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R-2005膀胱灌注治疗中高危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NMIBC)的I期临床研究
申办者: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药物:SHR-2005注射液
分期I期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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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10-18 → 首次公示 10-31 → 首例入组 12-06(入组 8/170 例)
| 日期 | 事件 | 说明 | 来源 |
|---|---|---|---|
| 2023-10-18 | 伦理批准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伦理委员会 |
| 2023-10-25 | 伦理批准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伦理委员会 |
| 2023-10-31 | 首次公示 | 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 | 登记库 |
| 2023-11-23 | 伦理批准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伦理委员会 |
| 2023-11-28 | 首例知情同意 | 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 登记库 |
| 2023-12-06 | 首例入组 | 国内首例受试者入组 | 登记库 |
| 2024-03-08 | 伦理批准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伦理委员会 |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药物信息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设计
受试者与入组
关键日期
监查与保险
试验用药
| 角色 | 中文名 | 英文名 | 商品名 | 剂型 | 规格 | 用法用量 | 用药时程 |
|---|---|---|---|---|---|---|---|
| 试验药 | SHR-2005注射液 | SHR-2005 Injection | NA | 注射剂 | 1ml:25mg | 膀胱灌注,按照诱导灌注期和维持灌注期时间要求每周一次,每次25 mg或 100 mg或 300 mg或600 mg。 | 共用药21次 |
终点指标
| 类型 | 指标 | 评价时间 | 指标类型 |
|---|---|---|---|
| 主要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发生率、最大耐受剂量(MTD) | 诱导灌注期的前3周 | 安全性指标 |
| 主要 | 不良事件(AE)的发生率及严重程度(依据NCI-CTCAEV5.0标准)、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和实验室检查等 | 首次用药至末次访视 | 安全性指标 |
| 主要 | RP2D | 首次用药至末次访视 |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 次要 | SHR-2005在血清中的浓度及PK参数:Cmax,Tmax,AUClast,AUCinf,t1/2,CL/F,Vz/F,Cmin,Cavg等;SHR-2005在膀胱灌注后尿液中的回收药量与回收率 | 在第1、6次的灌注前1h内和开始注入后采血;在第2、4次灌注前1h内采血。维持灌注期:在第3、6、12、18、24个月的第3次给药前和给药后。 | 有效性指标 |
| 次要 | 血清中抗SHR-2005抗体(ADA) | 在第1、6次的灌注前采血;维持灌注期:在第3、6、12、18、24个月的第3次给药前。 | 安全性指标 |
| 次要 | 疗效终点:完全缓解率(CR率)及缓解持续时间(DoR)(CIS人群),无疾病进展生存期(DFS)(Ta/T1不伴CIS人群) | 首次用药至末次访视 | 有效性指标 |
主要研究者
| 姓名 | 学位 | 职称 | 单位 | 地区 | 电话 | 邮箱 |
|---|---|---|---|---|---|---|
| 郭剑明 | 医学博士 | 主任医师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上海市 上海市 | 13681971306 | Guo.jianming@zs-hospital.sh.cn |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16 · 研究者 19)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参与研究者 18 人:此前与组长PI 共同做过试验 16 人(89%);此前做过同类疾病试验 14 人(78%);此前参加过本申办方试验 14 人(78%);首次出现 1 人(6%)。同归类(I期)试验的全库对照(2021 年以来):54% / 71% / 24% / 8%。
| # | 国家 | 地区 | 机构名称 | 研究者 | 与组长PI 既往共同试验 | 与其他成员既往合作(人) | 同类疾病既往试验 | 同申办方既往试验 | 既往试验总数 | 身份 | 专业 |
|---|---|---|---|---|---|---|---|---|---|---|---|
| 1 | 中国 | 上海市 上海市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郭剑明 | — | 16 | 20 | 4 | 74 | 组长PI | 外科-泌尿外科 |
| 2 | 中国 | 山东省 青岛市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 牛海涛 | 11 | 16 | 4 | 4 | 29 | 参与 | 外科-泌尿外科 |
| 2 | 中国 | 山东省 青岛市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 曹玉 | 2 | 10 | 0 | 19 | 206 | 参与 | 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Ⅰ期药物临床试验 |
| 3 | 中国 | 江苏省 南京市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 郭宏骞 | 43 | 16 | 31 | 9 | 135 | 参与 | 外科-泌尿外科 |
| 4 | 中国 | 上海市 上海市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 王翔 | 3 | 12 | 1 | 1 | 5 | 参与 | 外科-泌尿外科 |
| 5 | 中国 | 江苏省 南京市 | 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王增军 | 16 | 14 | 7 | 2 | 30 | 参与 | 外科-泌尿外科 |
| 6 | 中国 | 湖南省 长沙市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谢宇 | 3 | 9 | 3 | 0 | 9 | 参与 | 肿瘤科 |
| 7 | 中国 | 辽宁省 沈阳市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刘福囝 | 0 | 8 | 0 | 1 | 48 | 参与 | 肿瘤科 |
| 7 | 中国 | 辽宁省 沈阳市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孔垂泽 | 8 | 12 | 3 | 0 | 14 | 参与 | 外科-泌尿外科 |
| 8 | 中国 | 上海市 上海市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 徐丹枫 | 17 | 13 | 13 | 2 | 33 | 参与 | 外科-泌尿外科 |
| 9 | 中国 | 安徽省 合肥市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梁朝朝 | 13 | 14 | 2 | 2 | 20 | 参与 | 外科-泌尿外科 |
| 9 | 中国 | 安徽省 合肥市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杜灜瀛 → 杜瀛瀛 | 3 | 15 | 0 | 6 | 85 | 参与 | 肿瘤科 |
| 10 | 中国 | 北京市 北京市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张树栋 | 2 | 12 | 1 | 1 | 9 | 参与 | 外科-泌尿外科 |
| 11 | 中国 | 天津市 天津市 |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胡海龙 | 11 | 14 | 23 | 3 | 29 | 参与 | 外科-泌尿外科 |
