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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52586 ▶ 进行中 · 招募中

SHR-A2102复发/转移性头颈鳞癌IB /II期临床研究

分期IB /II期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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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06-03 → 首次公示 07-04 → 首例入组 07-11(入组 57/210 例)
日期事件说明来源
2025-06-03伦理批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修改后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5-06-06伦理批准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5-06-24伦理批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5-07-04首次公示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库
2025-07-08首例知情同意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登记库
2025-07-11首例入组国内首例受试者入组登记库
2026-01-13伦理批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6-02-06伦理批准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6-03-23伦理批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6-04-20伦理批准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6-06-30伦理批准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6-07-08伦理批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6-07-13入组进展(本站发现)国内已入组 1→57 例(较本站上一版(v1,2026-07-11 收录))本站观测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本站历次抓取所见的登记版本变化(「本站发现」日期=抓到新版本之日,登记平台不公示变更日期)。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52586
相关登记号
CTR20241520,CTR20242102,CTR20242596,CTR20243391,CTR20243811,CTR20250897
首次公示
2025-07-04
方案版本号
3.0
版本日期
2026-06-09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状态详情
进行中(招募中)

药物信息

药物名称
注射用SHR-A2102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批件/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复方
是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专业题目
注射用SHR-A2102联合阿得贝利单抗联合或不联合其他抗肿瘤治疗在复发/转移性头颈鳞癌受试者中的多中心、开放IB /II期临床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SHR-A2102复发/转移性头颈鳞癌IB /II期临床研究
适应症
复发/转移性头颈鳞癌
方案编号
SHR-A2102-211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B /II期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主要目的
IB期阶段:评价SHR-A2102联合治疗、SHR-9839单药和SHR-9839联合治疗在复发或转移性晚期头颈部鳞状细胞癌受试者中的安全性与耐受性,并确定II期临床研究推荐使用剂量(RP2D); II期阶段:基于客观缓解率(ORR),评价SHR-A2102联合治疗、SHR-9839单药和SHR-9839联合治疗在复发或转移性晚期头颈部鳞状细胞癌受试者中的有效性

受试者与入组

最小年龄
18岁
最大年龄
75岁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目标入组(国内)
210
已入组(国内)
57

关键日期

首例知情(国内)
2025-07-08
首例入组(国内)
2025-07-11

监查与保险

数据监查委员会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联系信息

申办方联系人
谢永莉
联系人
谢永莉
电话
0518-82342973
邮箱
yongli.xie@hengrui.com
省份
上海市
城市
上海市
地址
浦东新区海科路1288号
邮编
201210

试验用药

角色中文名英文名商品名 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用药时程
试验药注射用SHR-A2102NANA注射剂(注射用无菌粉末)80 mg/瓶按方案规定使用按方案规定使用
试验药阿得贝利单抗注射液NA艾瑞利注射剂600mg(12ml)/瓶按方案规定使用按方案规定使用
试验药西妥昔单抗Cetuximab Solution for Infusion爱必妥注射剂100mg(20ml)/瓶按方案规定使用按方案规定使用
试验药注射用SHR-9839(sc)NANA注射剂0.3g/瓶按方案规定使用按方案规定使用

终点指标

类型指标评价时间 指标类型
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Ⅱ期临床推荐剂量(RP2D)第一周期结束安全性指标
主要基于RECIST v1.1标准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每6周一次有效性指标
次要疗效终点: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每6周一次有效性指标
次要实验室指标、12导联心电图、ECOG评分、体格检查、生命体征、不良事件等。从签署知情同意开始到安全性随访期结束安全性指标
次要SHR-A2102 PK指标每6周或者18周(C7以后)一次有效性指标
次要SHR-A2102免疫原性每6周或者18周(C7以后)一次有效性指标
次要SHR-9839 PK指标每6周或者18周(C7以后)一次有效性指标
次要SHR-9839免疫原性每6周或者18周(C7以后)一次有效性指标

