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alMap梯图
登录
CTR20233553 ▶ 进行中 · 招募中

RC48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再联合或不联合XELOX对比XELOX用于围手术期治疗HER2表达的可切除局部进展期胃癌/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临床研究

分期II期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23-11-06
本站标注 在研判断、所属产品项目、开展专业、试验归类、疾病分类、变更历史 · 点开加载

加载中…

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10-23 → 首次公示 11-06 → 首例入组 12-05(入组 1/90 例)
日期事件说明来源
2023-10-23伦理批准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3-11-06首次公示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库
2023-11-27首例知情同意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登记库
2023-12-05首例入组国内首例受试者入组登记库
2024-01-15伦理批准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33553
首次公示
2023-11-06
方案版本号
2.0
版本日期
2023-11-27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状态详情
进行中(招募中)

药物信息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批件/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复方
是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注射用维迪西妥单抗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再联合或不联合化疗(卡培他滨+奥沙利铂)对比化疗用于围手术期治疗HER2表达的可切除局部进展期胃癌/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临床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RC48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再联合或不联合XELOX对比XELOX用于围手术期治疗HER2表达的可切除局部进展期胃癌/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期临床研究
适应症
HER2 表达的可切除局部进展期胃癌/ 胃食管结合部腺癌
方案编号
RC48-C022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主要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评价围手术期维迪西妥单抗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再联合或不联合XELOX(卡培他滨、奥沙利铂)对比XELOX 治疗HER2 表达(免疫组化 1+、2+、3+)的可切除局部进展期胃癌/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的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评价围手术期维迪西妥单抗联合特瑞普利单抗再联合或不联合XELOX(卡培他滨、奥沙利铂)对比XELOX治疗HER2表达(免疫组化1+、2+、3+)的可切除局部进展期胃癌/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的安全性;评价HER2表达和扩增与pCR(病理完全缓解)的相关性。

受试者与入组

最小年龄
18岁
最大年龄
无上限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目标入组(国内)
90
已入组(国内)
1

关键日期

首例知情(国内)
2023-11-27
首例入组(国内)
2023-12-05

监查与保险

数据监查委员会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联系信息

申办方联系人
苏晓红
联系人
苏晓红
电话
010-65018841
邮箱
xiaohong.su@remegen.com
省份
北京市
城市
北京市
地址
朝阳区光华东里8号中海广场15层
邮编
100020

试验用药

角色中文名英文名商品名 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用药时程
试验药注射用维迪西妥单抗Disitamab Vedotin For Injection爱地希冻干粉制剂60mg/支2.5mg/kg,静脉滴注,每2周一次。治疗组2:每2周为一个治疗周期,术前、术后各给药6个周期;
试验药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Toripalimab Injection拓益注射剂240 mg(6ml) /瓶3.0 mg/kg,静脉滴注,每2周一次;治疗组2:每2周为一个治疗周期,术前6个周期,术后给药不超过 24 个周期(总时长在 12 个月内);
对照药卡培他滨片Capecitabine Tablets艾滨片剂0.5g/片;0.15g/片按照体表面积计算,1000mg/m2,口服,早晚各一次,D1-14,Q3W治疗组1: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术前、术后各给药4个周期;
对照药注射用奥沙利铂Oxaliplatin for Injection乐沙定粉针剂50mg/瓶按照体表面积计算,130 mg/m2,静脉滴注,D1,Q3W;治疗组1: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术前、术后各给药4个周期;
对照药卡培他滨片Capecitabine Tablets艾滨片剂0.15g/片按照体表面积计算,1000mg/m2,口服,早晚各一次,D1-14,Q3W治疗组1: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术前、术后各给药4个周期;

