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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63840 ▶ 进行中 · 尚未招募

在健康参与者中评价利福平对口服HRS-8080药代动力学影响的研究

分期I期分类安全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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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09-16 → 首次公示 10-13(目标 18 例)
日期事件说明来源
2026-09-16伦理批准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6-10-13首次公示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库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63840
相关登记号
CTR20254304
首次公示
2026-10-13
方案版本号
1.0
版本日期
2026-08-26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状态详情
进行中(尚未招募)

药物信息

药物名称
HRS-8080 片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批件/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复方
是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专业题目
在健康参与者中评价利福平对口服HRS-8080药代动力学影响的单中心、单臂、开放、固定序列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在健康参与者中评价利福平对口服HRS-8080药代动力学影响的研究
适应症
乳腺癌
方案编号
HRS-8080-106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主要目的
评估健康参与者中利福平对HRS-8080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次要目的
评估健康参与者中利福平对HRS-8080主要代谢产物药代动力学的影响。评估健康参与者中HRS-8080单独给药或与利福平同时给药的安全性。

受试者与入组

最小年龄
18岁
最大年龄
55岁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有
目标入组(国内)
18

监查与保险

数据监查委员会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联系信息

申办方联系人
王红秀
联系人
王红秀
电话
0518-82342973
邮箱
hongxiu.wang.hw391@hengrui.com
省份
上海市
城市
上海市
地址
浦东新区张江镇海科路1288号
邮编
201203

试验用药

角色中文名英文名商品名 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用药时程
试验药HRS-8080片HRS-8080 TabletsNA片剂75mg口服多次用药
试验药利福平胶囊Rifampicin CapsulesNA胶囊剂150mg口服多次用药

终点指标

类型指标评价时间 指标类型
主要HRS-8080主要PK参数:Cmax、AUC0-t和AUC0-inf。D1~D15有效性指标
次要HRS-8080其他PK参数:Tmax、t1/2、CL/F和Vz/F等。D1~D15有效性指标
次要主要代谢产物的PK参数:Cmax、AUC0-t、AUC0-inf、Tmax、t1/2、CL/F和Vz/F等;D1~D15有效性指标
次要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以及严重程度;通过生命体征、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12导联心电图等进行评价。从参与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收集,至随访期结束。安全性指标

主要研究者

姓名学位职称单位地区电话邮箱
伍俊妍硕士主任药师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广东省 广州市020-3407071713926018606@139.com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目标入组
国内 18 / 国际 —
已入组
—
实际入组
—
开始时间
—
完成时间
—
⬡ 切换为等大蜂窝图参加机构数:123-56-910+★ 申办方(按联系地址省份)悬停看名单 · 单击省份置顶该省机构 · 双击看市级分布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 1 家: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南海诸岛广东 1广东 1 家★申办方·上海山东盛迪医药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所在省)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1 · 研究者 1)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国家地区机构名称研究者专业
1中国广东省 广州市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伍俊妍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Ⅰ期药物临床试验
地域与规模 国内机构 1 家 · 同类通常 1–4 家(偏少) · 试行,点开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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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审查结论批准日期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2026-09-16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 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日年龄18~55周岁(包括两端值)的健康参与者;
  • 筛选时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且体重指数(BMI)在19.0 ~ 28.0 kg/m2之间(包括临界值);
  • 健康参与者需在筛选期和基线期经研究者评估确认无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病史、一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血常规 、尿常规、血生化和凝血功能)及心电图;
  • 有生育能力的参与者(包括伴侣)同意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用药后3个月内无生育、捐献精子/卵子计划,且自愿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包括伴侣);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参与者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检查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排除
  • 既往或目前正患有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生殖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
  •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或既往接受过任何影响肠胃吸收的手术者(包括胃切除、肠切除、缩胃手术等);
  •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 过敏体质,包括严重药物过敏或药物变态反应史者;对HRS-8080片、利福平、利福霉素或者其辅料有过敏史;
  • 经常使用镇静、安眠药或其他成瘾性药物者;筛选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尿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 筛选前2个月内较长时间(连续服用7天以上)服用过肝毒性药物(如异烟肼、吡嗪酰胺、甲氨蝶呤、来氟米特、丙戊酸钠、胺碘酮、对乙酰氨基酚、氨苯砜、红霉素、氟康唑、酮康唑、利福平等);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且服用过研究药物者;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
  • 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中草药类;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非处方药(OTC)、食物补充剂(包括维生素、钙片等);
  •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且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 mL),且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含酒精产品者;酒精呼气测试为阳性者;
  • 筛选期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腹部B超、胸片、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和凝血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任何一项阳性者;
  • 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超过8份(1份=250mL)含咖啡因饮料或等量咖啡因食品,且研究期间无法戒断咖啡因;
  • 首次给药前48小时直至退出研究,参与者服用过且不同意停用任何包含甲基黄嘌呤的饮料或食物,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等;
  • 首次给药前7天直至退出研究,参与者服用过且不同意停用任何包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接种过活/减毒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至末次随访完成前)接种活/减毒/灭活疫苗;
  • 有吞咽困难者;
  • 有晕针、晕血史者,静脉采血评估差、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
  • 女性参与者正处在妊娠期、哺乳期者;
  •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研究因素的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