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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04-15 → 首次公示 05-20 → 首例入组 05-31 → 试验完成 12-07(入组 71/70 例)
| 日期 | 事件 | 说明 | 来源 |
|---|---|---|---|
| 2024-04-15 | 伦理批准 | 成都新华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伦理委员会 |
| 2024-05-20 | 首次公示 | 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 | 登记库 |
| 2024-05-20 | 首例知情同意 | 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 登记库 |
| 2024-05-31 | 首例入组 | 国内首例受试者入组 | 登记库 |
| 2024-07-07 | 伦理批准 | 成都新华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伦理委员会 |
| 2024-10-31 | 伦理批准 | 成都新华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伦理委员会 |
| 2025-12-07 | 试验完成 | 实际入组 71 例 | 登记库 |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药物信息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设计
受试者与入组
关键日期
监查与保险
试验用药
| 角色 | 中文名 | 英文名 | 商品名 | 剂型 | 规格 | 用法用量 | 用药时程 |
|---|---|---|---|---|---|---|---|
| 试验药 | Kylo-11 | Kylo-11 | NA | 注射剂 | 1ml:75mg | 在研究第1天(D1)早晨皮下注射Kylo-11注射液。单次给药递增剂量设置为9 mg、30 mg、75 mg、225 mg、450 mg和600 mg(队列1~6)和225mg(队列7)。9 mg~75 mg剂量组可进行单次皮下注射给药,225 mg~600 mg剂量组可选取腹部不同象限部位进行多次皮下注射给药。 | 单次给药。 |
| 对照药 | 安慰剂 | NA | NA | 注射剂 | NA | 在D1早晨皮下注射安慰剂。递增剂量设置为9mg、30mg、75mg、225mg、450mg和600mg(队列1~6)和225mg(队列7)。 注:安慰剂的规格和包装与试验药物Kylo-11相同,但不含Kylo-11的活性成分。辅料为氯化钠、磷酸、氢氧化钠和注射用水。 | 单次给药。 |
终点指标
| 类型 | 指标 | 评价时间 | 指标类型 |
|---|---|---|---|
| 主要 | 给药后24周内的不良事件(AE)和严重不良事件(SAE)的例次、例数、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以及与Kylo-11的相关性 | 给药后24周内 | 安全性指标 |
| 主要 | 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 | 筛选期、D1、D3、D7、D15、D29、D57、D85、D113、D141、D169(研究结束)、D225、D281、D337或提前结束研究访视时,如未进入延长随访期,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仅在D85、D169/提前结束研究访视时检测;如进入延长随访期,总胆固醇、甘油三酯尽在D85、D169、研究结束访视/提前结束研究访视时检测。 | 安全性指标 |
| 主要 | 甲状腺功能检查 | D28~D-2、D7、D169(研究结束)或提前结束研究访视时 | 安全性指标 |
| 主要 | 生命体征 | 整个临床试验过程 | 安全性指标 |
| 主要 | 体格检查 | D28~D-2、D2、D7、D15、D29、D57、D85、D113、D141、D169(研究结束) D225、D281、D337或提前结束研究访视时 | 安全性指标 |
| 主要 | 12导联ECG检查 | 筛选期、D1、D2、D3、D7、D15、D29、D85、D169(研究结束)、D225、D281、D337或提前结束研究访视时 | 安全性指标 |
| 次要 | 整个研究期间的AE和SAE的例次、例数、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以及与Kylo-11的相关性 | 整个临床试验过程 | 安全性指标 |
| 次要 | 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 | 筛选期、D1、D3、D7、D15、D29、D57、D85、D113、D141、D169(研究结束)、D225、D281、D337或提前结束研究访视时,如未进入延长随访期,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仅在D85、D169/提前结束研究访视时检测;如进入延长随访期,总胆固醇、甘油三酯尽在D85、D169、研究结束访视/提前结束研究访视时检测。 | 安全性指标 |
| 次要 | 甲状腺功能检查 | D28~D-2、D7、D169(研究结束)或提前结束研究访视时 | 安全性指标 |
| 次要 | 生命体征 | 整个临床试验过程 | 安全性指标 |
| 次要 | 体格检查 | D28~D-2、D2、D7、D15、D29、D57、D85、D113、D141、D169(研究结束) D225、D281、D337或提前结束研究访视时 | 安全性指标 |
| 次要 | 12导联ECG检查 | 筛选期、D1、D2、D3、D7、D15、D29、D85、D169(研究结束)、D225、D281、D337或提前结束研究访视时 | 安全性指标 |
| 次要 | PK终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PK参数:Cmax、Tmax、AUC0-t, AUC0-∞、AUCex%、T1/2、CL/F、Vz/F、尿液的累积排泄量(Ae)、累积排泄分数(fe)、肾清除率(CLR)。 | D1给药前2h、给药后0.5、1、2、4、6、8、10、12h、D2、D3、D4、D7、D15、D22、D29、D43、D57、D71、D85、D113、D141、D169(研究结束)、D197 | 有效性指标 |
| 次要 | PD终点:Lp(a)水平随时间推移较基线变化的绝对值和变化百分比。 | D1给药前120min、D3、D7、D15、D22、D29、D43、D57、D71、D85、D113、D141、D169、D197、D225、D253、D281、D309、D337或提前结束研究访视时 | 有效性指标 |
| 次要 | 免疫原性终点:抗药抗体(ADA)水平随时间推移的变化。 | D1给药前120min、D29、D169(研究结束)、延长随访期的末次访视或提前结束研究访视时 | 有效性指标 |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地域与规模 国内机构 1 家 · 同类通常 1–4 家(偏少) · 试行,点开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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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 委员会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 |