终点指标

类型指标评价时间 指标类型
主要病理完全缓解(pCR)率给药第1周期第1天至手术后有效性指标
次要R0切除率给药第1周期第1天至手术后有效性指标
次要肿瘤退缩分级评分(TRG)给药第1周期第1天至手术后有效性指标
次要客观缓解率(ORR)给药第1周期第1天至因发生疾病进展、不可耐受毒性、主动退出。有效性指标
次要主要病理缓解率(MPR)给药第1周期第1天至手术后有效性指标
次要无事件生存时间(EFS)给药第1周期第1天至首次出现以下事件的时间,明确疾病进展导致不能进行手术、局部或远处复发,以及各种原因导致的死亡;有效性指标
次要总生存期(OS)给药第1周期第1天至死亡有效性指标
次要不良事件接受试验用药后至安全随访期安全性指标
次要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心电图、超声心电图等接受试验用药后至治疗结束安全性指标

主要研究者

姓名学位职称单位地区电话邮箱
李子禹医学博士主任医师北京肿瘤医院北京市 北京市010-88196605ligregory369@hotmail.com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目标入组
国内 90 / 国际 —
已入组
国内 1 / 国际 —
实际入组
—
开始时间
2023-11-27
完成时间
—
⬡ 切换为等大蜂窝图参加机构数:123-56-910+★ 申办方(按联系地址省份)悬停看名单 · 单击省份置顶该省机构 · 双击看市级分布
北京 1 家:北京肿瘤医院天津市河北省山西 2 家:山西省肿瘤医院;长治市人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 1 家: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 2 家:福建省肿瘤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江西省山东 1 家:山东省肿瘤医院河南 1 家:河南省肿瘤医院湖北省湖南省广东 2 家: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 1 家:四川省肿瘤医院贵州省云南 1 家:云南省肿瘤医院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 1 家: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南海诸岛黑龙江 1黑龙江 1 家北京 1北京 1 家甘肃 1甘肃 1 家山西 2山西 2 家山东 1山东 1 家河南 1河南 1 家四川 1四川 1 家福建 2福建 2 家云南 1云南 1 家广东 2广东 2 家★申办方·北京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所在省)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13 · 研究者 13)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参与研究者 12 人:此前与组长PI 共同做过试验 0 人(0%);此前做过同类疾病试验 9 人(75%);此前参加过本申办方试验 3 人(25%);首次出现 2 人(17%)。同归类(II–III期)试验的全库对照(2021 年以来):55% / 59% / 28% / 13%。

#国家地区机构名称研究者与组长PI 既往共同试验与其他成员既往合作(人)同类疾病既往试验同申办方既往试验既往试验总数身份专业
1中国北京市 北京市北京肿瘤医院李子禹—000首次出现组长PI肿瘤科
2中国云南省 昆明市云南省肿瘤医院李文亮0000首次出现参与—
3中国河南省 郑州市河南省肿瘤医院庄競07202参与肿瘤科
4中国福建省 福州市福建省肿瘤医院陈路川03203参与肿瘤科
5中国福建省 厦门市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尤俊078011参与外科-普通外科
6中国甘肃省 武威市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聂蓬078112参与内科-消化内科
7中国四川省 成都市四川省肿瘤医院赵平089010参与肿瘤科
8中国广东省 广州市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李国新06407参与外科-普通外科-普通外科
9中国广东省 广州市广东省人民医院李勇07406参与外科-普通外科
10中国山东省 济南市山东省肿瘤医院李长征0510224参与肿瘤科
11中国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张艳桥08442237参与肿瘤科
12中国山西省 太原市山西省肿瘤医院高泽锋 → 高泽峰0000首次出现参与肿瘤科
13中国山西省 长治市长治市人民医院胡文庆00001参与外科-普通外科-胃肠

"此前" = 首次公示日早于本试验(2023-11-06)的登记;研究者按"人"绑定(姓名 + 机构,同名不同机构视为不同人),换过单位的研究者此前记录可能被低估。