主要研究者

姓名学位职称单位地区电话邮箱
刘磊医学博士主任医师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 成都市028-8542259032498600@qq.com
王颖医学博士主任医师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重庆市 重庆市023-6507922813996412826@163.com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目标入组
国内 210 / 国际 —
已入组
国内 57 / 国际 —
实际入组
—
开始时间
2025-07-08
完成时间
—
⬡ 切换为等大蜂窝图参加机构数:123-56-910+★ 申办方(按联系地址省份)悬停看名单 · 单击省份置顶该省机构 · 双击看市级分布
北京 2 家: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北京同仁医院天津 1 家:天津市肿瘤医院河北 1 家: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 1 家: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上海 4 家: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人民医院);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江苏 1 家:江苏省人民医院浙江 2 家:浙江省肿瘤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安徽 1 家:安徽省肿瘤医院福建 1 家:福建省肿瘤医院江西 1 家: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 2 家: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山东省肿瘤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河南 1 家:河南省人民医院湖北省湖南 2 家: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广东 2 家: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广西 1 家: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海南省重庆 1 家: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四川 1 家: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南海诸岛黑龙江 1黑龙江 1 家北京 2北京 2 家河北 1河北 1 家天津 1天津 1 家山东 2山东 2 家河南 1河南 1 家江苏 1江苏 1 家安徽 1安徽 1 家上海 4上海 4 家四川 1四川 1 家重庆 1重庆 1 家浙江 2浙江 2 家江西 1江西 1 家湖南 2湖南 2 家福建 1福建 1 家广西 1广西 1 家广东 2广东 2 家★申办方·上海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所在省)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25 · 研究者 28)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参与研究者 27 人:此前与组长PI 共同做过试验 19 人(70%);此前做过同类疾病试验 19 人(70%);此前参加过本申办方试验 13 人(48%);首次出现 2 人(7%)。同归类(I/II期)试验的全库对照(2021 年以来):60% / 72% / 27% / 8%。

#国家地区机构名称研究者与组长PI 既往共同试验与其他成员既往合作(人)同类疾病既往试验同申办方既往试验既往试验总数身份专业
1中国四川省 成都市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刘磊师承—1914146组长PI肿瘤科-头颈肿瘤科
2中国重庆市 重庆市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王颖1121225参与肿瘤科
3中国湖南省 长沙市湖南省肿瘤医院韩亚骞202017048参与肿瘤科
3中国湖南省 长沙市湖南省肿瘤医院林劲冠111713440参与肿瘤科
4中国江苏省 南京市江苏省人民医院朱陵君020120参与肿瘤科
5中国浙江省 杭州市浙江省肿瘤医院方美玉2120233137参与肿瘤科-肿瘤内科、肿瘤外科、肿瘤放射治疗科、肿瘤妇科
6中国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郝春城 → 郝春成210303参与肿瘤科
7中国河南省 郑州市河南省人民医院王朝杰21004参与肿瘤科
8中国天津市 天津市天津市肿瘤医院王佩国81614225参与肿瘤科-放射治疗科
9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许坚00002参与肿瘤科
10中国山东省 济南市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山东省肿瘤医院)胡漫161920137参与肿瘤科
10中国山东省 济南市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山东省肿瘤医院)杜金童00002参与肿瘤科
11中国安徽省 合肥市安徽省肿瘤医院高劲192016136参与肿瘤科
12中国上海市 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季冬梅6167234参与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Ⅰ期药物临床试验
13中国上海市 上海市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人民医院)董频4149122参与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Ⅰ期药物临床试验
14中国江西省 南昌市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陈少卿08004参与肿瘤科
15中国福建省 福州市福建省肿瘤医院郭巧娟18102参与肿瘤科
16中国广东省 广州市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蔡清清3123377参与肿瘤科
17中国上海市 上海市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朱国培112338参与口腔科-口腔颌面外科
18中国河北省 石家庄市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王军3175748参与内科-放疗
19中国北京市 北京市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桂琳414306参与肿瘤科
20中国湖南省 长沙市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伍海军713408参与肿瘤科
21中国浙江省 杭州市浙江省人民医院谭卓0000首次出现参与外科-头颈外科
22中国北京市 北京市北京同仁医院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张树荣7137028参与肿瘤科
23中国上海市 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任国欣210309参与口腔科-口腔颌面外科
24中国广东省 广州市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黄志权0000首次出现参与口腔科-口腔颌面外科
25中国山东省 烟台市烟台毓璜顶医院宋西成041037参与耳鼻咽喉科-咽喉科
25中国山东省 烟台市烟台毓璜顶医院孙萍060495参与肿瘤科

