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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31143 ✓ 已完成

HRG2005吸入剂单、多次给药药动学研究

分期I期分类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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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04-12 → 首次公示 04-20 → 首例入组 06-12 → 试验完成 09-15 · 招募 3 次(入组 40/36 例)
日期事件说明来源
2023-04-12伦理批准长沙市第三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3-04-20首次公示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库
第 1 次招募 · 2023-06-06 ~ 2023-07-15 · 来源 第三方招募平台
2023-06-06受试者体检/筛选湖南长沙、长沙D医院
2023-06-06首例知情同意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登记库
2023-06-12AB组第1次入住
2023-06-12首例入组国内首例受试者入组登记库
2023-06-13C组知情体检
2023-06-16AB组第1次出组
2023-06-17AB组第1次回访开始
2023-06-17C组第1次入住
2023-06-18AB组第1次回访结束
2023-06-19AB组第2次入住
2023-06-20AB组第3次入住
2023-06-21AB组第2次出组
2023-06-21C组第1次出组
2023-06-22AB组给药回访开始
2023-06-22C组第1次回访开始
2023-06-23C组第1次回访结束
2023-06-24C组第2次入住
2023-06-25C组第2次出组
2023-06-26C组给药回访开始
2023-06-29AB组给药回访结束
2023-07-04C组给药回访结束
2023-07-05C组第3次入住
2023-07-06AB组第3次出组
2023-07-07AB组第2次回访开始
2023-07-10AB组第2次回访结束
2023-07-11C组第3次出组
2023-07-12C组第2次回访开始
2023-07-15C组第2次回访结束 · 本批末次随访该批受试者最后一次回访
第 2 次招募 · 2023-06-13 ~ 2023-07-15 · 来源 第三方招募平台
2023-06-13受试者体检/筛选湖南长沙、长沙D医院
2023-06-17住院入住
2023-07-15住院出组 · 本批采血结束末次出组(该批 PK 采血结束)
第 3 次招募 · 2023-07-23 ~ 2023-08-25 · 来源 第三方招募平台
2023-07-23受试者体检/筛选湖南长沙、长沙D医院
2023-07-24采血、胸片、B超
2023-07-26培训
2023-07-28住院入住
2023-08-25住院出组 · 本批采血结束末次出组(该批 PK 采血结束)
2023-09-15试验完成实际入组 40 例登记库

受试者招募(按招募事件)(转载自 第三方招募平台,机器匹配挂载)

体检/筛选来源出组/末日期组别住院回访补贴地点/机构(帖写法)状态匹配
2023-07-23第三方招募平台2023-08-25—28 天——湖南长沙
长沙D医院
—AI 仲裁匹配 95%
2023-06-13第三方招募平台2023-07-15—28 天——湖南长沙
长沙D医院
—规则自动匹配 72%
2023-06-06第三方招募平台2023-07-15—20 天——湖南长沙
长沙D医院
—规则自动匹配 72%
逐期时间表(#10005156:体检 1 次 · 住院 1 次;#10004723:体检 1 次 · 住院 1 次;#10004523:体检 2 次 · 住院 6 次 · 随访 6 次;AI 从帖文整理)
批次组别阶段日期
#10005156知情体检2023-07-23
#10005156采血、胸片、B超2023-07-24
#10005156培训2023-07-26
#10005156住院2023-07-28 ~ 2023-08-25
#10004723体检2023-06-13 ~ 2023-06-15
#10004723住院2023-06-17 ~ 2023-07-15
#10004523AB组知情体检2023-06-06
#10004523C组知情体检2023-06-13
#10004523AB组第1次住院2023-06-12 ~ 2023-06-16
#10004523AB组第1次回访2023-06-17 ~ 2023-06-18
#10004523AB组第2次住院2023-06-19 ~ 2023-06-21
#10004523AB组给药回访2023-06-22 ~ 2023-06-29
#10004523AB组第3次住院2023-06-20 ~ 2023-07-06
#10004523AB组第2次回访2023-07-07 ~ 2023-07-10
#10004523C组第1次住院2023-06-17 ~ 2023-06-21
#10004523C组第1次回访2023-06-22 ~ 2023-06-23
#10004523C组第2次住院2023-06-24 ~ 2023-06-25
#10004523C组给药回访2023-06-26 ~ 2023-07-04
#10004523C组第3次住院2023-07-05 ~ 2023-07-11
#10004523C组第2次回访2023-07-12 ~ 2023-07-15

一行=一次招募(招募事件):同一次招募在多个平台的转载帖(药物、地点、体检与周期安排一致)合为一行,多个平台转载的即多平台互证。组别与出组/末日期由本站从帖文抽取(AI 整理,规则兜底末日期),末日期=时间表最后一次出组或随访。体检/出组/住院/补贴均为招募方表述,与登记库公示口径无关;匹配方式与置信见「匹配」列,待定匹配不上屏。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以及第三方试药员招募平台的招募帖(本站按药名、城市、公示—体检间隔等线索机器匹配挂载)。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31143
首次公示
2023-04-20
方案版本号
1.0
版本日期
2023-03-09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状态详情
已完成

药物信息

药物名称
HRG2005吸入剂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批件/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复方
否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专业题目
HRG2005吸入剂在健康受试者中单、多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HRG2005吸入剂单、多次给药药动学研究
适应症
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的维持治疗
方案编号
HRG2005-102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主要目的
考察健康受试者空腹单、多次经口吸入HRG2005后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考察HRG2005不同规格间的PK剂量比例关系;考察健康受试者空腹多次经口吸入HRG2005后的蓄积情况;考察健康受试者单、多次经口吸入HRG2005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探索HRG2005肺部和胃肠道吸收情况。

