯疱疹病史者,或随机前 2个月内有带状疱疹或单纯疱疹病史者;
  • 筛选时存在可能干扰研究评估的其他疾病;
  • 筛选时存在以下实验室检测异常: 1) 血红蛋白(男性)<10.0g/dL(100.0g/L),或(女性)<9.0g/dL(90.0g/L); 2) 白细胞总数<3.0×109 /L; 3) 中性粒细胞数<1.5×109 /L; 4) 血小板计数<100×109 /L; 5) 淋巴细胞计数<0.5×109 /L; 6)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1.5 倍正常值上限(ULN); 7) 血清肌酐 Cr>1.5×ULN;
  • 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和/或乙肝核心抗体阳性(HBV DNA 检测阴性或低于500IU/ml 除外);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抗梅毒螺旋抗体阳性(TP-Ab 阳性,RPR 或 TRUST 阴性者除外);
  • 筛选时存在研究者认为有临床意义的 12 导联 ECG 异常且可能会增加受试者风险 ;
  • 既往使用了以下任何一种药物或治疗: a) 随机前 1 周内使用过强效阿片类药物; b) 随机前 2 周内使用过任何 JAK 抑制剂药物; c) 随机前 4 周内使用过任何与本品可能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 CYP3A4 强效抑制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奈法唑酮、泰利霉素等)、 CYP3A4 强效诱导剂(如利福平); d) 除 MTX 外,随机前使用过其他改善病情抗风湿(DMARDs)或生物制剂:随机前 4 周内使用过柳氮磺吡啶、抗疟药、青霉胺、口服金制剂、环孢素、硫唑嘌呤、环磷酰胺、艾拉莫德等或未超过 5 个半衰期;随机前 4 周内使用过植物药剂(包括雷公藤制剂、白芍总苷、青藤碱等中成药和/或中草药等);随机前 8 周内使用过来氟米特;随机前 4 周内使用过 TNF-α 抑制剂 (融合蛋白类),12 周内使用过 TNF-α 抑制剂(单克隆抗体类)或阿巴西普,10 周内使用过托珠单抗,24 周内使用过利妥昔单抗,或使用其他生物制剂未超过 5 个半衰期; e) 随机前正在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且在随机前 4 周内剂量调整; f) 随机前正在使用强的松或同等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剂量>10mg/天;或剂量≤10mg/天但随机前 4 周内剂量调整; g) 随机前 4 周内和研究期间接受或准备接受关节内、肌肉注射、静脉注射、触发点或压痛点、囊内、或腱鞘内皮质激素治疗;
  • 随机前 4 周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且入组治疗,上次试验末次给药至本研究随机前未达到 5 个半衰期;
  • 随机前 8 周内接受过活/减毒疫苗接种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活/减毒疫苗接种;
  • 筛选前 6 个月内,有酗酒(酗酒定义为:每周饮用超过 28 单位的酒精。1 单位 =285ml 啤酒或 25ml 酒精含量≥40%的烈酒或 1 玻璃杯葡萄酒)和/或药物滥用史;
  • 筛选前 4 周内曾献血≥300mL(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 4 周内献血(问询);
  •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或男性及其伴侣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至末次给药 6 个月内:拒绝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者,或有生育、捐献卵子计划(女性)或捐献精子计划(男性);
  • 妊娠试验阳性或在哺乳期女性受试者;
  •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合适参加临床试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