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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临床研究评价PG-011鼻喷雾剂治疗成人中重度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分期III期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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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07-10 → 首例入组 09-11 → 首次公示 09-17 → 试验完成 06-01(入组 603/600 例)
日期事件说明来源
2025-07-10伦理批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5-09-01首例知情同意国内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登记库
2025-09-11首例入组国内首例受试者入组登记库
2025-09-17首次公示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库
2026-06-01试验完成实际入组 603 例登记库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52915
相关登记号
CTR20232658,CTR20240044,CTR20250489,CTR20253201
首次公示
2025-09-17
方案版本号
V3.0
版本日期
2025-06-03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状态详情
已完成

药物信息

药物名称
PG-011鼻喷雾剂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批件/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复方
否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IIb/III期适应性设计临床研究评价PG-011鼻喷雾剂治疗成人中重度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通俗题目
一项临床研究评价PG-011鼻喷雾剂治疗成人中重度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适应症
过敏性鼻炎
方案编号
PG-011-SAR-301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主要目的
评价PG-011鼻喷雾剂治疗中重度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有效性、安全性和稀疏采血药代动力学特征。

受试者与入组

最小年龄
18岁
最大年龄
65岁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目标入组(国内)
600
已入组(国内)
603
实际入组(国内)
603

关键日期

首例知情(国内)
2025-09-01
首例入组(国内)
2025-09-11
完成日期(国内)
2026-06-01

监查与保险

数据监查委员会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联系信息

申办方联系人
李妍
联系人
李妍
电话
010-83141848
邮箱
liyan@primegene.net
省份
北京市
城市
北京市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13号院2号楼6层608室
邮编
100070

试验用药

角色中文名英文名商品名 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用药时程
试验药PG-011鼻喷雾剂无无鼻喷雾剂10ml:60mg经鼻腔给药,每日2次。连续给药14天
对照药PG-011鼻喷雾剂安慰剂无无鼻喷雾剂10ml:0mg经鼻腔给药,每日2次。连续给药14天

终点指标

类型指标评价时间 指标类型
主要治疗14天期间平均回顾性鼻部症状总分(rTNSS)相对于基线的变化值。治疗14天后有效性指标
次要治疗14天期间平均回顾性鼻部症状总分(rTNSS)相对于基线的变化百分率治疗14天后有效性指标
次要治疗14天期间平均即时鼻部症状总分(iTNSS)相对于基线的变化值及变化百分率治疗14天后有效性指标
次要治疗14天期间平均回顾性眼部症状总分(rTOSS)相对于基线的变化值及变化百分率治疗14天后有效性指标
次要治疗14天期间平均即时眼部症状总分(iTOSS)相对于基线的变化值及变化百分率治疗14天后有效性指标
次要治疗14天期间平均上午和晚上rTNSS、iTNSS、rTOSS、iTOSS分别相对于基线的变化值治疗14天后有效性指标
次要治疗期每日平均rTNSS、iTNSS、rTOSS、iTOSS分别相对于基线的变化值治疗14天后有效性指标
次要治疗期每日上午和晚上平均rTNSS、iTNSS、rTOSS、iTOSS分别相对于基线的变化值治疗14天后有效性指标
次要治疗14天期间平均单项回顾性鼻部症状(流涕、鼻塞、鼻痒和喷嚏)较基线的变化值治疗14天后有效性指标
次要治疗14天期间平均上午和晚上单项回顾性鼻部症状(流涕、鼻塞、鼻痒和喷嚏)较基线的变化值治疗14天后有效性指标
次要治疗14天期间平均单项回顾性眼部症状(眼睛发痒/灼热、眼睛流泪/流水、眼睛发红)较基线的变化值治疗14天后有效性指标
次要治疗14天期间平均上午和晚上单项回顾性眼部症状(眼睛发痒/灼热、眼睛流泪/流水、眼睛发红)较基线的变化值治疗14天后有效性指标
次要治疗期间挽救药物使用情况(受试者比例和使用频率)治疗14天后有效性指标
次要D15时一般活动的鼻结膜炎生命质量调查问卷(RQLQ)评分相对于基线的变化值治疗14天后有效性指标
次要生命体征及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等)、12导联心电图、TEAE/SAE、AESI治疗14天后安全性指标

