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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比较Puxitatug Samrotecan(AZD8205)单药治疗与医生所选化疗治疗在含铂化疗和抗PD-1/抗PD-L1治疗后出现进展的B7-H4选择性表达子宫内膜癌的全球III期研究

分期III期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范围国际多中心试验首次公示2025-11-17
本站标注 在研判断、所属产品项目、开展专业、试验归类、疾病分类、变更历史 · 点开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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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08-11 → 首次公示 11-17 → 首例入组 03-24(入组 1/105 例)
日期事件说明来源
2025-08-11伦理批准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5-10-04首例知情同意(国际)国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登记库
2025-10-28首例入组(国际)国际首例受试者入组登记库
2025-11-17首次公示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库
2026-02-03首例知情同意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登记库
2026-03-24首例入组国内首例受试者入组登记库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54547
首次公示
2025-11-17
方案版本号
1.0
版本日期
2025-02-05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状态详情
进行中(招募中)

药物信息

药物名称
AZD8205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批件/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复方
否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比较Puxitatug Samrotecan (AZD8205)单药治疗与医生所选化疗治疗在含铂化疗和抗 PD-1/抗 PD-L1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进展的B7-H4选择性表达晚期/转移性子宫内膜癌受试者的随机、开放性、多中心、全球III期研究(BLUESTAR-Endometrial01)
试验通俗题目
一项比较Puxitatug Samrotecan(AZD8205)单药治疗与医生所选化疗治疗在含铂化疗和抗PD-1/抗PD-L1治疗后出现进展的B7-H4选择性表达子宫内膜癌的全球III期研究
适应症
含铂化疗和抗PD-1/抗PD-L1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进展的B7-H4选择性晚期/转移性子宫内膜癌
方案编号
D6900C00003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范围
国际多中心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主要目的
这是一项 III 期、随机、开放性、多中心、全球研究,旨在评估AZD8205 与医生所选化疗(多柔比星或紫杉醇)相比治疗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和抗PD-1/抗PD-L1治疗且治疗后发生进展的B7-H4 选择性表达(肿瘤细胞≥25%)晚期/转移性EC受试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受试者与入组

最小年龄
18岁
最大年龄
无上限
性别
女
健康受试者
无
目标入组(国内)
105
目标入组(国际)
700
已入组(国内)
1
已入组(国际)
14

关键日期

首例知情(国内)
2026-02-03
首例知情(国际)
2025-10-04
首例入组(国内)
2026-03-24
首例入组(国际)
2025-10-28

监查与保险

数据监查委员会
有
是否购买保险
有

联系信息

申办方联系人
黄骏
联系人
黄骏
电话
021-60797200
手机
18621796271
邮箱
Jun.Huang@fortrea.com
省份
北京市
城市
北京市
地址
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9号楼1至14层101内3层305室
邮编
100015

试验用药

角色中文名英文名商品名 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用药时程
试验药AZD8205AZD8205NA注射剂100mg/瓶静脉输注,2.4mg/kg每3周(Q3W)第一天给药,直至出现疾病进展

终点指标

类型指标评价时间 指标类型
主要无进展生存期(PFS)研究结束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主要总生存期(OS)研究结束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客观缓解率(ORR)研究结束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缓解持续时间(DoR)研究结束有效性指标
次要第二次进展或死亡的时间(PFS2)研究结束有效性指标
次要从随机分组日期至终止随机分配治疗后首次后续抗癌治疗开始日期或死亡的时间(TFST)研究结束有效性指标
次要从随机分组至终止首次后续治疗终止后第二次后续抗癌治疗开始日期或死亡的时间(TSST)研究结束有效性指标
次要从随机分组至因任何原因终止治疗或死亡的时间(TDT)研究结束有效性指标
次要与EC 相关的子宫内膜症状、机能和健康相关生活质量恶化的时间研究结束有效性指标
次要血清中AZD8205的ADA。研究结束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血清中AZD8205 的浓度研究结束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TEAE/SAE(按CTCAE v5 进行分级)、临床 实验室评估、生命体征和ECG 结果研究结束安全性指标