受试者与入组

最小年龄
18岁
最大年龄
无上限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有
目标入组(国内)
36
已入组(国内)
40
实际入组(国内)
40

关键日期

首例知情(国内)
2023-06-06
首例入组(国内)
2023-06-12
完成日期(国内)
2023-09-15

监查与保险

数据监查委员会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联系信息

申办方联系人
黄原原
联系人
黄原原
电话
0518-82342973
邮箱
yuanyuan.huang@hengrui.com
省份
江苏省
城市
连云港市
地址
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7号
邮编
222047

试验用药

角色中文名英文名商品名 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用药时程
试验药HRG2005吸入剂HRG2005 for inhalationNA吸入剂37.5μg/25μg/22.5μg/粒经口吸入,第1天和第21天每日一次,第8~20天每日两次,每次37.5μg/25μg/22.5μg共用药28次
试验药HRG2005吸入剂HRG2005 for inhalationNA吸入剂75μg/50μg/45μg/粒经口吸入,第1天和第8~21天每日一次,每次75μg/50μg/45μg共用药15次
试验药HRG2005吸入剂HRG2005 for inhalationNA吸入剂75μg/75μg/45μg/粒经口吸入,第1天和第8~21天每日一次,每次75μg/75μg/45μg共用药15次

终点指标

类型指标评价时间 指标类型
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Cmax、Tmax、AUC0-t、AUC0-∞、Cmax,ss、Cmin,ss、AUC0-τ,ss等给药前0小时至给药后168小时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检查等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用药后28天安全性指标

主要研究者

姓名学位职称单位地区电话邮箱
李昕药学博士主任药师长沙市第三医院湖南省 长沙市0731-85171383naloxone@163.com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目标入组
国内 36 / 国际 —
已入组
国内 40 / 国际 —
实际入组
国内 40 / 国际 —
开始时间
2023-06-06
完成时间
2023-09-15
🗺 切换为真实地理图参加机构数:123-56-910+★ 申办方(按联系地址省份)悬停看名单 · 单击省份置顶该省机构 · 双击看市级分布
黑龙江黑龙江吉林吉林内蒙古内蒙古辽宁辽宁天津天津宁夏宁夏北京北京河北河北山东山东新疆新疆甘肃甘肃陕西陕西山西山西河南河南江苏江苏★申办方·江苏: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所在省)上海上海青海青海四川四川重庆重庆湖北湖北安徽安徽浙江浙江西藏西藏贵州贵州湖南 1 家:长沙市第三医院湖南 1江西江西福建福建台湾台湾云南云南广西广西海南海南广东广东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1 · 研究者 1)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国家地区机构名称研究者专业
1中国湖南省 长沙市长沙市第三医院李昕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Ⅰ期药物临床试验
地域与规模 国内机构 1 家 · 同类通常 1–3 家(在常见范围内) · 试行,点开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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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审查结论批准日期
长沙市第三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2023-04-12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年龄≥18周岁,男女均可;
  • 男性受试者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能够按照研究者的要求完成研究;
  • 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排除
  • 既往或目前患有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经研究者判定可能影响试验用药品药动学特征或安全性评价者;
  • 既往或目前患有呼吸系统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病、哮喘、肺纤维化、肺动脉高压、肺水肿、肺间质病变、矛盾性支气管痉挛、或咽喉溃疡、水肿,或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出现病毒或细菌引起的上、下呼吸道感染,急性鼻窦炎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有临床意义者或不宜参加试验者;
  • 目前患有口腔疾病(如口咽部念珠菌感染、口腔溃疡、口腔黏膜破损等)者;
  • 既往或目前患有青光眼者;
  • 既往进行过咽喉、气管/支气管及肺部手术,或可能显著影响试验用药品药动学特征或安全性评价的手术,或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者;
  • 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 已知对试验用药品、试验用药品类似物及辅料过敏或不耐受者,或有特定变态反应疾病者(如过敏性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者 (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
  • 试验前1个月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 受试者在试验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补充剂或中草药)、保健品或疫苗者;
  • 受试者在试验前3个月内服用过其他临床研究药物或使用试验器械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 受试者在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 (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献血者;
  • 女性受试者为妊娠期或哺乳期,或在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或使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使用研究药物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 受试者(或其伴侣)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到末次给药后28天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不愿遵守避孕要求(如完全禁欲、避孕套、避孕环、伴侣结扎;
  • 试验前3个月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西柚汁、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每天8杯以上,每杯200 mL)者;
  • 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如西柚、西柚汁或含西柚汁的食物/饮料、巧克力、烟草、酒精类、含咖啡因类等食物或饮料)者;
  • 受试者在试验前6个月内有酒精滥用史,即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酒者;
  • 受试者酒精呼气结果为阳性者;
  • 吸烟者,或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
  • 烟检结果为阳性者;
  • 在试验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 药物滥用筛查结果为阳性者;
  • 筛选期各项检查(包括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输血四项、皮质醇、女性血妊娠)、胸片、腹部B超)结果经研究医生判定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肺功能检查结果显示FEV1实测值/FEV1预计值≤80%,或FVC≤预计值的80%,或经研究医生判定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静脉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 有晕针或晕血史者;
  • 吸入给药培训不合格者;
  • 存在吞咽困难者(仅适用第II组受试者);
  • 其他原因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