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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伐沙班片随机、开放、单次给药、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分期生物等效性试验分类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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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08-28 → 首次公示 10-16 → 首例入组 10-31(入组 67/68 例)
日期事件说明来源
2020-08-28伦理批准山西省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0-09-10伦理批准山西省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0-10-16首次公示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库
2020-10-26首例知情同意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登记库
2020-10-31首例入组国内首例受试者入组登记库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01979
首次公示
2020-10-16
方案版本号
V2.0
版本日期
2020-09-04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状态详情
进行中(招募完成)

药物信息

药物名称
利伐沙班片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批件/受理号
202000455-01
是否复方
否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专业题目
利伐沙班片随机、开放、单次给药、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通俗题目
利伐沙班片随机、开放、单次给药、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适应症
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方案编号
YGNH2020-002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主要目的
评价中国健康成人口服国产利伐沙班片与原研利伐沙班片的生物等效性。

受试者与入组

最小年龄
18岁
最大年龄
无上限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有
目标入组(国内)
68
已入组(国内)
67

关键日期

首例知情(国内)
2020-10-26
首例入组(国内)
2020-10-31

监查与保险

数据监查委员会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无

联系信息

申办方联系人
唐勇
联系人
唐勇
电话
0734-6812337
手机
18670028198
邮箱
hsty9988@126.com
省份
湖南省
城市
衡阳市
地址
湖南省衡阳西渡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路
邮编
421200

试验用药

角色中文名英文名商品名 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用药时程
试验药利伐沙班片RivaroxabanNA片剂10mg/片10mg单次给药;1周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4个周期
对照药利伐沙班片Rivaroxaban拜瑞妥片剂10mg/片10mg单次给药;1周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4个周期

终点指标

类型指标评价时间 指标类型
主要Cmax、AUC给药后48小时有效性指标
次要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检查和不良事件入组后至试验结束安全性指标

主要研究者

姓名学位职称单位地区电话邮箱
杨五小医学博士主任医师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省 太原市1375314319265987026@qq.com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目标入组
国内 68 / 国际 —
已入组
国内 67 / 国际 —
实际入组
—
开始时间
2020-10-26
完成时间
—
⬡ 切换为等大蜂窝图参加机构数:123-56-910+★ 申办方(按联系地址省份)悬停看名单 · 单击省份置顶该省机构 · 双击看市级分布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 1 家:山西省人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南海诸岛山西 1山西 1 家★申办方·湖南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所在省)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1 · 研究者 1)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国家地区机构名称研究者专业
1中国山西省 太原市山西省人民医院杨五小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生物等效性试验

伦理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审查结论批准日期
山西省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2020-08-28
山西省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2020-09-10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单一性别比例不低于受试者总数的1/4;
  • 体重指数BMI在18.0~26.0kg/m2之间(含18.0和26.0kg/m2),男性受试者体重≥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kg;
  • 受试者肌酐清除率大于80ml/min。
  • 具有与医护人员正常交流的能力并遵守医院有关管理规定;
  • 受试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并且能够遵守所有的试验要求。
排除
  • 已知或疑似对利伐沙班或其类似物过敏;
  • 有重大疾病史,现患有心血管、呼吸、精神、神经等疾病者;
  • 现患有乙肝、丙肝,或者其他疾病所致肝损伤(其中AST、ALT高于正常值上限2倍);
  • 现患有肾功能损伤的;
  • 现患有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及12导联ECG检查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凝血四项异常者;
  • HBsAg或HCV抗体或HIV抗体或梅毒螺旋体抗体呈阳性者;
  • 有长期吸烟、饮酒等不良嗜好。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男性)和7单位(女性)(1 单位= 12oz 或360 mL啤酒;5oz或150mL葡萄酒;1.5oz或45mL白酒);筛选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者或摄入与之等量的尼古丁或尼古丁替代品;
  • 有过量饮茶、咖啡史(≥8杯/日,200mL/杯);
  • 药物滥用或药物依赖者,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 筛选前2周内使用任何处方或非处方药物者;
  • 筛选前3个月内因捐赠、手术或其它因素失血超过400mL者(含400mL),筛选前2个月内捐赠或失血超过200mL(含200mL);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
  • 在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后至少 6 个月内不能采取充分的预防措施防止自己或配偶妊娠;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由于其它任何原因不适合参加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