主要研究者

姓名学位职称单位地区电话邮箱
张罗医学博士主任医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市 北京市010-65141136dr.luozhang@139.com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目标入组
国内 600 / 国际 —
已入组
国内 603 / 国际 —
实际入组
国内 603 / 国际 —
开始时间
2025-09-01
完成时间
2026-06-01
⬡ 切换为等大蜂窝图参加机构数:123-56-910+★ 申办方(按联系地址省份)悬停看名单 · 单击省份置顶该省机构 · 双击看市级分布
北京 4 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佑安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天津市河北 5 家: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沧州市中心医院;河北省中医院;河北省人民医院;保定市第二医院山西 8 家: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运城市中心医院;临汾市人民医院;临汾市中心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白求恩医院;国药同煤总医院内蒙古 3 家:包头市中心医院;赤峰市医院;内蒙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辽宁 2 家: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吉林 1 家:通化市中心医院黑龙江 2 家: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大庆市人民医院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 4 家:淄博市中心医院;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耳鼻喉医院);聊城市人民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河南 3 家: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湖北 1 家:武汉市中心医院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 3 家: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西电集团医院;延安大学咸阳医院甘肃 1 家:甘肃省人民医院青海省宁夏 2 家: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南海诸岛黑龙江 2黑龙江 2 家内蒙古 3内蒙古 3 家吉林 1吉林 1 家辽宁 2辽宁 2 家北京 4北京 4 家河北 5河北 5 家甘肃 1甘肃 1 家山西 8山西 8 家宁夏 2宁夏 2 家山东 4山东 4 家陕西 3陕西 3 家河南 3河南 3 家湖北 1湖北 1 家★申办方·北京北京普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所在省)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39 · 研究者 40)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参与研究者 39 人:此前与组长PI 共同做过试验 37 人(95%);此前做过同类疾病试验 37 人(95%);此前参加过本申办方试验 18 人(46%);首次出现 0 人(0%)。同归类(II–III期)试验的全库对照(2021 年以来):55% / 59% / 28% / 13%。