| 12 | 中国 | 广东省 广州市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尧凯 | 2 | 10 | 2 | 1 | 4 | 参与 | 肿瘤科 |
| 13 | 中国 | 辽宁省 沈阳市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 李振华 | 1 | 11 | 1 | 1 | 7 | 参与 | 外科-泌尿外科 |
| 14 | 中国 |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陈辉 | 19 | 16 | 14 | 2 | 38 | 参与 | 肿瘤科 |
| 15 | 中国 | 河南省 郑州市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杨铁军 | 7 | 10 | 6 | 0 | 17 | 参与 | 肿瘤科 |
| 16 | 中国 | 贵州省 贵阳市 |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申智勇 | 0 | 0 | 0 | 0 | 首次出现 | 参与 | 肿瘤科 |
"此前" = 首次公示日早于本试验(2023-10-31)的登记;研究者按"人"绑定(姓名 + 机构,同名不同机构视为不同人),换过单位的研究者此前记录可能被低估。
地域与规模 国内机构 16 家 · 覆盖 6/7 大区 · 试行,点开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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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 委员会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 |
|---|---|---|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10-18 |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10-25 |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11-23 |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4-03-08 |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自愿参加本项临床研究,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 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 既往病理组织活检诊断为中危或高危NMIBC;
-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或1;
- 预计生存时间≥2年;
- 首次给药前6周内接受膀胱镜检查无可切除病灶,或残留病灶仅为CIS;对于T1的受试者,若末次经尿道膀胱肿瘤电切术(TURBT)术后切除组织中病理检测未见固有肌层,须再次行TURBT术且病理检测证实包含固有肌层组织;
- 对于中危NMIBC,经BCG/化疗治疗失败或不耐受BCG/化疗;对于高危NMIBC,BCG治疗无应答,不适合BCG膀胱灌注治疗,以及不适合或不愿接受根治性膀胱切除术;
- 按下述实验室检查结果定义,有足够的器官功能水平(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输血及血制品,未使用G-CSF或其他造血刺激因子纠正): a) 血常规检查: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血红蛋白(Hb)≥90g/L; b) 肝功能检查:总胆红素(TBIL)≤1.5×正常值上限(ULN);血清转氨酶ALT和/或AST≤2.5×ULN;白蛋白>3g/dL; c) 肾功能检查:血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附件3); d) 心电图检查:男性QTcF≤450ms,女性QTcF≤470ms; e) 心脏彩超检查: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f) 凝血功能检查:APTT≤1.5×ULN,同时INR或PT≤1.5×ULN。
- 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3个月内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进行避孕,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的女性伴侣需采用高效避孕方法;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的7天内血清HCG检查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排除
- 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TURBT术等针对膀胱病灶的手术治疗或放疗;
- 既往接受过以下治疗且经研究者判断入组前未出现疾病进展者 (TURBt术后即刻单次膀胱灌注化疗除外): -经膀胱灌注治疗细胞毒性化疗药物或其他药物(如溶瘤病毒、IL-2)等; -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 -其他针对NMIBC治疗的试验药物。
- 有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间质性肺病或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者目前存在间质性肺炎或非感染性肺炎,或存在其他严重的肺部疾病病史;
- 正在接受其他临床试验的研究治疗或结束至本研究首次给药不足4周;
- 筛选期上尿路检查(CTU或MRU)发现上尿路肿瘤或膀胱镜发现尿道前列腺部肿瘤,或首次给药5年内合并其他恶性肿瘤(已完全缓解的原位癌及研究者判定进展缓慢的恶性肿瘤除外);
-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存在活动性的心脏疾病(包括:重度/不稳定性心绞痛、心肌梗死、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分级III级或IV级]、左室射血分数<50%和需药物治疗的室性心律失常)或发生过动脉或静脉血栓栓塞(包括肺栓塞和脑血管意外);
- 需要抗生素、抗病毒药或抗真菌药控制的严重感染者;有明确的尿路感染者、肉眼血尿者;在使用药物前2周内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
- 存在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 DNA≥500 IU/ml)、丙型肝炎(丙肝抗体阳性且HCV RNA高于分析方法检测下限);
- 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NCI-CTCAE v5.0等级评价≤1级(脱发、达到入组标准中的数值要求或其他经研究者判定不影响研究药物治疗的情况除外);
-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大手术或有严重外伤;
- 既往接受过任何TNFR激动剂抗体治疗,如OX40、CD137、CD27、CD357抗体等;
-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血清检测阳性,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有器官移植史,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者;有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史,无需接受系统性治疗的免疫失调(如白癜风、牛皮癣等)或通过激素替代治疗能够改善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者(如1型糖尿病或甲状腺功能减退)除外;既往免疫治疗中发生过3级及以上的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或因irAE导致治疗中断者,除外甲状腺功能减退、1型糖尿病、皮肤炎(不包括Steven 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 既往膀胱灌注治疗过程中由于毒血症、系统性感染或尿失禁等不良反应而终止治疗者;
- 已知对试验药物及其任何制剂成分有过敏和禁忌;
- 其它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实验室检查值严重异常、家庭或社会因素以及可能影响到受试者安全或试验资料收集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