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伐沙班片(2.5m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空腹和餐后给药条件下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制剂、两序列、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申办者:翎耀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药物:利伐沙班片
分期生物等效性试验分类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23-09-22
本站标注 在研判断、所属产品项目、开展专业、试验归类、疾病分类、变更历史 · 点开加载
加载中…
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09-08 → 首次公示 09-22 → 首例入组 10-05 → 试验完成 11-06(入组 60/60 例)
| 日期 | 事件 | 说明 | 来源 |
|---|---|---|---|
| 2023-09-08 | 伦理批准 |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伦理委员会 |
| 2023-09-22 | 首次公示 | 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 | 登记库 |
| 2023-09-30 | 首例知情同意 | 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 登记库 |
| 2023-10-05 | 首例入组 | 国内首例受试者入组 | 登记库 |
| 2023-11-06 | 试验完成 | 实际入组 60 例 | 登记库 |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药物信息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设计
受试者与入组
关键日期
监查与保险
试验用药
| 角色 | 中文名 | 英文名 | 商品名 | 剂型 | 规格 | 用法用量 | 用药时程 |
|---|---|---|---|---|---|---|---|
| 试验药 | 利伐沙班片 | Rivaroxaban Tablets | NA | 片剂 | 2.5mg | 健康志愿受试者禁食过夜至少10.0h后,于次日早晨给药前30min进食高脂高热量标准餐,并在30min内用餐完毕,在开始进餐后30min时以240mL水送服1片利伐沙班片 | 每位受试者进行四个周期试验,分别服用两次受试制剂和两次参比制剂,周期间设 7 天清洗期 |
| 对照药 | 利伐沙班片 | Rivaroxaban Tablets | Xarelto | 片剂 | 2.5mg | 健康志愿受试者禁食过夜至少10.0h后,于次日早晨给药前30min进食高脂高热量标准餐,并在30min内用餐完毕,在开始进餐后30min时以240mL水送服1片利伐沙班片 | 每位受试者进行四个周期试验,分别服用两次受试制剂和两次参比制剂,周期间设 7 天清洗期 |
终点指标
| 类型 | 指标 | 评价时间 | 指标类型 |
|---|---|---|---|
| 主要 | Cmax,AUC0-t,AUC0-∞ | 给药后48h | 有效性指标 |
| 次要 | Tmax,t1/2,λz,Ct,AUC_%Extrap | 给药后48h | 有效性指标 |
| 次要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合并用药、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妊娠检查(女性)、凝血四项、12导联心电图、生命体征监测、体格检查,及计划外检查等出现的异常 | 给药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伦理委员会
| 委员会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 |
|---|---|---|
|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09-08 |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健康志愿受试者,男性和女性(男女均有),年龄为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 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应不低于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BMI=体重(kg)/身高2(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愿意自筛选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非药物的避孕措施(参见附录)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排除
- 在筛选前发生或正在发生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精神系统、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系统、消化道系统(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血液及淋巴系统、肝肾功能、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疾病者;
-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输血四项、妊娠检查(女性)、凝血四项、12导联心电图检查、腹部B超(肝、胆、脾、肾)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有临床明显活动性出血或凝血异常或有临床相关出血风险(如先天性或后天性出血障碍)或具有大出血显著风险的病灶或病情者(例如筛选前3个月患有胃肠道溃疡患者,存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恶性肿瘤,发生过脑部或脊椎损伤,接受过脑部、脊椎或眼科手术,发生过颅内出血,已知或疑似的食管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血管动脉瘤或重大脊椎内细内血管畸形);
- 曾发生出血性卒中或腔隙性卒中,或一个月内发生任何卒中的冠状动脉疾病CAD或外周动脉疾病PAD患者;
-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 临床上有食物、药物等过敏史,尤其已知对利伐沙班及其辅料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维生素者;
-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
-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 在筛选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氟西汀、帕罗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西酞普兰和艾司西酞普兰)、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 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特殊:新冠腺病毒载体疫苗需满1个月,灭活及重组疫苗满2周);
- 在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8杯以上,1杯≈250mL)者;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史或晕血史者;
- 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 血肌酐清除率≤80mL/min(肌酐清除率=(140-年龄)×体重(kg)/(0.818×肌酐值CREA(μmol/L)),如果是女性需要乘以0.85);
- 有传染病史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史除外);
-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