|---|---|---|
| 成都新华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4-04-15 |
| 成都新华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4-07-07 |
| 成都新华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4-10-31 |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对试验内容、试验药物、试验过程等充分了解,能够与研究者良好沟通,愿意遵从研究规定,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年龄在18至55周岁(含边界值)之间,男女不限;
- 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BMI在 19.0 ~ 30.0 kg/m2(含边界值);男性志愿者体重≥ 50 kg,女性志愿者体重≥ 45 kg;
- 队列1-6:筛选期检查Lp(a)为 30 ~ 90 mg/dL或75 ~ 200 nmol/L(含边界值);队列7:筛选期检查Lp(a)为>90mg/dL或>200nmol/L;
- 女性受试者(除接受过外科手术绝育、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者)必须在筛选期和试验首次给药前(D-1)血妊娠检查呈阴性;育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整个研究期间内不得尝试怀孕、不得捐赠卵子、且必须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附录1);
- 男性受试者,如果未经外科手术绝育,则必须同意整个研究期间内不得捐赠精子,如果与可能怀孕的女性伴侣发生性行为,除让女性伴侣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外,还必须愿意使用避孕套(附录1);
- 愿意且能够遵守所有研究评估并遵守方案时间表和限制条件。
排除
- 既往或当前存在重大或具有临床意义的疾病/异常,包括但不限于心血管、呼吸、消化道、肝脏、泌尿、血液学、内分泌、代谢、免疫、皮肤或精神神经系统慢性疾病史,也包括经研究者确定的与临床相关的过去3个月内任何急性疾病或可能影响研究进行的外科手术,或研究者认为存在安全性问题或影响PK评价的疾病者;
- 患有肝脏、肾脏或其他已知干扰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疾病的后遗症;
- 当前患有需要全身系统性使用抗生素、抗真菌药、抗寄生虫药或抗病毒药的感染性病症;
- 有任何恶性肿瘤疾病史或吉尔伯特综合征者;
- 筛选期经Bazett公式(附录2)校正的QT间期(QTcB),男性> 450 msec,女性> 470 msec者(静息状态下3次读数的均值);
- 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任意一项为阳性者;
- 在试验首次给药之前的12个月内有酗酒史;或者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 360 mL啤酒、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给药前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呈阳性者;
-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习惯性使用含尼古丁制品,或筛选期尿尼古丁检测阳性者;
- 筛选前3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包括非医疗目的反复、大量地使用各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尿液多项毒品联合检测阳性者;
-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或其他可以明确影响血脂水平的医疗措施,或者末次用药距离试验用药品给药不足5个半衰期(以较长时间为准)者;
- 筛选时有未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筛选时血压> 140/90 mmHg)者;
- 经证实具有临床意义(需要干预,例如,急诊室就诊,肾上腺素给药)的过敏反应(例如,食物、药物或特应性反应、哮喘发作),或研究者认为其会干扰受试者参与试验的能力者;
- 已知对试验用药品或类似药物或辅料过敏者;
- 妊娠、哺乳期女性、试验筛选前14天内发生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的女性受试者;
- 在试验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 400 mL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献血或输血者;或在试验首次给药1年前接受输血者;
- 在试验首次给药之前3个月内参与过任何药物、疫苗或器械临床试验并使用了研究药物、疫苗或器械者;
- 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凝血功能障碍、出血倾向,包括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或血小板计数超出实验室正常参考值范围,且研究者判断具有临床意义者;
- 筛选前6个月内有卒中或心肌梗死病史(无论是否同时使用抗凝药物)者;
- 存在以下任何实验室检查异常的受试者: a)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正常值上限(ULN); b) 心肌肌钙蛋白(肌钙蛋白I)> ULN; c) 估计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 90 mL/min/1.73 m2(根据CKD-EPI公式计算,公式详见附录3)或肌酐水平> ULN,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 d)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1.5×ULN; e)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1.5×ULN; f) 肌酸激酶(CK)> 2.5×ULN;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 在筛选或入住前72小时内进行剧烈活动者;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有不适合该研究的其他情况。 注:排除标准1、3、7、8、9、10、18和21在筛选期和D-1入住研究中心时通过问诊信息评估;排除标准2、4、12、13、14、15、17和20在筛选期通过问诊信息评估;排除标准16在筛选期和D-1入住研究中心时通过问诊信息,并结合联网筛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