主要研究者

姓名学位职称单位地区电话邮箱
向阳医学学士主任医师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市 北京市010-69156068Xiangy@pumch.cn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目标入组
国内 105 / 国际 700
已入组
国内 1 / 国际 14
实际入组
—
开始时间
2026-02-03
完成时间
—
⬡ 切换为等大蜂窝图参加机构数:123-56-910+★ 申办方(按联系地址省份)悬停看名单 · 单击省份置顶该省机构 · 双击看市级分布
北京 4 家: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天津 2 家: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河北 1 家: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 3 家: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吉林 1 家:吉林大学第一医院黑龙江省上海 3 家: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江苏 1 家:南京市妇幼保健院浙江 3 家: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安徽省福建 1 家:福建省肿瘤医院江西 1 家:江西省妇幼保健院山东 2 家: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河南 1 家: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湖北 2 家: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湖南 2 家: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广东 3 家: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 1 家: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四川 1 家: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 1 家: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南海诸岛吉林 1吉林 1 家辽宁 3辽宁 3 家北京 4北京 4 家河北 1河北 1 家天津 2天津 2 家山东 2山东 2 家陕西 1陕西 1 家河南 1河南 1 家江苏 1江苏 1 家上海 3上海 3 家湖北 2湖北 2 家四川 1四川 1 家重庆 1重庆 1 家浙江 3浙江 3 家江西 1江西 1 家湖南 2湖南 2 家福建 1福建 1 家广东 3广东 3 家★申办方·北京AstraZeneca AB/阿斯利康全球研发(中国)有限公司/BSP Pharmaceuticals S. p.A(联系地址所在省)

海外站点 11 家(澳大利亚 6、中国台湾 5)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44 · 研究者 33)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参与研究者 32 人:此前与组长PI 共同做过试验 12 人(38%);此前做过同类疾病试验 25 人(78%);此前参加过本申办方试验 21 人(66%);首次出现 0 人(0%)。同归类(II–III期)试验的全库对照(2021 年以来):55% / 59% / 28% / 13%。

#国家地区机构名称研究者与组长PI 既往共同试验与其他成员既往合作(人)同类疾病既往试验同申办方既往试验既往试验总数身份专业
1中国北京市 北京市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向阳—120011组长PI妇产科-妇科肿瘤
2中国北京市 北京市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王建六1241023参与妇产科-妇科、妇产科-产科、妇产科-计划生育
3中国吉林省 长春市吉林大学第一医院魏振彤013102参与妇产科-妇科
4中国广东省 深圳市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孙力0221122参与肿瘤科
5中国辽宁省 大连市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蒋葵1261240参与肿瘤科
6中国天津市 天津市天津市肿瘤医院王珂430138143参与肿瘤科-妇科肿瘤科
7中国河北省 石家庄市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张辉0240136参与妇产科-妇科
8中国河南省 郑州市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王武亮0173414参与妇产科-妇科
9中国上海市 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冯炜炜011005参与妇产科-妇科、妇产科-产科
10中国湖南省 长沙市湖南省肿瘤医院欧阳强1160017参与肿瘤科
11中国上海市 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王超014213参与妇产科-妇科
12中国浙江省 杭州市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吕卫国0248327参与妇产科-肿瘤(妇科)
13中国浙江省 温州市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颜笑健0233019参与妇产科-妇科
14中国重庆市 重庆市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王冬1227222参与肿瘤科
15中国江苏省 南京市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贾雪梅0132010参与妇产科-妇科
16中国浙江省 杭州市浙江省肿瘤医院楼寒梅0255153参与肿瘤科-肿瘤内科、肿瘤外科、肿瘤放射治疗科、肿瘤妇科
17中国福建省 福州市福建省肿瘤医院林安1287360参与肿瘤科
18中国江西省 南昌市江西省妇幼保健院安云婷013205参与肿瘤科
19中国陕西省 西安市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薛艳014007参与妇产科-妇科
20中国四川省 成都市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尹如铁328101596参与妇产科-妇科肿瘤放化疗科
21中国山东省 济南市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李大鹏0253130参与肿瘤科
22中国北京市 北京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吴玉梅0222219参与妇产科-妇科
23中国湖北省 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李贵玲429711166参与肿瘤科
24中国湖北省 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陈刚013117参与妇产科-妇科肿瘤
25中国辽宁省 沈阳市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马晓欣01002参与妇产科-妇产-滑翔院区
26中国山东省 济南市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张友忠师承0203068参与妇产科-妇科
27中国上海市 上海市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陈晓军1236116参与妇产科-妇科
28中国辽宁省 沈阳市辽宁省肿瘤医院王丹波22877101参与肿瘤科
29中国湖南省 长沙市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符淳1191120参与妇产科-妇产
30中国天津市 天津市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曲芃芃1202118参与妇产科
31中国广东省 广州市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左瑜芳05003参与肿瘤科
32中国广东省 广州市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张丙忠0289343参与妇产科-妇科-妇科肿瘤
33中国北京市 北京市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李宁0140197参与肿瘤科
34澳大利亚Victoria North MelbournePeter MacCallum Cancer CentreLinda Mileshkin———————
35澳大利亚Western Australia SabicoSt John of God Subiaco HospitalTarek Meniawy———————
36澳大利亚New South Wales WestmeadThe Crown Princess Mary Cancer Centre-WestmeadBo Gao———————
37澳大利亚New South Wales St LeonardsGenesisCare-North ShoreSally Baron-Hay———————
38澳大利亚New South Wales RandwickPrince of Wales Hospital (POWH)Yeh Chen Lee———————
39澳大利亚Victoria MalvernCabrini Hospital-MalvernGary Richardson———————
40中国台湾台湾 台北Far Eastern Memorial HospitalSheng-Mou Hsiao———————
41中国台湾台湾 台南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HospitalYu-Fang Huang———————
42中国台湾台湾 台北Mackay Memorial Hospital-Taipei BranchChih-Long Chang———————
43中国台湾台湾 台北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HospitalChi-Hau Chen———————
44中国台湾台湾 台中Taichung Veterans General HospitalChien-Hsing Lu———————

