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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达拉非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正式试验

分期生物等效性分类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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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03-21 → 首次公示 04-02(目标 60 例)
日期事件说明来源
2024-03-21伦理批准杭州康柏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4-04-02首次公示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库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41124
首次公示
2024-04-02
方案版本号
V1.0
版本日期
2024-02-28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状态详情
进行中(尚未招募)

药物信息

药物名称
他达拉非片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批件/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复方
否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专业题目
他达拉非片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两制剂、单次给药、两序列、两周期、双交叉空腹和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他达拉非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正式试验
适应症
治疗勃起功能障碍
方案编号
BCYY-CTFA-2024BCBE663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生物等效性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主要目的
研究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他达拉非片(规格:20mg,浙江百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证、浙江赛默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他达拉非片(规格:20mg,Eli Lilly Nederland B.V.持证、Lilly del Caribe,Inc.Puerto Rico生产)在健康成年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评价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受试者与入组

最小年龄
18岁
最大年龄
无上限
性别
男
健康受试者
有
目标入组(国内)
60

监查与保险

数据监查委员会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无

联系信息

申办方联系人
付虎生
联系人
付虎生
电话
0571-87136881
手机
13562843810
邮箱
husheng.fu@bio-dia.com
省份
浙江省
城市
杭州市
地址
临平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临平大道502号1幢8楼802
邮编
311199

试验用药

角色中文名英文名商品名 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用药时程
试验药他达拉非片Tadalafil TabletsNA片剂20mg口服,按随机表给药,每次一片;每周期用药1次
对照药他达拉非片Tadalafil TabletsCialis®/希爱力®片剂20mg口服,按随机表给药,每次一片每周期用药1次

终点指标

类型指标评价时间 指标类型
主要Cmax、AUC0-t、AUC0-∞给药后96小时有效性指标
次要AUC_%Extrap、Tmax、CL、Vd、t1/2、λz、F给药后96小时有效性指标
次要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试验过程至试验结束安全性指标
次要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试验过程至试验结束安全性指标

主要研究者

姓名学位职称单位地区电话邮箱
肖国民医学学士主任医师杭州康柏医院浙江省 杭州市15990125259guomin.xiao@ebaigcp.com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目标入组
国内 60 / 国际 —
已入组
—
实际入组
—
开始时间
—
完成时间
—
⬡ 切换为等大蜂窝图参加机构数:123-56-910+★ 申办方(按联系地址省份)悬停看名单 · 单击省份置顶该省机构 · 双击看市级分布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 1 家:杭州康柏医院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南海诸岛浙江 1浙江 1 家★申办方·浙江浙江百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所在省)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1 · 研究者 1)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国家地区机构名称研究者专业
1中国浙江省 杭州市杭州康柏医院肖国民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生物等效性试验

伦理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审查结论批准日期
杭州康柏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2024-03-21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1) 对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自愿参加该试验;
  • 2) 年龄为18周岁以上的男性健康受试者(包括18周岁);
  • 3) 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排除
  • 试验前90天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
  • 试验前90天内接受过大手术或者计划在试验期间或末次给药后3个月内接受手术;
  • 试验前90天内失血或献血超过300mL,或接受过输血,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或输血者;
  • 试验前180天内患有食管反流、胃出血或消化性溃疡疾病,每周不止发生一次胃灼热,或任何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的外科手术(如胆囊切除术);
  •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和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类似物过敏;
  • 试验前14天内使用任何药物[包括使用处方药、非处方药和/或替代药物(如药膳、中草药、止血活血类植物或保健品),及使用激素避孕或疫苗];
  • 有精神药物滥用史;
  • 药物滥用检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亚甲二氧基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阳性;
  • 试验前90天内平均每日吸烟超过5支;嗜酒,试验前28天内男性每周饮酒超过14杯(1杯=150mL葡萄酒=360mL啤酒=45mL烈酒);
  • 酒精呼气测试阳性;
  • 体温(耳温)>37.6℃,呼吸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生命体征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试验或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定性阳性;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试验期间不能遵守统一饮食;
  • 受试者拒绝遵守服药前48h禁用含咖啡因、酒精、西柚的饮料和食品(包括茶、巧克力、咖啡、可乐等)的规定;
  • 有伴侣的受试者拒绝从筛选到试验完成后180天内使用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
  • 吞咽困难者;
  • 有体位性低血压病史者;
  • 有勃起功能障碍史者;
  • 肝功能受损、肾功能受损患者;
  • 有遗传性视网膜退化症、色素性视网膜炎、非动脉性前部缺血视神经病变(NAION)、突发性听力丧失等疾病史者;
  • 有心肌梗死、心绞痛、心衰、心律失常、低血压或未控制的高血压、中风等病史者;
  • 体格检查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 心电图检查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 血生化、血常规、尿液分析有明显异常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
  • 晕针、晕血或静脉采血困难者;
  • 有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性疾病等经研究者判断对本研究有影响的疾病史;
  •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经研究者判断认为不适合参加本项试验。
  • 注:排除标准中,第1条时间从上次试验末次给药至本研究首次给药前1天进行计算,第2、3、4、6、9条中时间均从本研究首次给药前1天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