地域与规模 国内机构 13 家 · 覆盖 7/7 大区 · 试行,点开加载

加载中…

伦理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审查结论批准日期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2023-10-23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2024-01-15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自愿同意参与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男性或女性,年龄≥18 岁;
  • 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胃癌/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
  • 临床分期 cT3-4aN+,无远处转移(M0);
  • 经研究者评估受试者基线影像检查及病史资料,预期可进行胃癌根治性手术,预期可达 R0 切除;受试者既往未接受过任何针对胃癌/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的抗肿瘤治疗;
  • HER2 表达:IHC 1+、2+、3+。
  • ECOG 体力状况评分 0 或 1 分;
  • 心功能:左室射血分数≥50%;
  • 在研究给药前 7 天内应满足以下标准: 骨髓功能: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100×109/L;血红蛋白≥9g/dL; 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2.5×ULN; 肾功能: 血肌酐≤1.5×ULN 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n; 凝血功能: 凝血酶原时间≤1.5×ULN;凝血酶时间≤ 1.5×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1.5×ULN。
  • 女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绝经后的患者,或同意在首次给药前 7 天直至研究治疗期结束后 6 个月内至少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且不进行哺乳。在研究入组前的 7 天内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男性受试者应同意在首次给药前 7 天直至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 个月内至少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避孕套、禁欲等);
  • 能够理解试验要求,愿意且能够遵从试验和随访程序安排。
排除
  • 研究给药开始前接受过任何针对胃癌/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放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以及其他抗肿瘤药物治疗(包括筛选前 2 周内接受过说明书中明确抗肿瘤成分中药治疗)等;
  • 研究者考虑新辅助治疗阶段需要针对所患肿瘤进行放疗;
  • 研究给药开始前 4 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且未完全恢复;
  • 在筛选前2周内出现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出血风险高的患者;
  • 在筛选前 6 个月胃肠道穿孔/瘘管;
  • 无法保证药物吸收的上消化道梗阻,或功能异常或吸收不良综合征的患者,可影响卡培他滨的吸收;
  • 周围多发性神经病≥ NCI Ⅱ级;
  • 血清病毒学检查:HBsAg 检测阳性,同时 HBV DNA 拷贝数阳性;HCVAb 检测阳性,同时 HCV RNA 的PCR 检测结果阳性;HIVAb 检测阳性;梅毒特异性抗体检测阳性,同时梅毒非特异性抗体检测结果阳性
  • 筛选前 4 周内接种过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任何疫苗(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除外);
  •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3 级及以上的心力衰竭;
  • 在筛选前 28 天内发生心脏性胸痛,定义为限制日常活动的中度疼痛。研究给药前半年内发生过严重的动/静脉血栓事件或心脑血管意外事件,如深静脉血栓(无症状且无需治疗的肌间静脉血栓除外)、肺栓塞、脑梗死(无症状且不需要临床干预的腔隙性脑梗除外)、脑出血、心肌梗塞等。
  • 存在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或进展期感染(抗感染治疗结束2周后可开始试验用药),如活动性肺结核;
  • 存在经研究者判断未经稳定控制的系统性疾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压等;
  • 需要治疗,具有潜在影响手术的肺病史:包括但不限于间质性肺病、非感染性肺炎、肺纤维化和急性肺病等;
  • 筛选前 2 年内存在需要系统治疗(如使用免疫调节药、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允许相关的替代治疗(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肾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及难治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史的患者。在筛选前 14 天内系统性使用类固醇(剂量> 10 mg / d 泼尼松或等效剂量其他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全身免疫抑制疗法;
  • 筛选前 5 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但经治疗后已痊愈的恶性肿瘤除外(包括但不限定于经充分治疗的甲状腺癌、宫颈原位癌、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根治性手术治疗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 既往接受过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
  • 对本研究中的任何药物过敏;
  • 已知二嘧啶脱氢酶(DPD)缺乏;
  • 在筛选前 28 天内接受免疫(包括但不限于白细胞介素、干扰素、胸腺激素)治疗,或接受其他试验用药;
  •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 患有任何其它疾病,代谢异常,体格检查异常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根据研究者判断,有理由怀疑患者具有不适合使用研究药物的某种疾病或状态,或者将会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者使患者处于高风险的情况;
  • 估计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