"此前" = 首次公示日早于本试验(2025-11-17)的登记;研究者按"人"绑定(姓名 + 机构,同名不同机构视为不同人),换过单位的研究者此前记录可能被低估。

地域与规模 国内机构 33 家 · 覆盖 7/7 大区 · 试行,点开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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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审查结论批准日期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2025-08-11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包括遵从ICF 和本方案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 实施任何强制要求的研究特定程序、采样或分析前,提供已签署并注明日期的ICF。
  • 在为支持基因组学整合计划的可选基因组学整合计划研究采集样本之前,应提供已签署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可选基因组学整合计划研究信息和知情同意书。
  • 组织学确诊为子宫内膜癌或癌肉瘤。
  • 具有晚期或复发/转移性EC的证据,即具有疾病复发或进展的影像学或客观证据(肿瘤应在最近的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进展)。
  • 筛选前,必须有通过前瞻性中心检测获得的 B7-H4 表达结果记录。
  • 必须在随机分组之前获得 MMR状态(d/pMMR)记录。
  • 既往已接受1线治疗或2线治疗。既往治疗线数包括含铂化疗和抗PD-1/抗PDL1治疗,单独治疗或联合治疗用于复发性、转移性或其他不适合根治性治疗(例如手术或放疗)的EC。
  • 筛选时WHO/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 或1,随机化前1周内未出现>1分的恶化。
  • 至少存在 1个可测量靶病灶,既往未接受过放疗,可作为符合RECIST1.1标准的基线靶病灶,该病灶采用CT(首选)或MRI准确测量的长径≥10mm(淋巴结除外,其短轴必须≥15mm)且适合准确重复测量。
  • 充足的骨髓、肝脏和肾脏功能,且筛选时的最近实验室结果。
  • 预期存活时间≥12周。
  • 受试者或受试者伴侣所采用的避孕措施应当符合当地有关临床研究受试者避孕措施的相关法规。
  • 受试者静脉通路良好。
排除
  • 受试者患有子宫肉瘤(如子宫内膜平滑肌肉瘤、子宫内膜间质肉瘤和腺肉瘤)或子宫神经内分泌癌(如小细胞神经内分泌癌、大细胞神经内分泌癌、混合性神经内分泌-非神经内分泌癌肿瘤)。
  • 在完成根治性质的含铂治疗后超过12 个月出现子宫内膜癌或癌肉瘤复发,且复发性疾病治疗中未接受任何额外含铂治疗。
  • 既往接受过含TOP1i 的任何疗法(已获批或试验用)治疗,包括ADC(例如托泊替康、德曲妥珠单抗)。
  • 既往曾接受过AZD8205 或另一种B7-H4 靶向药物治疗。
  • 接受过以下任何一种治疗,且洗脱期不足: a)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 b)既往临床研究的任何试验用药物或研究治疗; c)任何其他抗癌治疗; d)放疗; e)重大手术(由研究者判定)
  • 具有需要类固醇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ILD/非感染性肺炎病史、当前患有ILD/非感染性肺炎、或筛选时经影像学检查存在不能排除的疑似ILD/非感染性肺炎。
  • 并发肺部疾病导致的临床重度肺部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基础肺部疾病或任何自身免疫性、结缔组织或炎症性疾病伴肺部受累或既往肺切除术(全肺)或需要吸氧(包括间歇性或酌情使用)。
  • 活动性或既往有记录的自身免疫性或炎症性疾病(包括炎症性肠病[如,结肠炎或克罗恩病]、憩室炎[憩室病除外]、系统性红斑狼疮、结节病、肉芽肿伴多血管炎、格雷夫斯病、类风湿关节炎、垂体炎、葡萄膜炎、自身免疫性肺炎、自身免疫性心肌炎)。以下是本标准的例外情况: a)白癜风或脱发受试者。 b)接受激素替代治疗后病情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受试者(如,患桥本甲状腺炎后)。 c)任何不需要全身治疗的慢性皮肤疾病受试者。 d)在过去5 年内没有活动性疾病的受试者在咨询阿斯利康研究医生后方可入组。 e)仅依靠饮食即可控制乳糜泻的受试者。
  • 有脊髓压迫或软脑膜癌病史的受试者。
  • 脑部转移受试者,除非接受过治疗、无症状、稳定,且在研究开始前至少4 周不需要以> 10 mg 泼尼松/天或等效剂量连续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
