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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190389 ✓ 已完成

比较HLX12与Cyramza在健康男性成人中的I期临床

分期I期分类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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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01-24 → 首次公示 03-08 → 首例入组 06-06 → 试验完成 09-30(入组 24/152 例)
日期事件说明来源
2019-01-24伦理批准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19-03-08首次公示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库
2019-06-06首例知情同意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登记库
2019-06-06首例入组国内首例受试者入组登记库
2026-09-30试验完成实际入组 24 例登记库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190389
首次公示
2019-03-08
方案版本号
1.0
版本日期
2018-12-03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状态详情
已完成

药物信息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批件/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复方
企业选择不公示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专业题目
随机、平行对照、单次给药、比较HLX12与Cyramza在健康男性成人中的药代动力学、安全性、耐受性、免疫原性的I期临床
试验通俗题目
比较HLX12与Cyramza在健康男性成人中的I期临床
适应症
胃癌
方案编号
HLX12-001;1.0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主要目的
在健康男性受试者中比较HLX12与Cyramza(Ramucirumab,雷莫芦单抗)在单次静脉输注后两组间(HLX12与Cyramza)药物代谢动力学(PK)方面的相似性。

受试者与入组

最小年龄
18岁
最大年龄
50岁
性别
男
健康受试者
有
目标入组(国内)
152
已入组(国内)
24
实际入组(国内)
24

关键日期

首例知情(国内)
2019-06-06
首例入组(国内)
2019-06-06
完成日期(国内)
2026-09-30

监查与保险

数据监查委员会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联系信息

申办方联系人
金琦
联系人
金琦
电话
021-33395984
手机
15955160489
邮箱
qi_jin@henlius.com
省份
上海市
城市
上海市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801号A区凯科国际大厦9楼
邮编
200233

试验用药

角色中文名英文名商品名 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用药时程
试验药HLX12注射液————注射液;规格100mg/10mL/瓶;静脉输注,给药剂量为8mg/kg,给药时间为90±10分钟,在入组第1天给药。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单次给药。
对照药雷莫芦单抗RamucirumabCyramza——注射液;规格100mg/10mL/瓶;静脉输注,给药剂量为8mg/kg,给药时间为90±10分钟,在入组第1天给药。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类型指标评价时间 指标类型
主要从0至无穷大时间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 ∞))给药后71天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从0至最后可定量浓度时间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 t))给药后71天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血清中分析物的峰浓度(Cmax)给药后71天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从给药至达到峰浓度的时间(tmax)给药后71天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血清中分析物的终末半衰期(t1/2)给药后71天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末清除率常数(λz)给药后71天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静脉输注后血清中分析物的总清除率(CL)给药后71天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血管内给药后的终末相λz分布容积(Vz)给药后71天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平均驻留时间(MRT)给药后71天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主要研究者

姓名学位职称单位地区电话邮箱
丁艳华医学博士主任医师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省 长春市0431-88782168dingyanhua2003@126.com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目标入组
国内 152 / 国际 —
已入组
国内 24 / 国际 —
实际入组
国内 24 / 国际 —
开始时间
2019-06-06
完成时间
2026-09-30
⬡ 切换为等大蜂窝图参加机构数:123-56-910+★ 申办方(按联系地址省份)悬停看名单 · 单击省份置顶该省机构 · 双击看市级分布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 1 家:吉林大学第一医院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南海诸岛吉林 1吉林 1 家★申办方·上海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所在省)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1 · 研究者 1)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国家地区机构名称研究者专业
1中国吉林 长春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丁艳华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Ⅰ期药物临床试验
地域与规模 国内机构 1 家 · 同类通常 2–7 家(偏少) · 试行,点开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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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审查结论批准日期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2019-01-24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 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 受试者(包括伴侣)自给药前2周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4
  • 年龄介于18-50岁之间(含18岁和50岁)、体重指数18-28 kg/m2之间(含18 kg/m2和28 kg/m2)、体重≥50 kg且≤80 kg的成年男性
  • 经过全面检查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以及胸正位片等均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排除
  • 有胃肠道、内分泌、肺、肝脏、肾脏、精神系统、神经系统、眼耳鼻喉、心血管、血液系统和代谢系统(包括已知的糖尿病)疾病或障碍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上述病史严重
  • 有任何一种癌症、淋巴瘤或白血病等病史,局部病灶已经切除的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
  • 曾有或现患有临床意义的特应性变态反应、超敏反应或过敏反应,包括已知或可疑对研究药物或对照药物剂型中的某种成分会产生临床相关药物过敏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性或影响研究操作和评估的任何疾病
  • 在筛选前3个月内曾经失血或献血(含成分献血)≥400 mL,或接受过输血;在筛选前1个月内曾经失血或献血(含成分献血)≥200 mL
  • 过去8周内曾接受过外科手术,或在研究期间计划进行外科手术
  • 筛选前4周内曾接种过活病毒疫苗,或者有意在研究期间至末次随访结束前接种活病毒疫苗
  • 有任何抗VEGF或抗VEGF受体单克隆抗体/蛋白质的既往暴露史
  •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12个月内曾暴露于任何单克隆抗体
  • 在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任何临床研究的研究药物,或仍在某项临床研究的随访期内
  • 在本项研究药物给药前14天内曾摄入任何非甾体抗炎药(NSAID),包括任何剂量的阿司匹林。研究期间不得使用NSAID(对乙酰氨基酚除外)
  •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28天内曾摄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草药(维生素类及矿物质补充剂除外)
  • 以下任何人:主要研究者、研究中心、合同研究组织(CRO)或申办者的工作人员
  • QTc间期>450 ms
  • ECG异常,且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临床意义
  • 受试者的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以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查结果阳性
  •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药物给药前发生急性疾病或任何有临床意义的感染,如急性肝炎、急性腹泻等
  •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48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 受试者有高血压家族史,或在筛选时或入住研究中心时(第-1天)发现血压异常:收缩压≥140 mmHg或舒张压≥90 mmHg,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
  • 有出血或血栓形成的遗传倾向,或有非外伤导致的出血史(即需要医学干预的出血),曾发生过血栓栓塞事件或可能导致出血风险增加的任何情况,包括凝血疾病、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计数<100*109 /L)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高于1.5
  • 有酒精滥用史,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阳性,有药物滥用史,或尿液药物滥用检查
  •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