"此前" = 首次公示日早于本试验(2025-07-04)的登记;研究者按"人"绑定(姓名 + 机构,同名不同机构视为不同人),换过单位的研究者此前记录可能被低估。

地域与规模 国内机构 24 家 · 覆盖 6/7 大区 · 试行,点开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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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审查结论批准日期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修改后同意2025-06-03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2025-06-06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2025-06-24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2026-01-13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2026-02-06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2026-03-23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2026-04-20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2026-06-30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2026-07-08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能配合随访。
  • 年龄18-75周岁,男女均可。
  • 经病理学确诊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者远处转移的头颈部鳞癌;
  • 原发灶位于口咽部,口腔,下咽和喉部的肿瘤;
  • 原发灶位于口咽部,口腔,下咽和喉部的肿瘤;
  • 至少有一个符合RECIST v1.1标准的可测量病灶
  • ECOG评分:0~1。
  • 预期生存期≥12周。
  • 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要求。
  • 伴侣为育龄妇女的男性受试者及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均须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到最后一个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7个月内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受试者首次用药前7天内血清或尿HCG检测须为阴性,且未哺乳。
排除
  • 存在以下情况不予筛选: 1) 原发部位为鼻咽、唾液腺、鼻窦、皮肤或原发部位不明的鳞状细胞癌; 2) 局部晚期患者,适合根治性手术、局部治疗且有治疗意愿的患者; 3) 存在坏死病灶,或肿瘤明显侵入相邻器官或血管,经研究者评估有大出血风险;
  •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或对其他单克隆抗体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
  • 在首次研究治疗前接受过以下治疗或药物: 1)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研究性药物; 2) 同时入组另外一项临床研究,除非是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者干预性临床研究随访; 3)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最后一剂抗癌治疗(包括化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靶向治疗等);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4) 如果既往接受放射性同位素治疗,治疗结束与首次研究治疗间隔不少于该同位素药物的5个半衰期可以入组。 5)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需要给予皮质类固醇(每天>10 mg泼尼松等效剂量)或其它免疫抑制剂进行系统治疗的受试者,除外针对局部炎症和预防过敏及恶心、呕吐使用皮质类固醇的情况。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与申办方沟通。在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的情况下,允许吸入或局部使用类固醇和剂量>10 mg/天泼尼松疗效剂量的肾上腺皮质激素替代; 6) 接种过抗肿瘤疫苗者或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种过活疫苗; 7)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大手术或有严重外伤;
  • 受试者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
  • 既往抗肿瘤治疗毒性未恢复至CTCAE v5.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等),或者入组/排除标准规定的水平
  • 已知无法控制的或有症状的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表现为出现临床症状、脑水肿、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软脑膜疾病和/或进展性生长。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脊髓压迫病史的患者,如果明确接受过治疗且在研究首次给药前停用抗惊厥药和类固醇4周后临床表现稳定,则可以入组研究;
  • 具有症状的、已播散到内脏的、短期内有出现危及生命的并发症风险的晚期患者(包括存在不可控的、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等)
  • 已知或可疑有间质性肺炎的患者;首次给药前三个月内合并其他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重度肺部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例如特发性肺组织纤维化、机化性肺炎/闭塞性细支气管炎严重COPD、重度阻塞性/限制性通气功能障碍等。
  • 进入研究前3年内曾患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可进行局部治疗且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和甲状腺乳头状癌除外);
  •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和异基因骨髓移植史;
  • 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如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II级)、有临床意义且需治疗或干预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脉/静脉血栓(除外研究者判断无临床意义的血栓,如PICC置管等引起的一过性血栓等)、急性冠脉综合征、心肌梗死、脑血管意外(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 存在重大的急性或慢性感染
  •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其被迫中途终止研究的因素,如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实验室检查值严重异常,家庭或社会因素,可能影响到受试者安全或试验资料收集的情况
  • 肿瘤骨转移所导致的严重骨损伤,包括控制不佳的严重骨疼痛等;首次用药前6个月内发生的或预计近期很可能发生的重要部位病理性骨折和脊髓压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