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维迪西妥单抗联合吉西他滨膀胱灌注治疗既往未接受过卡介苗(BCG)或BCG 无应答高危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的Ⅱ期临床研究
申办者: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药物:注射用维迪西妥单抗
分期II期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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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02-17 → 首次公示 03-24 → 首例入组 06-15(入组 1/85 例)
| 日期 | 事件 | 说明 | 来源 |
|---|---|---|---|
| 2023-02-17 | 伦理批准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伦理委员会 |
| 2023-03-24 | 首次公示 | 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 | 登记库 |
| 2023-06-08 | 首例知情同意 | 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 登记库 |
| 2023-06-15 | 首例入组 | 国内首例受试者入组 | 登记库 |
| 2023-11-27 | 伦理批准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伦理委员会 |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药物信息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设计
受试者与入组
关键日期
监查与保险
试验用药
| 角色 | 中文名 | 英文名 | 商品名 | 剂型 | 规格 | 用法用量 | 用药时程 |
|---|---|---|---|---|---|---|---|
| 试验药 | 注射用维迪西妥单抗 | Disitamab Vedotin For Injection | 爱地希 | 粉针剂 | 60 mg/支 | 2.0 mg/kg,静脉滴注 | 前 10周, 每 2周 1次 ,第 12周开始第 6次给药, 每 4周 1次, 共 10次。 |
| 试验药 | 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 | Gemcitabine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 泽菲 | 无菌粉末 | 1000mg | 1000 mg,膀胱灌注。 | 诱导期灌注(术后 2-3周左右开始, 前 8周, 每周 1次,共 8次) +维持期灌注( 从第 12周开始第 9次给药, 每 4周 1次, 共 10次), 次), 总共 18次给药 。 |
终点指标
| 类型 | 指标 | 评价时间 | 指标类型 |
|---|---|---|---|
| 主要 | 12个月无病生存( DFS)率 | 治疗后12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 次要 | 6、18、24个月无病生存( DFS)率 | 治疗后6、18、24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 次要 | 完全缓解率( CR) | 治疗后3个月 | 有效性指标 |
| 次要 | 无复发生存期( RFS) | 开始给药至试验结束 | 有效性指标 |
| 次要 | 无进展生存期( PFS) | 开始给药至试验结束 | 有效性指标 |
| 次要 | 总生存期( OS) | 开始给药至试验结束 | 有效性指标 |
| 次要 | 不良事件 | 整个研究期间 | 安全性指标 |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3 · 研究者 3)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参与研究者 2 人:此前与组长PI 共同做过试验 2 人(100%);此前做过同类疾病试验 2 人(100%);此前参加过本申办方试验 2 人(100%);首次出现 0 人(0%)。同归类(II–III期)试验的全库对照(2021 年以来):55% / 59% / 28% / 13%。
| # | 国家 | 地区 | 机构名称 | 研究者 | 与组长PI 既往共同试验 | 与其他成员既往合作(人) | 同类疾病既往试验 | 同申办方既往试验 | 既往试验总数 | 身份 | 专业 |
|---|---|---|---|---|---|---|---|---|---|---|---|
| 1 | 中国 | 北京市 北京市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 何志嵩 | — | 2 | 21 | 5 | 44 | 组长PI | 外科-泌尿外科 |
| 2 | 中国 | 天津市 天津市 |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胡海龙 | 10 | 1 | 22 | 1 | 27 | 参与 | 外科-泌尿外科 |
| 3 | 中国 | 江苏省 南京市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 郭宏骞 | 29 | 1 | 29 | 2 | 125 | 参与 | 外科-泌尿外科 |
"此前" = 首次公示日早于本试验(2023-03-24)的登记;研究者按"人"绑定(姓名 + 机构,同名不同机构视为不同人),换过单位的研究者此前记录可能被低估。
地域与规模 国内机构 3 家 · 同类通常 13–31 家(偏少) · 试行,点开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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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 委员会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 |
|---|---|---|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02-17 |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11-27 |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自愿同意参与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男性或女性,年龄≥18岁;
