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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30528 ✓ 已完成

布洛芬颗粒(200 mg/g)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分期生物等效性试验分类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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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08-18 → 首次公示 02-28 → 首例入组 03-29 → 试验完成 05-17 · 招募 1 次(入组 60/60 例)
日期事件说明来源
2022-08-18伦理批准杭州康柏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3-02-28首次公示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库
第 1 次招募 · 2023-03-25 ~ 2023-04-08 · 来源 第三方招募平台(多平台互证)
2023-03-25受试者体检/筛选浙江杭州、补贴 4300 元、杭州康柏医院
2023-03-25首例知情同意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登记库
2023-03-28体检(餐后)
2023-03-29第一周期入住(空腹)
2023-03-29首例入组国内首例受试者入组登记库
2023-03-30第一周期入住(餐后)
2023-03-31第一周期出组(空腹)
2023-04-01第一周期出组(餐后)
2023-04-05第二周期入住(空腹)
2023-04-06第二周期入住(餐后)
2023-04-07第二周期出组(空腹)
2023-04-08第二周期出组(餐后) · 本批采血结束末次出组(该批 PK 采血结束),空腹+餐后组
2023-05-17试验完成实际入组 60 例登记库

受试者招募(按招募事件)(转载自 第三方招募平台,机器匹配挂载)

体检/筛选来源出组/末日期组别住院回访补贴地点/机构(帖写法)状态匹配
2023-03-25第三方招募平台(2 个平台互证)2023-04-08空腹+餐后4 天0 次4300 元浙江杭州
杭州康柏医院
—规则自动匹配 88%
逐期时间表(#3307:体检 2 次 · 2 个周期;AI 从帖文整理)
批次组别阶段日期
#3307空腹体检2023-03-25
#3307空腹第一周期2023-03-29 ~ 2023-03-31
#3307空腹第二周期2023-04-05 ~ 2023-04-07
#3307餐后体检2023-03-28
#3307餐后第一周期2023-03-30 ~ 2023-04-01
#3307餐后第二周期2023-04-06 ~ 2023-04-08

一行=一次招募(招募事件):同一次招募在多个平台的转载帖(药物、地点、体检与周期安排一致)合为一行,多个平台转载的即多平台互证。组别与出组/末日期由本站从帖文抽取(AI 整理,规则兜底末日期),末日期=时间表最后一次出组或随访。体检/出组/住院/补贴均为招募方表述,与登记库公示口径无关;匹配方式与置信见「匹配」列,待定匹配不上屏。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以及第三方试药员招募平台的招募帖(本站按药名、城市、公示—体检间隔等线索机器匹配挂载)。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30528
首次公示
2023-02-28
方案版本号
V1.0
版本日期
2022-08-02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状态详情
已完成

药物信息

药物名称
布洛芬颗粒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批件/受理号
202300207-01
是否复方
否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专业题目
吉林开曼药业有限公司研制的布洛芬颗粒与原研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进行的单中心、随机、开放、两制剂、空腹和餐后、单次给药、两周期、双交叉设计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布洛芬颗粒(200 mg/g)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适应症
1) 针对下列疾病及其症状的消炎、镇痛: 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疼痛及关节炎、神经痛和神经炎、背腰痛、颈痛综合征症、子宫附件炎、痛经、红斑(结节性红斑、多形渗出性红斑、离心环状红斑); 2) 手术以及外伤后的消炎、镇痛; 3) 下列疾病的解热、镇痛: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包括伴有急性支气管炎的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方案编号
LWY21013B-CSP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主要目的
以吉林开曼药业有限公司研制的布洛芬颗粒(规格:200 mg/g)为受试制剂,持证商为Kaken Pharmaceutical Co., Ltd的布洛芬颗粒(商品名:Brufen®,规格:200 mg/g)为参比制剂,考察两制剂在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及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两制剂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同时评价两种制剂在健康人体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受试者与入组

最小年龄
18岁
最大年龄
无上限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有
目标入组(国内)
60
已入组(国内)
60
实际入组(国内)
60

关键日期

首例知情(国内)
2023-03-25
首例入组(国内)
2023-03-29
完成日期(国内)
2023-05-17

监查与保险

数据监查委员会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联系信息

申办方联系人
杨海萍
联系人
杨海萍
电话
0431-85111101
手机
13069202690
邮箱
zhuanglimin@kaiman.net.cn
省份
吉林省
城市
长春市
地址
高新开发区火炬路1155号
邮编
130012

试验用药

角色中文名英文名商品名 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用药时程
试验药布洛芬颗粒Ibuprofen GranulesNA颗粒剂0.2g每周期单次给药,每次一包单次给药
对照药布洛芬颗粒Ibuprofen GranulesBrufen®颗粒剂200mg/g每周期单次给药,每次一包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类型指标评价时间 指标类型
主要Tmax、Cmax、AUC0-t、AUC0-∞、T1/2z、λz、AUC_%Extrap等给药后24个小时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1) 生命体征检查(体温、脉搏、血压) 2) 体格检查 3)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检查) 4) 心电图检查 5) 不良事件(AEs)/严重不良事件(SAEs)给药后24个小时安全性指标

主要研究者

姓名学位职称单位地区电话邮箱
肖国民医学学士主任医师杭州康柏医院浙江省 杭州市15990125259guomin.xiao@combak.cn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目标入组
国内 60 / 国际 —
已入组
国内 60 / 国际 —
实际入组
国内 60 / 国际 —
开始时间
2023-03-25
完成时间
2023-05-17
⬡ 切换为等大蜂窝图参加机构数:123-56-910+★ 申办方(按联系地址省份)悬停看名单 · 单击省份置顶该省机构 · 双击看市级分布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 1 家:杭州康柏医院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南海诸岛浙江 1浙江 1 家★申办方·吉林吉林开曼药业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所在省)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1 · 研究者 1)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国家地区机构名称研究者专业
1中国浙江省 杭州市杭州康柏医院肖国民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生物等效性试验

伦理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审查结论批准日期
杭州康柏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2022-08-18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性别: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 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 体重: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应不低于45.0 kg,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 经病史询问、全身体检和实验室检查证明健康者;
  •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GCP;
  • 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检查、尿常规、12导联心电图、传染病四项检查中有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 有肝、肾、消化道、内分泌系统、心脑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代谢系统、血液系统、呼吸系统及自身免疫系统等慢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者,且由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者;
  • 有系统性红斑狼疮、胃肠道功能障碍(如溃疡性溃疡/出血、糜烂性胃炎、溃疡性结肠炎)、混合型结缔组织病、血液异常、高血压等疾病或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疾病者;
  • 有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 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布洛芬或非甾体抗炎药及辅料中(如乳糖)任何成份过敏者;
  • 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平均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给药前48 h内,服用茶或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巧克力等)者;
  • 筛选前14天内摄入大量富含葡萄柚(即西柚)的饮料或食物(如葡萄柚、葡萄柚汁、葡萄柚果酱等)者;或给药前48 h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即西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 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针采血或采血困难或晕针、晕血者;
  •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个标准单位含14 g酒精,如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者;或入住当天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 筛选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吸烟者;
  •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且服用研究药物者;
  • 筛选前3个月内有过献血史者或大量出血(≥400 mL)者;
  • 入住当天药物滥用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检测阳性者;
  •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以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
  • 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疫苗者;或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 筛选前3个月内,进行过手术,经研究者判定不宜入组者;
  • 研究者认为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