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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60520 ▶ 进行中 · 尚未招募

在健康参与者中评估HS-20118不同给药条件下的药代动力学特征的I期临床研究

分期I期分类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范围国内试验首次公示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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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历程 伦理批准 02-09 → 首次公示 02-12(目标 32 例)
日期事件说明来源
2026-02-09伦理批准海口市人民医院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伦理委员会
2026-02-12首次公示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登记库

来源与口径:时间线整合自登记库公示字段、伦理委员会审查信息。招募帖内容非官方公示信息,仅供参考。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TR20260520
相关登记号
CTR20251578
首次公示
2026-02-12
方案版本号
1.0
版本日期
2026-01-16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状态详情
进行中(尚未招募)

药物信息

药物名称
HS-20118片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批件/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是否复方
否

题目与适应症

试验专业题目
在健康参与者中评估HS-20118不同给药条件下的药代动力学特征的I期临床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在健康参与者中评估HS-20118不同给药条件下的药代动力学特征的I期临床研究
适应症
银屑病
方案编号
HS-20118-111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试验分期
I期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主要目的
在健康参与者中评估HS-20118不同给药条件下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次要目的
1)在健康参与者中评估HS-20118单次口服给药剂量后的安全性; 2)在健康参与者中评估HS-20118单次口服给药后的免疫原性特征

受试者与入组

最小年龄
18岁
最大年龄
45岁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有
目标入组(国内)
32

监查与保险

数据监查委员会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联系信息

申办方联系人
周康峰
联系人
周康峰
电话
0518-83099366
手机
18652105297
邮箱
zhoukf@Hspharm.com
省份
江苏省
城市
连云港市
地址
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晋路9号
邮编
222069

试验用药

角色中文名英文名商品名 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用药时程
试验药HS-20118片//片剂200mg每周期空腹或餐后服药1次,共给药3个周期给药3次

终点指标

类型指标评价时间 指标类型
主要不同条件给药时的PK参数:Cmax、Tmax、AUC0-t、AUC0-∞、t1/2、CL/F、Vd/F等PK参数。第1天到第120天有效性指标
次要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严重程度及安全性指标(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等)第1天到第120天安全性指标
次要HS-20118抗药抗体(ADA)发生率第1天到第120天有效性指标

主要研究者

姓名学位职称单位地区电话邮箱
何小爱硕士主任药师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省 海口市1500897109915008971099@126.com

机构分布 申办方与参加机构 · 入组与起止

目标入组
国内 32 / 国际 —
已入组
—
实际入组
—
开始时间
—
完成时间
—
🗺 切换为真实地理图参加机构数:123-56-910+★ 申办方(按联系地址省份)悬停看名单 · 单击省份置顶该省机构 · 双击看市级分布
黑龙江黑龙江吉林吉林内蒙古内蒙古辽宁辽宁天津天津宁夏宁夏北京北京河北河北山东山东新疆新疆甘肃甘肃陕西陕西山西山西河南河南江苏江苏★申办方·江苏: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所在省)上海上海青海青海四川四川重庆重庆湖北湖北安徽安徽浙江浙江西藏西藏贵州贵州湖南湖南江西江西福建福建台湾台湾云南云南广西广西海南 1 家: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 1广东广东

参加机构与研究者 (机构 1 · 研究者 1) 点列头排序 · 点上方地图省份置顶该省

#国家地区机构名称研究者专业
1中国海南省 海口市海口市人民医院何小爱Ⅰ期临床试验研究室-Ⅰ期药物临床试验
地域与规模 国内机构 1 家 · 同类通常 1–4 家(偏少) · 试行,点开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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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

委员会名称审查结论批准日期
海口市人民医院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2026-02-09

入选 / 排除标准

入选
  • 参与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事件,自愿作为参与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成年男性和女性参与者18~45(含两端值)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当天计算)
  • 男性参与者体重≥50 kg,女性参与者体重≥45 kg,并且均≤100 kg;体重指数(BMI=体重/身高平方(kg/m2))在18.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两端值)
排除
  • 筛选期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腹部彩超、胸片或CT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筛选时乙肝两对半检测HBsAg阳性(若HBsAg阴性,但同时满足:Anti-HBc阳性、HBsAb阴性时,需加做HBV-DNA定量检查,检查结果超过正常值范围则排除);或丙型肝炎病毒IgG抗体(若抗体阳性,需加做HCV-RNA检测)、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若抗体阳性,需加做RPR,RPR阳性则排除),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查阳性者;
  • 既往患有神经系统、精神系统、消化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等严重疾病或现有上述疾病,或使用试验用药品前新发疾病,且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宜参加本试验者;
  • 有药物或其他过敏史且研究者认为参加本研究风险较高者,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对试验用药品过敏者
  • 在过去五年内曾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或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者;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有手术史,或者在试验期间有预期手术计划者,或者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200 mL或失血>200 mL,或在8周内接受过输血,或2周内献血小板者;
  • 首次给药前4周,或者计划在试验过程中接种任何疫苗者;
  • 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发挥局部作用的外用制剂除外),或使用药物未超过5个半衰期(以时间长者为准);
  •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习惯性使用含尼古丁制品;
  • 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任何试验用医疗器械或试验用药品,或正在参加一项临床研究;
  • 妊娠检测阳性或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参与者,或女性参与者给药前14天内发生过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者;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留置针采血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或经研究者评估静脉采血困难者
  •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者。