#国家地区机构名称研究者与组长PI 既往共同试验与其他成员既往合作(人)同类疾病既往试验同申办方既往试验既往试验总数身份专业
1中国北京市 北京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张罗—3731257组长PI耳鼻咽喉科-耳科、耳鼻咽喉科-鼻科、耳鼻咽喉科-咽喉科
2中国北京市 北京市北京世纪坛医院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王学艳153318220参与内科-变态反应
3中国北京市 北京市北京佑安医院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鲍诗平43411212参与耳鼻咽喉科-耳鼻咽喉科
4中国河北省 廊坊市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李建斌534729参与耳鼻咽喉科-耳科、耳鼻咽喉科-鼻科、耳鼻咽喉科-咽喉科
5中国山西省 太原市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皇甫辉217222参与耳鼻咽喉科-耳科、耳鼻咽喉科-鼻科、耳鼻咽喉科-咽喉科
6中国河南省 洛阳市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苑庆尧6347210参与耳鼻咽喉科-耳鼻咽喉科
7中国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包头市中心医院许振东163511219参与耳鼻咽喉科-耳鼻喉科
8中国陕西省 西安市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权芳173415224参与耳鼻咽喉科-耳鼻咽喉
9中国山东省 淄博市淄博市中心医院宋道亮133713122参与耳鼻咽喉科-耳鼻咽喉科
10中国辽宁省 沈阳市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曹志伟193514228参与耳鼻咽喉科-耳鼻咽喉科
11中国湖北省 武汉市武汉市中心医院陈伟93514218参与耳鼻咽喉科-耳科、耳鼻咽喉科-鼻科、耳鼻咽喉科-咽喉科
12中国山东省 济南市山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耳鼻喉医院)史丽223513130参与耳鼻咽喉科-鼻科
13中国山西省 运城市运城市中心医院 → 山西省运城市中心医院任军335618参与耳鼻咽喉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14中国河南省 郑州市郑州市中心医院李玉杰103719123参与耳鼻咽喉科-耳鼻喉头颈外科
15中国河北省 沧州市沧州市中心医院刘卫卫123616124参与耳鼻咽喉科-耳科、耳鼻咽喉科-鼻科、耳鼻咽喉科-咽喉科
16中国山西省 临汾市临汾市人民医院王琳116101参与耳鼻咽喉科-耳鼻喉头颈外科
17中国山西省 临汾市临汾市中心医院朱路路428415参与耳鼻咽喉科-鼻科、耳鼻咽喉科-咽喉科
18中国内蒙古自治区 赤峰市赤峰市医院周轶群83611212参与耳鼻咽喉科-耳鼻咽喉
19中国山东省 聊城市聊城市人民医院王焱3336139参与内科-呼吸内科
20中国山东省 烟台市烟台毓璜顶医院宋西成283615142参与耳鼻咽喉科-耳科、耳鼻咽喉科-鼻科、耳鼻咽喉科-咽喉科、耳鼻咽喉科
21中国北京市 北京市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闫燕8348012参与耳鼻咽喉科-耳鼻咽喉科
22中国河北省 石家庄市河北省中医院李军124202参与中医科-耳鼻咽喉科
23中国河北省 石家庄市河北省人民医院屈永涛328508参与耳鼻咽喉科-耳科、耳鼻咽喉科-鼻科、耳鼻咽喉科-咽喉科
24中国辽宁省 沈阳市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富公弼418104参与耳鼻咽喉科-鼻科
25中国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庞海凤230303参与耳鼻咽喉科-耳鼻咽喉科
26中国黑龙江省 大庆市大庆市人民医院辛玉芬333506参与耳鼻咽喉科-耳鼻喉科
27中国吉林省 通化市通化市中心医院董耀武42913017参与耳鼻咽喉科-耳鼻咽喉科
28中国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内蒙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崔彦儒025304参与耳鼻咽喉科-耳鼻咽喉
29中国山西省 太原市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薛金梅153213021参与耳鼻咽喉科-耳鼻咽喉
30中国山西省 太原市山西白求恩医院文开学331707参与耳鼻咽喉科-鼻科
31中国山西省 太原市山西白求恩医院张焕萍3306010参与内科-变态反应
32中国陕西省 西安市西电集团医院孙继周433707参与耳鼻咽喉科-耳鼻咽喉
33中国陕西省 咸阳市延安大学咸阳医院张立刚230407参与耳鼻咽喉科-耳鼻咽喉科
34中国河南省 洛阳市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席恺214002参与外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35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马瑞霞133517022参与耳鼻咽喉科-耳科、耳鼻咽喉科-鼻科、耳鼻咽喉科-咽喉科
36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周玮02003参与内科-呼吸内科
37中国甘肃省 兰州市甘肃省人民医院张宏2234034参与内科-呼吸内科
37中国甘肃省 兰州市甘肃省人民医院卫旭东322304参与耳鼻咽喉科-耳科、耳鼻咽喉科-鼻科、耳鼻咽喉科-咽喉科
38中国山西省 大同市国药同煤总医院高勇2253011参与内科-呼吸内科
39中国河北省 保定市保定市第二医院韩耀忠334607参与耳鼻咽喉科-耳科、耳鼻咽喉科-鼻科、耳鼻咽喉科-咽喉科

"此前" = 首次公示日早于本试验(2025-09-17)的登记;研究者按"人"绑定(姓名 + 机构,同名不同机构视为不同人),换过单位的研究者此前记录可能被低估。