- 疾病满足: 1)诊断符合《中国膀胱癌疗指南(2022)》高危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NMINBC)且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原位癌(CIS):1. 任何级别 T1 期 肿瘤;2. 高级别肿瘤;3. 多发和/或复发肿瘤,复发肿瘤中不包括低级别单发肿瘤。 2)经组织病理学满足尿路上皮癌为主 ,确认没有肌层浸润; 3)研究给药前3周内完成TURBT且已切除所有可见病灶; 4)临床分期(cTa/T1±CIS,N0,M0)且经入组前 3 个月内的影像学(需至少包括 CTU)评估无远处转移
- 既往BCG治疗情况: 1)队列1为既往未接受过BCG治疗的高危NMIBC患者:高危NMIBC患者因主客观条件既往未接受过BCG治疗,包括以下其中一种情况:1. 患者拒绝接受BCG治疗;2. 存在BCG治疗禁忌症;3. BCG不可及。 2)队列2为BCG无应答的高危NMIBC患者,BCG无应答满足以下任意一项:1. 完成充分的BCG治疗12个月(±1个月)内存在持续/复发高危NMIBC;2. 诱导期BCG治疗后首次评估,高级别T1疾病。注:充分BCG治疗定义为在2个月内至少完成5次BCG膀胱灌注,之后10个月内的任意连续6周时间至少完成2次BCG膀胱灌注,即在约12个月时间内至少完成“5+2”次的BCG膀胱灌注。
- 经泌尿科医生评估不适于膀胱癌根治性手术或拒绝进行膀胱癌根治性手术者;
- 受试者3周内TURBT术所获得的肿瘤组织经研究中心免疫组化(IHC)检测HER2表达满足1+、2+或3+。
- ECOG体力状况0-2分;
- 足够的心、骨髓、肝、肾功能,在研究给药前7天内应满足以下标准(正常值以临床试验中心为准):左室射血分数≥50%; 血红蛋白≥9g/dL;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 血小板≥100×109/L; 血清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ULN); ALT和AST≤2.5×ULN;血肌酐≤1.5×ULN或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法计算肌酐清除率(CrCl)≥50mL/min;
- 女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绝经后的患者,或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至少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假阳性结果可经研究者排除妊娠后入组。男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至少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
- 愿意且能够遵从试验和随访程序安排。
排除
- 肌层浸润性膀胱癌(T2及以上)和/或伴有区域淋巴结及远处转移者;
- 合并膀胱外(即尿道、输尿管或肾盂)尿路上皮癌;
- 研究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的其他抗肿瘤治疗,如化疗、放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不包括TURBT术后即刻完成的1次灌注化疗;
- 在开始研究给药前2周内未从先前应用的抗肿瘤药物引起的不良事件中恢复至CECAT 5.0的0-1级;
- 研究给药开始前4周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大型手术者;
- 血清病毒学检查(以研究中心正常值为准):HBsAg或HBcAb检测结果阳性,同时检测到HBVDNA拷贝数阳性;HCVAb检测结果阳性,同时检测HCVRNA检测结果为阳性;HIVAb检测结果阳性。
- 研究给药开始前4周内接种过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任何疫苗(新型冠状病毒疫苗除外)
-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3级及以上的心力衰竭;
- 研究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严重的动/静脉血栓事件或心脑血管意外事件,如深静脉血栓、肺栓塞、脑梗死、脑出血、心肌梗塞等,无症状且不需要临床干预的腔隙性脑梗除外;
- 存在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如活动性肺结核;
- 存在经研究者判断活动性、未经稳定控制的系统性疾病或严重合并症,包括糖尿病、高血压、肝硬化、间质性肺炎、阻塞性肺病、可使受试者因接受膀胱内治疗和/或全身麻醉而出现并发症等;
- 患有任何其它疾病,代谢异常,体格检查异常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根据研究者判断,有理由怀疑患者具有不适合使用研究药物的某种疾病或状态,或者将会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者使患者处于高风险的情况;
- 研究给药开始前存在需要全身性治疗(如使用免疫调节药、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允许相关的替代治疗(如针对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的甲状腺素、或生理性皮质类固醇的替代治疗);
- 研究给药开始前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但以下情况除外: 1)经治疗后可预期痊愈的恶性肿瘤(包括但不限定于经充分治疗的甲状腺癌、宫颈原位癌、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根治性手术治疗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2)既往接受过特定治疗(手术或放射治疗)的前列腺癌患者:T2N0M0或更早阶段;格里森分数≤7和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在抗雄激素治疗后至少1年内检测不到;患者可行特定治疗或在积极监测中未进行特定治疗,在研究入组前1年病情稳定;
- 既往接受过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病史;
- 已知对重组人源化抗HER2单抗-MMAE偶联剂药物及其组分过敏或对吉西他滨及任何辅料过敏者;
-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 估计患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