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磺酸氨氯地平颗粒餐后状态下生物等效性试验
分期生物等效性试验分类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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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08-08 → 首次公示 08-23 → 首例入组 10-23 → 试验完成 11-27(入组 24/24 例)
| 日期 | 事件 | 说明 | 来源 |
|---|---|---|---|
| 2023-08-08 | 伦理批准 | 徐州市中心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伦理委员会 |
| 2023-08-23 | 首次公示 | 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 | 登记库 |
| 2023-10-12 | 首例知情同意 | 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 登记库 |
| 2023-10-23 | 首例入组 | 国内首例受试者入组 | 登记库 |
| 2023-11-27 | 试验完成 | 实际入组 24 例 | 登记库 |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药物信息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设计
受试者与入组
关键日期
监查与保险
终点指标
| 类型 | 指标 | 评价时间 | 指标类型 |
|---|---|---|---|
| 主要 | Cmax,AUC0-72h; | 受试者出组后 | 有效性指标 |
| 次要 | Tmax。 | 受试者出组后 | 有效性指标 |
| 次要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电解质、尿常规等)、生命体征、12-导联ECG和体格检查。 | 受试者出组后 | 安全性指标 |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伦理委员会
| 委员会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 |
|---|---|---|
| 徐州市中心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 | 同意 | 2023-08-08 |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受试者理解并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年龄为18~65周岁的健康成年受试者(包括边界值),男女均有;
- 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BMI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 筛选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以及12-导联ECG、胸片等检查结果正常或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无临床意义;
- 健康情况良好,病史询问无心脑血管、肝脏、肾脏、呼吸、消化道、神经、血液、免疫、肿瘤、精神、内分泌代谢等系统疾病病史,或有相关病史但已痊愈且经研究医生判断无临床意义者;
- 受试者(包括男、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至最后一次试验用药品给药结束后3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具体的避孕方法参见附录2)且无捐精、捐卵计划,避免怀孕或使伴侣怀孕;
- 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包括方案所定义的空腹过夜、血样采集等,受试者应愿意并能够在服药前30min内吃完所有高脂餐;
- 除本研究收集的血液样本外,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完成最后的研究程序后30天内不捐献全血或成分血(如血浆、血小板)。
排除
- 实验室检查结果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或有临床表现异常且不能排除下列疾病之一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尤其是心绞痛、主动脉狭窄、冠状动脉阻塞性或其他心血管疾病)、肝脏、肾脏(尤其是肾功能损害)、呼吸、消化道、神经、血液、免疫、肿瘤、精神、内分泌代谢等疾病;
- 已知的严重过敏(如对3种以上过敏原过敏、影响下呼吸道的过敏-过敏性哮喘、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过敏)或已知对试验用药品及其任何成分或相关赋形剂成分有过敏史者;
- 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28天内服用了任何与试验用药品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CYP3A抑制剂:蛋白酶抑制剂、唑类抗真菌剂、大环内酯类如红霉素或克拉霉素、维拉帕米或地尔硫卓等;如CYP3A诱导剂:如利福平、贯叶连翘提取物等)或西地那非者;
-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h内吸烟,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个单位(1单位=酒精含量约3.5%啤酒285mL,或酒精含量约40%的烈酒25mL,或酒精含量约10%的葡萄酒100mL),或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h内饮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 酒精筛查阳性者;
- 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者;
-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量≥200mL、或有过任何成分献血、或因任何原因导致失血总量≥200mL(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或者有输血史、血制品使用史者;
- 筛选时或筛选前近6个月内患有消化不良、食管反流、胃出血或消化性溃疡疾病,每周两次或以上发生胃灼热,或曾进行会影响药物吸收的外科手术(如胆囊切除术等)者;
- 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2周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中草药、保健品、激素者;
- 筛选前28天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 在服用试验用药品前48h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西柚等)和/或富含黄嘌呤饮食(包括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或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HCV)抗体或梅毒(TP)抗体任一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 有吸毒史或尿毒品筛查检测阳性者或首次服用试验用药品前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 在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试验用药品(以末次给药时间计算三个月时间间隔)者;
- 筛选前3个月内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或给药前48h内有剧烈运动者;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对乳糖不耐受等)或有吞咽困难者;
- 服用试验用药品前1个月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 在筛选阶段或试验用药品给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 筛选期血妊娠试验检测结果阳性或哺乳期妇女;
- 有晕针晕血史、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以及采血困难者;
- 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任何不适合参加试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