地域与规模 国内机构 38 家 · 覆盖 5/7 大区 · 试行,点开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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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审查结论批准日期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2025-07-10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18周岁≤年龄≤65周岁,男女不限。
  • 筛选访视当天、导入期首次访视首次给药前、治疗期访视首次(D1)给药前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rTNSS评分≥6分;2)回顾性鼻塞≥2分; 且基线平均rTNSS评分(D-3、D-2、D-1上午、晚上及D1天上午共7次评分的平均值)≥6分。
  • 参照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分会鼻科学组发布的《中国变应性鼻炎诊疗指南(2022年,修订版)》诊断中度至重度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既往明确病史≥2年(参考FDA相关指南1),同时皮肤点刺试验(SPT)(风团直径至少比阴性对照大5 mm)或血清特异性IgE(sIgE)(可接受随机入组前≤1年内的sIgE检测结果)检测中任一种当地当季过敏原呈阳性。
  • 育龄女性受试者以及所有男性必须承诺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研究结束后的3个月内为止使用至少一种有效的避孕方法。
  • 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遵守研究方案。
排除
  • 活动性或静止性结核感染者;
  • 中重度哮喘患者;
  • 筛选前2周内发生活动性肺部疾病或感染、上呼吸道感染或者鼻窦感染,或/和在导入期发生呼吸系统感染;
  •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鼻部或鼻窦手术或有鼻创伤尚未完全愈合者;
  • 任何鼻黏膜糜烂、鼻中隔溃疡、鼻中隔穿孔,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鼻内药物沉积者;或其他可能影响鼻内药物沉积的鼻腔疾病,如急性鼻窦炎或慢性鼻窦炎、药物性鼻炎、鼻息肉等;
  • 眼部单纯性疱疹或其他眼部感染(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除外)者;
  • 筛选前4周内存在未治愈且仍需持续治疗的面部或全身性真菌、细菌、病毒或寄生虫等感染,或口腔感染;
  • 伴有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呼吸系统、肝脏、肾脏、胃肠道、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或血液系统等疾病,且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受试者的疗效和安全性判断者;
  • 筛选时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丙肝病毒(HCV)感染活动期)、乙肝病毒(HBV)感染活动期(HBV-DNA>2000IU/mL或104拷贝/mL)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并显示感染活动期者;
  • 在导入期前如下限定时间内接受了下列药物治疗者(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药物): ? 3天内鼻内或全身使用减充血剂、抗胆碱药; ? 5天内使用如西替利嗪、非索非那定、氯雷他定抗组胺药; ? 4周内全身使用糖皮质激素、肥大细胞膜稳定剂、三环类抗抑郁药、白三烯受体拮抗剂,或2周内局部使用糖皮质激素; ? 2周内使用抗过敏中草药; ? 10周或者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抗白细胞介素4受体α亚基(IL-4Rα)单克隆抗体、胸腺基质淋巴细胞生成素(TSLP)单抗、抗IgE单克隆抗体、其他单克隆抗体或其他生物制剂治疗;
  • 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JAK抑制剂、三环类抗抑郁药、糖皮质激素、减充血剂、抗组胺药(治疗期间所需的挽救治疗药氯雷他定除外)、白三烯受体拮抗剂、肥大细胞膜稳定剂(包括色甘酸钠、尼多酸钠、四唑色酮、奈多罗米钠、吡嘧司特钾和曲尼司特等)、抗胆碱药、抗过敏中草药及鼻腔冲洗者;
  • 筛选前6个月内进行过脱敏治疗或接受免疫治疗者;
  • 已知或研究者判断可能对试验用药物的活性成分或辅料有过敏反应者;
  • 既往不能耐受鼻内给药者;
  • 试验期间计划在当地以外的地区旅行且连续2天或以上者;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研究性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研究且使用了研究产品的受试者;
  • 筛选前1年内有吸毒史、酗酒史者;
  • 筛选时女性受试者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
  • 育龄受试者(男或女)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3月内妊娠、哺乳或捐精/捐卵计划者;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