  • 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史,以下情况除外: (a) 接受过根治性治疗的恶性肿瘤,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至少2 年无已知活动性疾病,且复发的潜在风险较低。 (b) 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证据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 (c) 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证据的原位癌。 (d) 正在接受监测的局限性非浸润性原发性疾病。
  • 有MDS/AML 病史或具有提示MDS/AML 特征的受试者(由先前的诊断检查确定)。无需专门进行MDS/AML 筛查。
  • 既往治疗后未消退的≥2 级毒性(不包括白癜风、脱发、通过替代激素治疗控制的内分泌系统疾病和淋巴细胞减少症,除非伴有感染的临床体征或有抗生素/抗病毒/抗真菌预防治疗的指征)。患有化疗引起的2 级神经病变的受试者应由研究者决定是否合格。
  • 出现活动性感染,包括结核病、SARS-CoV-2(COVID-19)和HBV 感染(通过已知HBsAg 结果阳性加以验证)、HCV 或HIV(通过HIV-1 或HIV-2 抗体阳性加以验证)。满足以下所有标准要求的既往或已痊愈HBV/HBV 感染受试者符合入组资格: (a) HBsAg 呈阴性且总抗HBc 呈阳性,或HBsAg 呈阳性,但转氨酶正常且HBV DNA 水平为0~2000 IU/mL(非活性携带状态)持续>6 个月,并愿意至少在研究期间开始并维持抗病毒治疗。 (b) HBV DNA 水平>2000 IU/mL,但在过去3 个月内已接受预防性抗病毒药物治疗,并在研究期间维持抗病毒药物治疗。 (c) HCV 抗体检测呈阳性的受试者仅聚合酶链反应检测结果显示HCV RNA 呈阴性的情况下可参与本项研究。
  • 符合以下任何心脏标准的受试者: (a) 有症状或需要治疗的具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病史(如多源性室性早搏、二联律、三联律、室性心动过速)(≥3 级,基于NCI CTCAE 版本5.0);尽管接受了治疗但仍有症状或未受控制的房颤,或无症状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 注:在开始研究治疗前,应纠正可能增加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血清电解质(即,钠、钾、钙、镁)异常。 (b) 未受控制的高血压。 (c) 入组/随机化前6 个月内出现过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进行过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或冠状动脉搭桥术。 (d) 筛选前6 个月内有脑灌注问题(例如,颈动脉狭窄)或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 (e) 有症状的心力衰竭(根据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2 确定)。 (f) 既往或当前患有心肌病。 (g) 患有重度心脏瓣膜病。 (h) 从三次12 导联ECG 检查中获得的平均静息QTcF>470 ms(在5 分钟内记录并取平均值)。 (i) 有任何增加校正后的QT(间期)(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因素,如心力衰竭、先天性长QT 综合征、长QT 综合征或40 岁以下不明原因猝死家族史。 (j) 应慎用已知可延长QTc 间期的合并用药,从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开始或在计划的ECG 评估期间,不可使用。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30 天内接种减毒活疫苗(mRNA 和无复制能力的腺病毒疫苗不视为减毒活疫苗)。
  • 目前处于妊娠期(通过妊娠试验阳性证实)、哺乳期、母乳喂养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怀孕。
  • 存在物质滥用或患有任何其他研究者认为会增加受试者安全性风险或干扰受试者参与研究或临床研究评价的医学疾病。
  • 存在最近12 个月内未能控制的并发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与腹泻相关的严重慢性胃肠道疾病,或可能限制对研究要求的依从性或大大增加发生AE 风险的精神疾病/社会问题状况。
  • 同时入组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该研究是一项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是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 已知对复溶AZD8205 产品制剂的任何辅料有超敏反应的受试者。
  • 参与本研究计划和/或实施的人员(适用于阿斯利康的工作人员和/或研究中心工作人员)。
  • 研究者判定不太可能遵循研究程序、限制和要求的研究受试者不得参与本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