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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171116 ✓ 已完成

他达拉非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分期其它分类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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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08-28 → 首次公示 09-30 → 试验完成 12-04
日期事件说明来源
2017-08-28伦理批准无锡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17-09-21伦理批准无锡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17-09-24首例知情同意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登记库
2017-09-30首次公示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库
2017-11-03伦理批准无锡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17-12-04试验完成登记库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171116
首次公示
2017-09-30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状态详情
已完成

药物信息

药物名称
他达拉非片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批件/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复方
企业选择不公示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专业题目
他达拉非空腹及餐后条件下、单中心、随机、开放、单次口服给药、双周期、双交叉的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他达拉非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适应症
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
方案编号
2017-DX-10-P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主要目的
本研究以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他达拉非片(20mg)为受试制剂,波多黎各 Eli Lilly Nederland B.V生产的他达拉非片(20mg)(商品名:希爱力®)为参比制剂,比较两种制剂在人体内的血药浓度及药动学参数,评价两种制剂在空腹/餐后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为临床安全、合理用药提供理理论依据。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受试者与入组

最小年龄
18岁
最大年龄
无岁
性别
男
健康受试者
有

关键日期

首例知情(国内)
2017-09-24
完成日期(国内)
2017-12-04

监查与保险

数据监查委员会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联系信息

申办方联系人
徐卓业
联系人
徐卓业
电话
15850540326
邮箱
xzy@zenkom.cn
地址
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惠美路3号
邮编
210038

试验用药

角色中文名英文名商品名 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用药时程
试验药他达拉非片————片剂;规格20mg/片;口服;20mg,一次一片,240mL温水送服。用药时程:单次用药单次用药
对照药他达拉非片Tadalafil希爱力——片剂;规格20mg/片;口服;20mg,一次一片,240mL温水送服。用药时程:单次用药单次用药

终点指标

类型指标评价时间 指标类型
主要Cmax、AUC0-t、AUC0-∞给药后96小时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Tmax、t1/2、λz、AUC_%Extrap给药后96小时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整个试验期间安全性指标

主要研究者

姓名学位职称单位地区电话邮箱
贺晴药学学士主任药师无锡市人民医院—13358112136heqing@wuxiph.com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目标入组
—
已入组
—
实际入组
—
开始时间
2017-09-24
完成时间
2017-12-04
🗺 切换为真实地理图参加机构数:123-56-910+★ 申办方(按联系地址省份)悬停看名单 · 单击省份置顶该省机构 · 双击看市级分布
黑龙江黑龙江吉林吉林内蒙古内蒙古辽宁辽宁天津天津宁夏宁夏北京北京河北河北山东山东新疆新疆甘肃甘肃陕西陕西山西山西河南河南江苏 1 家:无锡市人民医院江苏 1上海上海青海青海四川四川重庆重庆湖北湖北安徽安徽浙江浙江西藏西藏贵州贵州湖南湖南江西江西福建福建台湾台湾云南云南广西广西海南海南广东广东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1 · 研究者 1)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国家地区机构名称研究者专业
1中国江苏 无锡无锡市人民医院贺晴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Ⅰ期药物临床试验

伦理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审查结论批准日期
无锡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2017-08-28
无锡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2017-09-21
无锡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2017-11-03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性别:男性受试者;
  • 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 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kg,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 经病史询问、全身体检和实验室检查证明健康者;
  •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GCP要求。
排除
  • 体检及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全胸正位片、12导联心电图、心超、腹部B超等检查异常且具有临床意义;
  •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结果阳性;
  • 有心、肝、肾、内分泌、消化道、血液系统及呼吸系统等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者;
  • 有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 过敏体质或有食物、药物过敏史,包括已知对他达拉非或者本试验药物辅料或本类药物有过敏史者;
  • 采血困难者;
  •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对高脂饮食不耐受等)者或有吞咽困难者;
  •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含有摄入含咖啡因和/或嘌呤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和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等)者;
  • 既往长期摄入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或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 研究首次给药前4周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节食、低钠);
  • 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阳性,或既往酗酒(即男性每周饮酒超过28个标准单位,(1个酒精单位等于10mL或8g纯酒精,25 mL 40%白酒、330 mL 5%啤酒、175mL 12%红酒分别约合1.0、1.5、2.0个酒精单位),或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者;
  • 烟检(尼古丁)结果阳性,或既往嗜烟(每日吸烟量≥3支)者;
  • 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维生素产品、保健品者;
  • 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 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献过血或大量出血(大于450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 药筛(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检测阳性者;
  • 受试者其伴侣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结扎等)者(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1);
  • 色盲或患有眼底疾病者;
  •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